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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技業者:租稅減免等法令確有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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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易霖新竹二十七日電)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優惠法令,讓高科技業者減免大筆營業稅,引發賦稅不公的爭議;對此高科技業者呼籲,世界各國為獎勵投資、提升競爭力,普遍提供租稅等相關優惠法令,相關措施確有必要,且被優惠廠商貢獻國家的方式不僅止於稅收,大家應以多元角度思考。

科學園區同業公會理事長,也是翔準先進光罩公司(3087)副董事長童兆勤表示,世界各國為扶植產業,提昇國際競爭力,給予適當優惠法令保護相當普遍,不僅是台灣,包括美國、日本等先進國家皆然,顯見這是為提升國家競爭力,世界各國普遍採取的方式。

童兆勤說,目前世界各國均鼓勵外資高科技產業前往發展,台灣若無法創造相對優勢投資條件,很難吸引廠商投資,就社會與經濟大方向而言,政府提供適度的優惠條件絕對有必要,而廠商獲得的投資抵減越多,也代表投資台灣的努力。

童兆勤指出,部分高科技廠商的確因租稅減免而減少營業稅的賦稅額,但高科技廠商為國家帶來的稅收貢獻,不單僅營業稅而已,也為國家創造了許多稅收來源,諸如台積電、聯電等指標性大廠,所提供的數萬名就業機會,這些從業人員每年薪資及分紅所得,都要以所得稅的名義申報,但大家往往忽略這層貢獻,應多元思考。

茂德科技發言人林育中則表示,高科技廠商絕非「不必繳稅」,許多人認為高科技廠商享受租稅減免,與傳統產業每年如數繳稅相較不公平,這當中存在相當的誤解。林育中指出,唯有業者不斷地在台灣進行投資,才能享受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等獎勵法令優惠,因此優惠獎勵的是投資行為,而非針對高科技產業。

以實際狀況來看,高科技產業動輒2至3年一個世代交替,一切設備必須花費上億美元的大筆金額重新更新 ,相較傳統產業生產線完工後可供運作數十年不必再作大筆投資,高科技產業符合不斷進行投資的獎勵要點,但卻因而被冠上減少政府稅收的惡名,其實很不恰當。

林育中說,台灣高科技廠商無不大力投資台灣,舉例來說,茂德投資46億美元興建中科12吋晶圓廠,加上華邦電子、力晶半導體等半導體廠商12吋晶圓廠的投資,都是對台灣的貢獻,雖然獲得營業稅的減免,但所創造的就業機會及帶動周邊城鎮繁榮,都不能忽視。

林育中強調,高科技產業對國家經濟提升有絕對助益,因此世界各國無不致力於提供最優質的條件吸引投資,其中最常見的便是透過租稅抵減。

例如中國政府為鼓勵外商半導體業者投資,已喊出「2免3減半」的優惠條件,在公司成立後直到開始獲利後2年給予營業稅全免,獲利第3年起賦稅減半;更有部分地區提出更優渥的「10免10減半」條件,台灣如無法提供相對優渥的待遇,只會讓投資廠商裹足不前,進而導致競爭力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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