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少坤﹕警察也是人

郭少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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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0日訊】營建良好的社會制度不僅是全体中國人民的需要,也是人民警察的愿望。

警察,是維護本國家社會秩序的武裝力量和統治的工具,他們是由一些优秀的國家公民所組成,擔負著保衛人民、打擊犯罪的重要任務,執行著國家的法律和人民的意志。因此,作為一個“警察”的稱號,理應是光榮和神圣的。但是,由于各個國家的社會制度不同,統治者的优劣和政府的職能不一樣,警察們也就只有隨之优劣好坏而被迫接受本國人民的評价或者是毀譽了。

在這里,我要說的和評論的也只能是中國的警察,因為自己本身就是一個中國的警察,而且是一個因為忠于職守而終身殘疾的警察,盡管我被當前執政的中共當局辭退除名,但是我仍有資格說自己是一名真正意義上的警察,因為在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里,都不會將一個為了維護社會秩序而導致殘疾的警察辭退和除名,都會依法進行撫恤和保護,所以我不會承認中共當局對我非法辭退和除名的決定,尤其是他的非法性,不但如此,我還要將以一個真正的人民警察的名義來審判當局對我的非法迫害和非人道摧殘,以及他的反人類社會文明的罪行。

對于這一審判的問題,我不想在此展開論述,我會在一定的時候和一定的歷史條件下進行。我只想在此談論一下中國的警察究竟是怎樣由一批正常的好人變成中共專制統治集團的工具,從而遭到廣大人民不滿甚至詛咒,對于這樣一個普遍而且敏感的問題,我想用自己的親身經歷加以說明,也許不無道理,并足以引起人們的思考。

其實,在我當警察的時候(1981年)也只是充滿著對警察工作的好奇,或者說是為了找到一份更体面的工作而已,雖然說那個時候還是憑著自己的本事考上去的,但是對于警察的職業道德和神圣使命還不是了解的,只是在當時的政治宣傳中知道當警察就是為了首先要听党的話,做党的專政工具,所謂的“打擊犯罪,保護人民”也只是說必須在共產党的領導之下,誰是犯罪分子、誰是人民、什么是犯罪、什么不是犯罪、什么時候該打、什么時候不該打等等一系列問題全都要由党說了算,由當地有絕對領導權力的党的領導人說了算,至于法律、法規乃至基本的人權、人道都只能是靠邊站,甚至于連執法者(包括警察)的所有權利也會被毫無條件的剝奪,對此我是的确有著無可爭議的發言權。

1981年12月10日,我當時在黑龍江省伊春市的警察訓練班學習,在遇到打架斗毆時,我挺身而出向前去制止,并且在掩護自己的同行時被歹徒用凶器擊中面部后昏死了三個多小時,雖然經過搶救脫險,但是由于傷勢嚴重,最終留下了終身的毀容和殘疾。可是對于這么一起构成重傷害的嚴重刑事案件,最后竟然能在當地党委的指使下不了了之,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我個人的所有合法權益受到侵害而無處伸張,尤其是這么大的一個共和國的法律尊嚴和政府形象也就隨著我的屈辱而遭到了貶毀。早年,我還曾經原諒了“党”和那些党的領導人,以為只不過是一個地區、一個偶然事件罷了,自己要想當警察,不妨犧牲個人的權益也沒關系,于是我還是在帶病扶傷的堅持工作。但是,我又沒想到,當我作為一個有著正常人性和良知的警察在八九“六四”其間,向那些為了國家前途而絕食的學生們捐款以盡人道主義之后,我的這一道義之舉竟然成了自己被中共當局辭退的“違法違紀”理由,我不但是失去了飯碗,而且使自己的身体因為喪失了治療能力而終身殘廢。

從此,我就不能不深深的感到:在中國要想做一個共產党的警察,就必須准備放棄做人的權利,特別是做好人(普通人的基本良心)的權利,更可怕的是要准備放棄你當警察的宗旨教義及其神圣權利,換句話說就是只能做一個机械的工具,“党叫干啥就干啥”,哪管這個“党”違不違法、亂不亂紀、愛不愛國、愛不愛民,哪管這個”党”及其他的領導人是不是好人、是不是腐敗分子,只要他今天當權,任何警察及其警察組織都要無條件的服從他`。否則,你就難逃厄運,輕者丟官罷爵;重者牢獄之災,乃至殺身之禍。對于社會正義、國民利益等匹夫有責的大是大非問題,作為一個中國警察是絕對沒有權利干涉和過問的。我的親身經歷以及大量的事實無不都證明了作為一個在共產党領導下的警察的無奈和悲哀。

我清楚地記得,在八九年那場空前的偉大愛國主義民主運動中,在決定中國是否繼續在專制的統治下腐敗下去,還是將要走向民主法治的現代化道路上來時,中國的警察們在開始都是向往著后者的,當時除去能在北京的游行隊伍里看到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打出的“警察,民主的衛士”這一鼓舞人心的旗幟之外,我所在的徐州市公安局里面就有著許多警察和我一樣,向游行示威和絕食的大學生們捐了款以表達對民主運動的同情和支持。可是隨著那個“垂廉听政”的“鄧大人”的瘋狂跳出,在中共軍隊的坦克車和机關槍的血腥中,在強權暴政的恐怖下,和全中國人民一樣,那么多原來充滿著對光明追求的警察們也就只有違心的被迫接受這一殘酷的現實了,更可怕的是,他們還不得不繼續為這一更加惡劣的統治秩序而服務和效力。盡管他們的待遇不斷的被提高,但是,作為一個真正的人民警察的要求和距离也就越來越遠了。

當然,像我這樣矢志不渝的去追求民主,為做一個真正的民主衛士和人民警察的人,也就只能是在不愿意放棄做人的准則和個人理念的情況下,不能不被當局掃地出門并且屢遭迫害了。由此看來,在中國要想當一個好警察,又想做一個大寫的中國人,該是多么的不容易啊!

不過,中國的警察也是人,在我這樣一個警察成了和他們的對立面之后,也曾經遇到過很多愿意說真話(人話)的人,比如說:我在第一次因為為農民們受迫害呼吁而被捕時,負責審查我的几位警察就明确的告訴我說,如果不是我為農民們打抱不平而得罪了徐州市市委,如果不是上邊的指使,他們就不會將一起早在二年前就查結的案件再翻過來以此報复我,并對我不無遺憾的說,干么非得管這“閑事”?!我在獄中的時候,管教的民警也曾直言不諱的說過:“我們其實也看不慣,但是我們沒有你那么大的膽子,我們還有老婆孩子哪?!”就是在今天,那些經常負責“看管”我的國保處的警察在看到我這渾身傷殘時,也不無感動,他們向他們的上級不斷反映,盡管效果甚微,但是,不能不說中國的警察還是有著起碼的人性的,只不過是他們在這樣一個制度缺陷、人治猖獗、党國不分、腐敗橫行的現實中束手無策罷了。當然,也有一些助紂為虐者,但是,我相信,中國警察的人性不會就此而泯滅……。

好了,就此打住,從以上的論述中就已經使人清楚的看到,在中國做一個真正的警察很難,因為他是在中國共產党的絕對領導之下做人和做事,他的一言一行都要看共產党(不論這個共產党是誰)的臉色行事,至于個人人格、法律尊嚴、國家利益和人民福祉等等都要置之腦后,從而使自己的人生及其人性難免被大打折扣,因此不論是我當警察時的過去,還是我成為警察“專政”對象的現在,我都為社會上對警察的不公正看法乃至辱罵感到遺憾和不平,因為那并不都是他們的“錯”甚至是罪過,也更不是他們想得到的結果。

那么,究竟是誰之錯和罪過哪?從以上那些不爭事實來看,那個以党代國、以党代法、以党代政的所有不受任何權利制約的家伙,以及對他們無奈的政治制度才是最令人深思和發醒的根本問題,除此之外,恐怕任何辦法都不可能讓中國人能夠恢复正常的人性和行使正常人的權利,當然,警察們也難逃其禍,其人性也很難得到張揚。

因此,呼喚和營建一個非常符合人性和理性的良好社會制度不僅是全体中國人民的需要,也更加是立志做一個民主的衛士和人民警察的所有警察們的愿望和希冀。

所以,我說,警察也是人,也想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大寫中國人!

原中國大陸三級警督、三等功臣、國家二等乙級傷殘警察 郭少坤
2005年3月18日于徐州

轉載《人与人權》4月號www.renyurenquan.org(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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