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董建華 正式宣布辭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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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1日訊】〔自由時報編譯張其賢╱綜合香港10日外電報導〕經過外界連日來多方猜測,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10日以健康理由宣佈辭職。一般認為,董建華去職的真正原因,是中國對他已失去信心,認為他無法因應香港民眾政治意識抬頭的新變局。

六十七歲的董建華10日在港府總部召開緊急記者會宣佈辭職。他表示自己健康大不如前,若繼續留任將難以勝任,因此在審慎考慮之後遞出辭呈,希望中國政府予以批准。他表示:「現在是辭職的時候了,我認為這是負責任的作法。」

對於外界揣測他因表現不佳而遭中國示意去職,他加以否認,表示中國政府「再三肯定我本人、我的同事及特區政府所做的工作,完全沒有(強迫辭職 )這回事」。

許多人認為,董建華辭職的真正原因,是中國認為他不具有足夠的能力去處理好港人對民主化的要求。香港城市大學政治分析家詹姆斯‧宋(譯音 )認為,中國一直要壓制香港的政治自由,以免香港變得難以治理。董建華的政治手腕和政治判斷,顯然不足以勝任這項任務,因此被撤換。

最新一期「亞洲週刊」則報導,董建華在過去兩年曾三度請辭,都未獲批准。直到去年12月,北京認為香港經濟已經好轉、港府聲望回升、民主浪潮漸退,各項因素均屬有利,才安排董建華適時離去。據傳他可望出任中國全國政協副主席。

船運大亨出身的董建華,在一九九七年出任港府首任特首前並無政治經驗,接任特首後推動「八萬五」建屋計劃,希望以每年興建八萬五千間住宅的方式解決民眾住屋需求,但隨即爆發的亞洲金融風暴,造成港股市及房市暴跌。損失慘重的民眾認為董建華的建屋計劃打擊市場信心,助長金融風暴衝擊,要為香港陷入少見的經濟蕭條負責。

2003年,香港發生SARS疫情,董建華處理此一危機的能力備受批評。同年他不顧民意反對,執意推動基本法二十三條「反顛覆法」立法,導致五十萬民眾上街發出民主怒吼。事隔一年,又因為特首直選及立法會普選的議題,再度引發五十萬民眾上街。去年12月,中國新任國家領導人胡錦濤在澳門召見董建華時,對他的政績頗有微詞,董建華的政治前景至此日暮途窮。

董建華如果辭職獲准,遺缺將由港府政務司長曾蔭權暫時接任。曾蔭權是公務員出身,和港府公務體系頗有淵源,民意支持度也甚高,能力也頗受肯定。

現任牛津大學校長的英國末代港督彭定康也指出,真正的問題不在特首人選,而是誰在真正管理。由於北京和香港人民的基本價值觀不同,未來中港關係仍將極為困難。

繼任者任期 香江憲政危機導火線

編譯陳宜君╱特譯

香港行政特區長官董建華10日宣佈請辭後,港人討論最熱烈的話題就是下一位特首的任期究竟是兩年或五年,以及北京針對前述問題作出決策時,是否會重新詮釋香港基本法。董建華下台,讓香港面臨一場結果未知的憲政風波。

根據被視為是香港基本法規定,董建華較原訂任期提早兩年下台後,其職務將立刻由港府位階僅次於特首的政務司長曾蔭權代理,並在六個月內選出新任特首;親中色彩濃厚的選舉委員會預訂今夏集會,選出下任特首。選委會預料將提名曾蔭權出任新特首。不過有個問題勢必在港引發極大的法律不確定性:曾蔭權成為下任特首後,究竟是做完五年的完整任期,抑或在董原訂至2007年6月30日為止的剩餘任期結束就卸任?

基本法似乎主張每位特首的任期為五年,港府去年也向立法會表示替補的特首將擁有完整的五年任期,香港民主派人士也支持讓新特首有完整任期。包括親中派在內的多位香港律師表示,基本法明確指出,選委會基於任何原因選出的特首,任期都將是五年。

不過基本法並未就縮短或替補特首任期的問題作出明文規定。親中派的港府前法律政策專員馮華健表示,根據基本法的文字,下任特首似乎擁有全新的五年任期;不過北京從未公佈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在一九八○年代末期制定該法過程中的討論內容,該委員會可能早就認定替補特首的任期應比照中國官場慣例,做到前一任的原訂任期屆滿為止。

中國主管港澳事務的國務委員唐家璇9日堅稱,香港下位特首的任期只有兩年。香港民主派表示,北京正在踐踏當初主權移交時承諾賦予香港的自治權。部分人士呼籲香港展開司法檢討,但這可能會耽誤繼任特首的提名,並引爆憲政危機。

中國人大常委會對香港基本法有最終解釋權。人大去年4月針對特首與立法會雙普選問題作出釋法,結果引發五十萬港人走上街頭示威。根據人大的前述釋法案,曾蔭權若做完董建華原訂的任期後就下台,下任特首將透過現行由選委會八百名成員投票選出的方式產生;若曾蔭權可做滿五年,則下任特首選舉將在2010年就登場。 (取材自紐約時報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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