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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進興不服醫師懲戒 衛署:高市衛生局可再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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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七日電)台中市衛生局對立委 林進興等醫師洩露市長胡志強「病歷」事件,昨天懲處定案,林進興今天不服,認為他在高雄市執業,不屬於台中市轄區。衛生署醫政處認為,林進興事後抗辯,沒有必要,現在高雄市衛生局可以執行台中市衛生局的懲處結果,或再召開醫師懲戒委員會,請林進興說明。

衛生署醫政處指出,按照醫師法規定,林進興可在 二十天內逕向衛生署申請覆審,台中市衛生局將懲處結 果行文高雄市衛生局後,高雄市衛生局不能置之不理,如果對台中市衛生局的懲處有疑議,可以再針對林進興個人,召開醫懲會。

在台中市長選舉期間,林進興與其他十一位醫師因為公布市長胡志強「病歷」事件,引起重大爭議,台中市衛生局醫師懲戒委員會昨天決議,在高雄市執業的林進興被處以廢止醫師職業執照一年,其餘十一人在台中市執業,分別處以停業一個月或警告,並需接受醫學倫理繼續教育。【中國食療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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