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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拍賣家應否報稅 取決於動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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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五日電)儘管只要有營利行為,不論是否為網路交易都得辦理營業登記並依法申報營業稅,尤其國稅局即將對網路交易展開查核,還是引來許多網路賣家高度關切與爭議。國稅局官員表示,網路課稅目前是全球性的議題,網路交易是否為營利行為,則應取決於動機。

國稅局要對網路交易展開查核,首當其衝就是目前大多「妾身未明 」網路拍賣賣家。許多人對於國稅局要求網路賣家得申請營業登記以及報繳稅議論紛紛。

不過,國稅局官員強調,所謂有營業行為是指經常性的營業人,也就是以營利為動機,有買進賣出的行為,不包含一般民眾拍賣個人使用的二手貨,但經營買賣二手貨生意的商家就算在內。

既然一般商號有營利行為就得辦理營業登記,官員認為,網路賣家沒有道理不辦理登記。同理,網路賣家銷售貨物如果每月營業額超過新台幣六萬元,除了得申報營業稅,若有進貨證明,也可以扣抵。官員說,一般商家銷售貨物時,多會將營業稅轉嫁消費者,網路賣家也可以這樣做。

官員指出,據瞭解,目前不少網路拍賣賣家的月營業額有達到新台幣百萬元以上的情形,但對於國稅局要查核這件事,很多賣家則都持觀望態度。

不過,如果未來展開查核,依據現行法令,網路交易平台業者需提供相關資料給國稅局,不難查到逃漏稅的資料。事實上,過去國稅局接到檢舉時,也曾跟網路平台業者調閱過相關資料。

官員表示,網路交易課近年來才產生的行為,所以也是全球性熱門的議題,例如歐盟就在研擬交易平台如何將交易資料直接轉給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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