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反對中國惡法 推動制憲才有空間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范正祥專訪) 中國當局針對台灣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中研院近史所副研究員陳儀深說,不管他們怎麼訂,台灣都要反對;為了反制「反分裂國家法」,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模糊狀態,應該要做檢討。

陳儀深認為,中國公布的反分裂國家法草案內容,似乎比想像中「軟」,這是否是受到美國、日本施壓的結果,或是因為台灣民意強烈反彈,所以中國態度才有所軟化,這都很有可能,值得繼續觀察,但這不是「好」分裂法或「壞」反分裂法的問題,只要反分裂國家法通過,對台灣都是不好的。

他說,中國對台灣不友善,是一而再的,這次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也並非首次對台灣不友善。像是中國在其憲法中聲稱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如此的內容,台灣能接受嗎?」台灣人民當然不會接受,只是沒去在意此事。又如中國阻撓台灣參與世界衛生組織,都是不友好的事實。

陳儀深感慨,台灣長期以來面對中國文攻武嚇,已經養成「不太在乎」態度,變得「皮皮」的,好似非得到了很嚴重的地步,才會有所反應,否則都沒什麼反應。其實中國對台灣的問題一直存在,危機一直存在,國人應當警醒。

談及應當如何反制反分裂國家法,陳儀深強調,現行中華民國憲法的模糊狀態,應該要做檢討。籠統的中華民國憲法、一中原則都不利台灣因應危機,而如果台灣內部還是無法對國家認同一致,又要談什麼反制中國、反制反分裂國家法?

陳儀深指出,在目前被提到過的反制反分裂國家法構想中,要算是行政院長謝長廷提出的「修改憲法」講法最為積極,不失為一個好辦法。謝長廷的這種態度,也是迄今為止,台灣方面在處理這波狀況考驗中,政府比較明確的因應構想。

——————————————————————————–

陳茂雄:與中國切割才有空間

記者范正祥專訪

李友會全國總會副總會長兼發言人陳茂雄指出,台灣反制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道,是繼續推動正名、制憲,「與中國切割才有空間!」他認為台灣應當提出兩國主張,或至少維持住前總統李登輝時期提出的「特殊的國與國關係」,讓反分裂國家法只能夠成為中國的國內法,與台灣無關。

陳茂雄分析,獨裁國家執政者常透過激起國家意識,來鞏固統治。中國這次針對台灣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目的是要激起國家意識,鞏固統治,所以宣示意義大過實質意義。

他說,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在邏輯上根本講不通。按照道理講,「中華人民共和國」是自「中華民國」分裂出去的,並不是「中華民國」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裂出去的,所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哪有制訂反分裂國家法之理?不過,陳茂雄提醒,一中各表模糊,非常不利台灣,會讓中國反分裂國家法可以大作文章。

他說,過去蔣家統治台灣時把中國共產政權視為叛亂團體,而共產中國也把蔣家政權看成叛亂團體,就是在一中下糾葛不清的問題,「強調一中會讓台灣成為中國的內政問題」!

陳茂雄認為,反制反分裂國家法之道,是繼續推動台灣的正名、制憲,與中國切割才有空間。雖然「扁宋會」之後,基於政治和諧考量,以及要讓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可以對該黨的支持者有所交代,想要期待民進黨政府出面帶頭推動正名、制憲,已有困難,但至少也要對外宣告「台灣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此外,推動自衛性公投也是可行之道。

陳茂雄主張,雖然中國強力打壓台獨,但台灣不能放掉台獨的聲音,因為唯有如此堅持,台灣才有籌碼在統、獨之間爭取到適合自己的空間,讓步只會讓台灣的籌碼盡失。

——————————————————————————–

姚嘉文:續推動制憲正名運動

記者陳鈺婷專訪

中國人大昨天公布反分裂國家法草案相關內容,考試院長姚嘉文表示,台灣是否修憲或制訂相關法律因應,必須謹慎思考,他建議扁政府組成一個小組或委員會,研究回應的基調和內容。

他認為,台灣除了應加強宣導「舊金山和約」精神和內容,陳總統也應該重申「一邊一國」立場,並繼續推動制憲、正名運動。

中國大動作研擬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姚嘉文認為,其目的就是以法律明確對外宣示,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這種做法,某個角度來說「並不聰明」,國際社會或許不一定支持台灣獨立,但卻普遍認知:台灣並不屬於中國一部分,中國以法律對外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必定會遭受某些困難。

他以老蔣時代聲稱外蒙等地仍屬於中華民國為例說,老蔣當年的主張,也非常不切實際,或許對他當時的統治有幫助,但也導致後來台灣和蒙古的關係進展得相當辛苦;中國沒有記取老蔣的錯誤,反而重蹈覆轍,確實讓人有些不解。

但另方面來說,中國應該不至於那麼「不聰明」,中國以法律明定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難道美國、日本會接受嗎?他指出,中國對國際社會的立場和態度,一定做過評估,但最終仍做出這種決定,因此台灣更應詳加研究其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政治目的。

姚嘉文說,儘管中國制訂反分裂國家法,宣稱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但歷史事實和過去的條約事實,都非如此,若要和對岸進行「法律戰」,應在強化說明舊金山和約的內容和精神,政府應該對台灣地位做出明確的「澄清」,而台灣過去的教育,就是太重視開羅宣言,忽略舊金山和約內容,才會讓國家的定位問題越來越艱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