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法院奇案 纏訟十七年刑期逾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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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曼谷二十七日專電)一起纏訟長達十七年的官司終於定讞,泰國法院今天宣告,十七年前偽造文書以獲取皇家勳章的嫌犯有罪,總刑期超過一千年,但其中的十六名被告中,已有八人死亡。

這起案件發生在一九八八年,十六名嫌犯包括一名當時的教育部官員與首相辦公室官員,因為偽造捐款給寺廟的證明文件,藉以從教育部獲得泰國皇室的勳章,並挪用捐款供私人使用而遭到起訴。

在這十七年中,法院多次開庭,今天終於定讞,被告被控十項罪名成立,所有被告的刑期超過一千年,其中一名被告就高達二千六百六十年。

不過,歷經長達十七年的訴訟,其中的八名被告早已死亡,而根據泰國法律,被告服刑的刑期最多將以五十年為限,因此就算刑期相加超過千年,實際上的刑期仍為五十年。

這起案件之所以受到矚目,不光是因為訴訟時間長久,刑期又長,其中還因為涉及高層政府官員,因此受到泰國社會的重視。其中被告的教育部官員即是負責審查捐款相關事宜,並提報可獲皇家勳章的名單,而首相辦公室官員階級也相當高。

為了審理這起案件,這十七年來原告與被告雙方多次交手,而負責這起案件的四名律師與一名法官也都在這些年間過世,而法院傳喚的證人人數更超過百人,成為泰國司法史上的一件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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