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版影音產品正方興未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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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常鵬編譯報導)美國音樂與電影業者將繼續在網路上提供數位格式的歌曲和電影並酌收費用。即使在高等法院控告網路用戶盜取有版權的影音產品的訟案敗訴,業者仍會拓展該市場。

據《美聯社》報導,美國動畫協會(Motion Picture Association of America)會長丹-格立克曼(Dan Glickman)說:「消費大眾會希望擁有合法的、不會惹上麻煩且價格合理的網路線上產品。」「您一定會看到將有更多的人在其自家享受音樂、電影及其它具創意性的節目所帶來的樂趣。」

格立克曼也論及好萊塢對於家庭電影場市的日益重視。他表示,去年前票房五名的電影中有四部是屬於PG級或PG-13級(編按:須由家長輔導觀看),而第五名的《耶穌受難記》是屬於R級–17歲以下青少年須由父母陪伴觀看。格立克曼說:「家庭電影多為賣座電影。自由市場可以創造奇蹟;市場的動向是片廠決定方向的重要因素。」

美國唱片工業協會(Recording Industry Association of America)的執行長米奇-班渥爾(Mitch Bainwol)預測:不論這次高等法院訴案之結果如何,花費平價即可讓消費者收聽一百萬條歌曲的網路音樂訂購的服務都將繼續成長。

在高等法院的訴訟中,影音業者希望法院能判准他們控告電子檔分享軟件的製造商透過網路來進行非法音樂及影片之交易。然而,美國較低階的法院曾二度判決該檔案分享軟件亦可用於正當用途,且消費者個人的行為不應歸咎於軟件製造業者。

傾向支持Grokster等網路下載軟件公司的電子拓展基金會(Electronic Frontier Foundation) 的傅瑞德-羅曼(Fred von Lohmann)先生表示:「不論訴訟產生什麼結果,影音業者從今爾後都將與免費產品來競爭。這就是數位世界的特質。」@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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