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遼寧公安毆打拘禁訪民 禁止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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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27日訊】我是遼寧省建平縣西營子村一組村民,牛新德,女,52歲。

今反映建平縣信訪辦主任洪偉,於2004年9月22日下午5點多鐘,帶領建平縣公安局和法院干警,身穿便衣,開著警車,氣勢洶洶到我家中,沒有向我們出示任何有效證件,就強行把我找來幫我秋收幹活的王振斌、武桂榮、郭鳳芹和我本人,連踢帶打抓上了警車。在沒有出示搜查證的情況下,強行對我院落及所有房屋進行非法搜查。將我四人押上警車後,葉柏壽公安分局副局長李士宏對我四人破口大罵,並且警車把我四人拉進了建平縣收容所。我們四人未有任何犯罪事實被非法拘禁。因此,我四人向公安機關詢問我們身犯何罪,以及我們定的是什麼罪名,給我們一紙文書。副局長李士宏說:「當官的讓抓,我們就抓!」我說:「當官的讓你殺人你也去嗎?」李士宏又說::「不管你有沒有罪,當官的讓殺我就殺。」葉柏壽鎮法庭庭長王宏志在搜我屋子和院的同時,叫「霍桂芝!你把霍桂芝交出來」,而我根本不認識霍桂芝是誰,我上哪去弄一個霍桂芝交給他呢?可是王宏志不信,藉機又將我屋搜查個遍。我找人幹活無可非議,而你王庭長找不到的人就有權向我要嗎?究竟意欲何為?法制健全的今天,建平縣公安局、法院在違法行政人員的操縱下,不給任何文書,非法搜查私人住宅,捕人等行為,在公安人員的看守下,對合法無辜公民被告非法拘禁。由於著急和氣憤,導致我在收容所昏死過去,後不知什麼時候被救護車拉進醫院搶救!由於過度氣憤和精神折磨,武桂榮也被救護車拉進醫院進行搶救,直至現在身體未癒住院治療。而王振斌,郭鳳芹兩人在收容所繼續拘禁。期間對他們進行恐嚇、威脅,並強迫寫保證書,不許去各級人民政府上訪,否則不予放人,由於王振斌、郭鳳芹二人均身體有病,收容所又陰暗潮濕,身體上、精神上經受不起折磨,寫出「不上訪保證」方於2004年9月27日被釋放。秋收之際,我身體有病,找幾個人幫我,何罪之有,導致幫工人員和我本人蒙受不白之冤。此舉違背《憲法》有關規定,也嚴重敗壞了人民政府和公安局法院的形象。因此請求上級各有關領導對這起違法,違紀行為給予嚴肅處理。公正解決。






具狀人:遼寧省建平縣西營子村一組村民 牛新德、武桂榮、郭鳳芹、王振斌
2004年10月4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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