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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榮味判刑確定 將予解職派人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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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據中廣新聞陳玉箴報導)前雲林縣長(張榮味)被最高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內政部表示,雖然還沒有收到判決書,不過因為已經判刑確定,依法將由內政部解除張榮味的縣長職務,再由行政院派人代理到今年底任期屆滿為止。

張榮味遭最高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褫奪公權兩年,內政部表示,還沒有收到最高法院的判決書,但是依照「地方制度法」第七十九條,如果縣長遭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而且沒有獲得緩刑,就要由內政部解除職務。

而在縣長去職之後,副縣長依法也必須隨同離職,如果剩下任期不到兩年,就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人代理,到任期屆滿為止。由於張榮味的任期只剩下九個月又十天,沒有補選問題,因此依法內政部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解除張榮味的縣長職務,副縣長隨同離職,再由行政院派人代理縣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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