強烈要求嚴懲巨貪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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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日訊】(讀者投稿)
溫州市反貪局:

浙江省永嘉縣甌北鎮羅浮村,地處楠溪江和甌江的交匯處,是甌北鎮府駐地,同溫州市區僅一江之隔,素有溫州的「浦東」之稱。羅浮村有人口4800多人,擁有土地3800多畝,隨著城鎮建設的發展,近10年被徵用土地1200多畝。而國家為解決失地農民生活和居住的三產用地和安置房用地被這幾個村官為滿足私慾,以各種形式占為私有。

事實和理由:

一、羅浮商貿城佔地43畝,原土地屬於村集體所有,有農業稅收,由羅浮村民耕種,工程建設由村集體資金填土。同時羅浮村由登記小組把需要用房的村民名單也做了登記。可是羅浮村成立羅浮商貿城房開有限公司把立項2.6億的商貿城建成後,380多套房都沒有按照登記的名單發放給村民購買,而是被這幾個村官幹部電暗箱操作,私自留給自己。有的被低價買給他們的關係戶和親朋好友,甚至有的到現在還沒有付款,同時為掩人耳目以村集體購買商貿城店面為名,又把幾千萬元的村集體資金侵吞,巨額的村集體財產就這樣被貪官們割分掉。

1、 羅浮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由羅浮村名義成立,村支部書記林章澤任董事長,羅浮村長戴國烈任總經理,常務經理是外聘人員葉新傑構成羅浮商貿城管理機構。

2、 商貿城用地是由村集體出資1600多萬元購得。

3、 羅浮商貿城開發有限公司註冊資金幾千萬由羅浮村集體支出。

4、 商貿城所有管理人員的工資由村集體支出。

以上證據足以證明羅浮商貿城是羅浮村的三產用地和村民的安置用房,而自然人葉新傑所帶走的2千多萬元是集體資金,這幾個村幹部有重大貪污嫌疑。

二、羅浮商貿城21700平方米商舖出租,由村這幾名幹部一手操控,沒有招投標,僅以9.7元的超低價承包給朱建敏等幾個村幹部自己,而租出去的價格是每平方米57元,合同期為5年,這是一筆5000多萬元的集體資金被貪官們侵佔。

三、甌北碼頭羅浮停車場西側,被幾個村幹部贈送給甌北鎮作公園,羅中路門面房僅以每間25萬元的低價賣給甌北鎮府以此討好上級幹部。作為回報,甌北鎮拔出其中的一塊地給村幹部作為加油站用地,同時又在蔡橋村雙塔路北面,以加油站的名義批得13間(每間5米多寬)的門面房,每間市值300多萬元,現已出租給華聯超市。該地段根本不可以設立加油站,經過非法的變更手續成為商業用房,總價值4千餘萬元。

四、甌北鎮中學西側7號地塊,有8.4畝的土地是甌北鎮中學返還羅浮村的三產用地,被這幾個村幹部讓給李仁超作房產開發,僅收200萬元出讓金,村幹部的好處可想而知,而村集體資產又流失幾千萬。

五、羅浮大街北段延伸工程,按照規劃設計圖紙有80多畝用地,名義上是作為甌北鎮房屋拆遷安置,但是從村民的土地補償通知書上又列出羅浮村出資 40%,沒有合法的征地手續,就連拆遷戶的拆遷協議都沒有簽。村民住房土地有三證的都不知道什麼時候被徵用,更沒有簽訂征地協議,所有的這一切是為了能夠把羅浮大街北段靠楠江中路的一塊8畝多和靠近104羅道兩塊20多畝的地塊建造小高樓(僅地皮的價值1億多元)占為已有作為商業用房。正因為上述原因,導致該工程從1995年成立拆遷指揮部到現在10年不能完工,拆遷戶房子被拆整整六年不能建房,許多百姓流離失所,住無歸宿。

六、羅浮村碼頭、村周圍的集體空地,被私營企業主搭建違章棚屋,所收的租金被村幾個村幹部以不入帳的形式納入他們的小金庫,供他們旅遊、吃、喝、玩、樂。特別嚴重的是,身為黨員幹部,卻違法組織黨員到海南旅遊,在今年的黨支部選舉中進行賄選,每名黨員分到十幾條中華煙,一個黃魚的海鮮大禮包和 1000元——1500元的購物券,選舉的前一天晚上還到溫州市區,請吃飯,洗桑拿,開KTV包箱叫小姐座台,一晚就花去了30多萬,嚴重違背了黨章、黨紀、是黨內的敗類。

七、羅浮幼兒園的建造投標金額是200多萬,但是歷時28個月還是沒有建成,已耗資900多萬元還需再投入200多萬元,其中存在嚴重腐敗。

以上所提到的也只不過是一小部分,由於腐敗分子用巨額的資金構成了很大的保護網和黑勢力,而屬於弱勢群體的集體村民,不可能對所有的情況知情,所以只能越級向省和中央有關部門舉報,對這伙腐敗分子徹底清查,繩之以法,還羅浮村民應得的權益。

萬分感謝!

甌北鎮羅浮村全體村民 呈
2005年5月23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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