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61屆年會的公開信

武振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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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31日訊】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諸公:

中國政治逃亡者——武振榮向你們頓首寫信,希望你們在聽了中國政府有關“人權改善”的謊言之後,能夠傾聽一下我——一個普通中國人發自于內心深處的肺腑之言。這些肺腑之言,不是講述別的事情,是我個人在30多年的時間內所經歷的自己人權遭受蹂躪的真實故事;這些故事若不是由我親自講述,外界(包括聯合國人權大會)就無法瞭解也不可能瞭解。因此我今天把它“抖摟”出來不僅僅是要“揭”中國政府壓制人權的“短”,而且更爲重要的是在世界這個最正義的會場上,能夠吐一下心中的怨憤,讓世界上的更多的人能夠瞭解中國人權的真相。在中國以往的30多年的時間內,我因提不起人權方面的訴訟而落了個逃亡的下場!

我告訴你們——尊敬的先生們:我是中國一介布衣,平時裏小心謹慎,奉公守法,絕沒有作出過任何有損于“國家安全”的事情。因此,我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國事犯,任何涉及“國家秘密”的事情都與我無緣;我也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政治犯,我不象魏京生那樣,在北京市用大字報的方式公開地勇敢地宣揚民主和自由;我也不象方勵之、嚴家其那樣“涉嫌”策劃了一場政治運動;亦不象王丹、吾爾開希那樣直接地領導了一場震驚全世界的大學生運動,導致我變成爲共和國“刑事犯罪分子”的直接的原因是我在連續29年的時間內秘密地寫作了30本書稿,而這些書稿被我壓在箱子裏,“只供老鼠的牙齒的批判”(馬克思語),一直未見天日,就這樣,我也沒有能夠幸運地逃過“專政”的懲罰。

2002年2月17日,我在深圳逗留期間,被中國“改革開放”的假像所迷惑,竟然懷著幻想向香港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寫了一封短信,想在香港出版我於1985年在部隊服役期間所寫作的《66運動論說》的書稿,誰能想到在3月14日,深圳市羅湖區國家安全局的便衣警察拿著我的信的影印件,闖進了我所在的網吧來抓人,多虧那封信上我署了個“陳安民”的筆名,要不然我早就成爲甕中之鼈,諸公們焉能讀到我的來信呢?

諸公們:你們可曾知道在1974年4月,我因不滿意毛澤東“文化大革命的理論”,冒著被“殺頭”的危險秘密寫作了我的處女作——《絕妙的戲》的書稿,從此我走上了我個人研究中國民主運動之路。1985年,當中國社會上出現了“否定”“文化大革命的政治教育”時,我的書稿不但不能夠出版,相反我還有可能因此而被“打成”“動亂分子”的危險……。就在這樣的政治形勢下,我沒有向專制屈服,又寫作了《66運動論說》、《對一個偉大時代的回憶與理解》等手稿,也正是這種“思想”的活動與運動,我才陷入了“刑事犯罪分子”的泥潭而不能夠自拔。先生們,你們也完全知道目前在海外流亡的劉賓雁、嚴家其、蘇紹智等人的書都曾經在中國公開出版過,所以,你們對於中國的出版自由的這一項權利的瞭解肯定是片面的而不是全面的。在中國的80年代以後,“異議言論”雖然也在禁止之列,但是這種“禁止”是時有鬆動的,因此,就在同一個時期,上述人物的文章和書籍在中國公開出版發行時,而我所在的咸陽市的一位鞋廠工人因寫作了一張有關“文化大革命好”的大字報卻遭受了13年囹圄之災(可憐他刑未服滿,就死在監獄了)。以上這些就是中囯共產黨政府在言論上所玩的花招,一方面他們“開放”某些“異議言論”或者說是知識份子言論,以表明共產黨已經實行了“開放政策” ;另一方面,他們把與人民運動有關的言論即用我們目前的行話來說的“民運言論”用嚴厲的方式一下子要禁死!禁止的行爲在這裏表現爲禁止思想、禁止思考、禁止與思想和思考一併的精神活動,這種“軟刀子殺人不見血”的方式對人權的迫害是最嚴重、最厲害和最可怕的。它傷害的是人的內部世界,而這種傷害卻又在人的肉體的外表上看不出有任何的痕迹。

尊敬的先生們:我雖然是一個中國式的書呆子,但是我並不是中國式的膽小鬼,我不怕公開的警察,我不怕法庭,也不怕法官,我有的時候還想同這種事物和這些人物們“過過招”,試一下我的本事,但是,我的確怕秘密警察,怕秘密法庭和秘密審訊,更怕我的那些未見天日的手稿被付之一炬。因此,出事後的第二天淩晨5點,我隻身逃出了深圳市,回到了陝西省幾個農村朋友的家裏躲避了40多天,待風聲平穩後,才回到咸陽市寓所獨自居住,直到同年11月12日進入韓國,次日和助手鄧韞璧從首爾市逃亡……。到韓國後,我申請難民的權利又受到了漠視,經歷了2年4個月的等待後,至今乃是泥牛入海無消息。

2004年9月17日,我得知世界人權大會在韓國首爾市召開的消息後,給聯合國世界人權事物組織高級專員阿爾布林寫了一封中文信件,述說了我的人權方面的遭遇,但是待我進入會場時,大會離閉幕只有2個小時,這封信在匆匆的交給了大會秘書處後就不知道下落了。更值得一提是,在本屆年會召開前夕,中國民主運動海外聯席會議副秘書長相林通知我,可以把我的人權遭遇寫成材料,好讓我在出席日內瓦會議時做發言,我苦苦準備了一些日子,一心想著如何在大會上提出我的控訴,可是,我的願望又一次受挫,任憑聯席會議負責人的多方交涉,因爲是我“申請中的難民”還是不能走出韓國一步。 在專制獨裁國家,我的人權受到蹂躪,我可以忍氣吞聲,但是在一個民主國家,我的人權受到如此藐視的確使我寒心。在我們中國的古代,小民有冤,敲響堂鼓還是可以“喊冤”,但是在今天的21世紀,在“世界人權兩公約”和《關於難民地位的公約》高懸的情況下,我的人權訴訟案從中國到韓國都提不起來,使我不能不懷疑世界上到底還有沒有人權這東西?如果出席本接年會的袞袞諸公們認爲世界上存在著人權,你們的工作也是維護人權,那么我向大會提出以下請求:
1、 我請求在世界人權組織的直接干涉下,讓我逃亡時不能夠帶出中國的30本書稿約800多萬字出國,以實現聯合國憲章規定的“人人有越國傳播思想的自由”,同時,我也注意到了中國在去年的“司法改革”中做出了法院無權沒收公民的“精神産品,包括未出版的書稿”的新規定,這個新規定如果不是欺騙人的東西,那么,中國政府就應當“依法辦事”,讓我的書稿出國,來到我的身邊!

2、 我強烈要求大會關注和過問我在韓國的難民申請,向韓國政府施加壓力,使《關於世界難民地位的公約》所賦予我的難民生存權利不至於因韓國政府的敷衍而付諸東流。

3、 最後,大會是否應該研究如下的問題:即每年一度的世界人權大會開得這樣莊嚴,而那些應該享受人權卻根本享受不到人權的人在人權大會開幕期間竟向隅而泣,這豈非咄咄怪事?
此致
敬禮

中國政治逃亡者 :武振榮 2005-3-31
(注:此封信我沒有能力交給大會,希望一直幫助我的中國民主正義黨網站、《民主論
壇》和《議報》諸君替我轉交)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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