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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場女性四成三曾遭性騷擾以言語猥褻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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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七日電)台灣兩性工作平等法通過將滿三年,但是職場女性面對性騷擾與男女待遇不公的情況未見改善,痛苦指數依然高達67.03,一項調查顯示,有四成三女性受訪者曾遭性騷擾,其中以言語猥褻最多,高達近六成。

  9999汎亞人力銀行今天公布「職場女性痛苦與幸福大調查」結果。這項調查是在2月16日到3月2日進行調查,共發出一萬份問卷,有效回收4517份,回收率為45.17%,當信心水準為95%,正負誤差值為1.46%。

  調查顯示,職場女性普遍認為薪資、升遷等男女不平等的情況嚴重,64.38%認為薪資待遇不公平的問題「非常嚴重」或「還算嚴重」;認為升遷不公問題「非常嚴重」或「還算嚴重」的合計也高達68.45%。

此外亦有高達61.54%的女性認為性騷擾情況也很嚴重,42.59%的受訪職場女性曾遭到性騷擾,而性騷擾的方式以「言語猥褻」最多,佔58.99%,其次是「毛手毛腳、亂摸」,佔42.78%,另外「色情電子郵件」的視覺侵害也成為另一性騷擾主流,被撫摸私處的有6.81%,還有1.72%曾遭「性侵害」。

  而性騷擾的鹹豬手以來自主管最多,佔38.41%,其次是「同事」,佔25.62%,「老闆、總經理等」也有21.26%,「客戶」也佔17.36%;而遭到性騷擾後的處理方式,大部分的人都選擇沈默。有54.73%的人「自認倒楣、不敢聲張」,28.69%會「罵人」,還有17.05%會「給他兩巴掌或扁他」,選擇「向公司申訴」的僅12.73%,「告上法院」的更只有3.01%。

若讓職場女性為職場的痛苦指數打分數,大多數處於「61到70分」、「71到80分」的超高痛苦指數,經過全體加權平均計算後,職場女性痛苦指數平均為67.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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