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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家庭所得差距在亞洲四小龍中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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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十三日電)台灣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表示,台灣最高與最低所得的「家庭所得」差距在亞洲四小龍中最小,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最高所得組來自政府及社會保險等收入成長 2.09%,但最低所得家庭方面卻是 -1.14%,顯示照顧弱勢政策須再探討。

據經建會內部最新完成的「我國所得分配變動與對策分析」,每年 8 月台灣行政院主計處會公佈前一年度的所得分配資料,目前最新公佈資訊是 92 年家庭所得差距為 6.07 倍,較 90 年及 91 年 6.39 倍及 6.16 倍呈現縮小。

與國際社會相較,據經建會整理,其中南韓、香港及新加坡的最新資訊僅至 90 及 91 年,但以當年所得差距資料,台灣仍低於南韓 6.8 倍 (2000 年 )、美國10.2 倍 (91 年 )、香港 17.7 倍 (2001 年 )及新加坡 20.9 倍 (2000 年 ),在亞洲 4 小龍國家中表現佳。

經建會分析,首先發現台灣低所得家庭就業人數有遞減現象。拉長觀察時間,自 1979 年至 2003 年,在最高所得組方面,平均每戶就業人數僅自 2.65 人下降至 2.35 人、最低所得組則自 1.48 人大幅降低至0.62 人,平均每戶就業人數竟然不到一人,值得特別注意。

其次,低所得家庭來自政府移轉收入降低,來自私人成長,分析 91 及 92 年每戶家庭收支變動,其中包括來自私人、企業及國外捐贈、政府補助、社會保險受益等的「經常移轉收入」,其中來自政府項目,最高所得組成長 2.09%、但理應受到較多照顧的最低所得組卻是負成長 1.14%。

經建會進一步說明,上述現象代表最低所得組來自政府及社會保險移轉收入下滑,政府照顧弱勢政策有必要進一步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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