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宇寬:日本“小大樓”的啓示

郭宇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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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一次和日本善鄰協會的一位老先生聊天,這個協會的一些人自費參與增進中日民間理解的工作,非常令人欽佩,在談到他們協會時,這位老先生自豪地介紹: “我們協會有自己的産業——一棟大樓”,不過他補充“不是中國這種大大的大樓,是一個小小的大樓。”當時我以爲是老先生中文表達不清楚,說小房子不就得了麽,什麽叫“小小的大樓”。

  今年有幸到日本一些城市參觀採訪,才明白什麽叫“小小的大樓”,在東京一進市區,我就沿街見到了大量奇怪的建築鱗次櫛比,說它小吧,動輒就是十好幾層高,說它是大樓吧,往往門面只有三四米寬。遠看活像一根火柴棍插在地上,設計倒是五花八門,各有特色,只是讓人擔心住在這樣的房子裏,怎麽能轉得過身來。我詢問同行的日本朋友,怎麽會有這樣又窄又高的樓房呢?他們也覺得很驚訝,日本各地很多房子都是這樣的,他們從來沒覺得有什麽奇怪的地方?被我一問也感覺很有意思,這些日本朋友都去過中國,確實在中國沒有見過這樣的房子,第一反應是日本地價太貴了,可是哪怕在同樣寸土寸金的上海外灘,北京王府井也沒有。

  這裏就說到了一個關鍵的因素,日本的土地是私有的,而且所有權是嚴格受法律保護的,無論是政府和開發商都無權剝奪私人的産權。那個在很小的土地面積上蓋出的高樓,往往是一塊祖傳的土地,也許幾十年前只是一個小小的雜貨鋪,後人不願意把這塊土地賣掉,而願意自己來開發,於是就産生了這樣形形色色的“小大樓”。後來在愛知市博會上的日本展廳,剛走進大廳就看到幾張大幅照片,是同一段街道不同年代的幾張照片,從明治時代至今,沿街從低矮的平房到戰時的一片廢墟,到今天一幅現代化的景象,滄海桑田之間,最讓筆者感慨的是,今天的現代化建築依稀可見當年每一塊土地的形狀,仿佛好像是由過去那些低矮的平房長大而成的。我詢問當地日本人,如果你們不把自己的土地賣給開發商而個人開發,政府會同意的麽?他們覺得這樣中國特色的問題很奇怪,爲什麽土地只有地産商才能開發呢?自己的土地上蓋房子只要高度不超過城市對這個區域的規劃標準,政府有什麽權力不批准呢?

  在日本走了一趟,真有些替日本的地産商和政府感到可憐,他們實在太不容易了。他們看上一塊土地,不能以舊城改造之類的名義,由政府出面動用武裝力量強制居民拆遷。所以只能一家一戶的和地主談判,而日本公民知道自己的權利,幾乎個個都是釘子戶,不付出讓他們滿意的價錢,說再多大道理他們也不會搬家,甚至在高規(木字旁)市參觀時筆者在接近市中心區見到一塊幾分地的小小的水稻田,很是醒目,向政府官員打聽才知道,原來這裏有一家人有一小塊地,就是不願意賣掉,自己種些水稻家裏人吃,別人也沒有辦法,當地市政官員說:這是他們家的權利,再說這樣對改善城市的熱島效應也有好處。我在日本看到很多地方舊城區黃金地段老街巷道很窄,要知道這樣的巷道放在中國早就以“通不了救火車,是消防隱患”的名義被拆除了,重新開發地産專案了。可是日本的官員告訴我們,他們沒有權力拆老百姓的房子,而是專門設計了一種可以開進小巷子裏的很小的消防車,後來我果然在街上見到了一輛這樣的消防車,像奇瑞QQ差不多大,令中國人嘖嘖稱奇。因爲對公民私人財産權的尊重,所以在日本根本見不到什麽動輒幾十萬平米“CBD超級大盤”,宏大的建築工地,每一個專案規模都很小,商品房市場上也大多是那樣的“小大樓”。

  不僅開發商無權剝奪居民的土地,連政府也無權剝奪居民的土地,不能隨便以市政建設或者公共利益的名義來強制剝奪居民土地,必須通過談判來達成協定,即使辦奧運會這樣的大型工程也要一戶戶進行談判,使每一個公民的權利都得到保障。其實日本在1951年也通過有《土地徵用法》授權日本政府在修築公共設施時向社會徵用土地,但實際上這種“徵用”不是依靠國家暴力來貫徹的,同樣需要征得土地所有者的同意,很典型的例子就是成田機場的建設,一開始政府也想過動用強制手段,可一場以當地農民爲主導力量的波瀾壯闊、曠日持久的抗議運動被發動了起來,其參加者經常數以萬計,全國各地的工運、農運、學運和環保組織都給予聲援或直接派代表參加。甚至抗議運動的幹將們還採取頻繁的“遊擊戰術”,對機場和與機場有關的人員和設施進行攻擊和破壞。據統計,從1978年至2004年的26年之間,日本全國共發生過500多起針對政府的“遊擊事件”都與成田機場有關,政府爲此焦頭爛額。在經過長達40年的不懈努力之後,政府還是未能成功地說服向南延伸所必需的土地上的7戶農民拆遷。 最後不得不放棄成田機場B跑道的原建設計劃,採用在建設時間和費用上都雙倍于原計劃的向北延伸方案。對此很多日本人都津津樂道,談到這段歷史,非但沒有責怪自己的政府軟弱,反而充滿了自豪,認爲這體現了和平憲法對每一個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在面對強大的國際機器時,哪怕一個手無寸鐵的個人,也是平等的法律主體。

  很多人認爲日本和中國社會制度不同,人家土地是私有的,而中國土地是國有的,但其實這是一個僞問題,因爲土地的特殊性質決定了它不是一次性消費品,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在很大程度上是一回事。英國的土地名義上都歸女皇所有,但老百姓擁有使用權就可以了,而即使中國的法律也一直承認土地使用權是一種財産權,《憲法》也說公民的合法財産不受侵犯。但這種承諾在強勢政府的干預下僅僅是一張白紙而已。各地政府可以用市政建設/舊城改造/安居工程的名義,讓居民“按照政策”接受“拆遷補償”,你舉著《憲法》也沒用,不服就以干擾公務的罪名抓起來,再用推土機將居民的房産夷爲平地,你去尋求法律援助,高法可以出臺文件要求涉及拆遷的官司“各級人民法院不得受理。”再由政府轉手將土地賣給開發商,從中賺取高額利潤。更有經典的案例,在周正毅和楊斌案發以後,被媒體披露,他們在城市黃金地段市場價值以幾十億計的土地,竟然是由政府“無償劃撥”的,說得好聽叫“劃撥”,說白了就是政府把居民趕走然後把土地贈送給開發商,中國大陸沒有案發的楊斌/周正毅們不知道還有多少,這些案例其中貓膩不由得讓人遐想聯翩。

  對此我們常見的解釋是中國有中國國情,我們基礎差底子薄,之所以強制土地交易爲了現代化建設節約建設成本的需要。這種辯解如果和日本相對照,就會發現根本站不住腳。中國政府爲什麽不能象其他法治國家一樣,放開民間的土地交易,政府抽取稅收就可以了,而要直接扮演一個土地批發商的角色,所謂節約建設成本只是一個冠冕堂皇的藉口。在城市建設中政府出面強制剝奪公民的土地使用權,沒有給這個社會節約任何成本,只不過把開發商的成本轉移到弱勢群體頭上而已,這實際上是以多數人的名義剝奪少數人的權利,而其中的暴利又被少數利益集團上下其手,中飽私囊。更不用說侵害社會公正帶來的成本,損害整個社會對於法制的信念會釀成的惡果。

  關照我們的鄰國,尊重私人土地財産權沒有滯後日本的現代化,反而使日本的城市發展更加科學,在中國爲城市建設“攤大餅”而苦惱的時候,更加發達的日本,東京/大阪/名古屋等地卻早已帶動周邊形成了大量生活交通便利,居住舒適,産業佈局合理的中小城市群。之所以會産生城市的跳躍式發展而形成城市群,很多情況下,並不是政府有意識規劃的結果。而是由於大城市市區土地已經飽和,郊區土地價值極高使得市區向周邊的擴張已經不經濟,産業不得已向周邊城市轉移,往往在城市與城市之間還保留有大量的農業用地。由於地租升高而導致的産業的跳躍式轉移是城市擴張的減壓閥。而在中國而在不受制約的政府權力介入下,政府的鐵腕代替了“看不見的手”,比如北京的城市擴張以“計劃不經濟”的形式進行。郊區土地價格的升值,非但沒有阻礙城市擴張反而給政府部門帶來了豐厚的利潤和尋租空間,刺激了城市擴張。土地市場的雙軌制,使得政府可以以市政建設的名義,以低廉的價格從郊區農民的手中強制性把土地徵收過來,再轉手賣給開發商,從中賺一筆,開發商搞投資再賺一筆。一方面高喊“不要攤大餅”,另一方面根據市統計局的資料,2003全年北京市征地9.21萬畝,其中耕地2.97萬畝。土地徵用主要用途爲:住宅3.06萬畝,交通用地1.88萬畝,綠化用地1.72萬畝,其他2.55萬畝。在這其中政府一些官員和開發商是城市擴張的最直接受益者,而擴張的成本卻要由弱勢的人民來承擔。

  尊重私人土地財産權也使得日本的土地利用更加合理,日本大多數富人別墅幾乎都是蓋在山上,不是因爲日本富人都愛山,而是因爲在城區不可能專門把土地規劃出來成爲豪華別墅區,農民也不會願意讓出自己的土地,所以只能到沒人住的地方想辦法。在參觀日本大學的時候,筆者發現日本除了東京大學這樣歷史悠久的學校佔據黃金地段,大多數高校的校園也都是依山而建,除了節約土地以外,倒也別有一番優雅的情致。一位到過中國的日本教授,對筆者說:和貴國的大學相比,我們的校園實在太小了,真是慚愧。這所學校在日本的排名絕對是TOP10,可謂名師薈萃,不少中國留學生來這裏求學。對照國內,由政府出面趕走農民,在良田上建設動輒上萬畝的“大學城”,還將這作爲“政績”,作爲中國人我只覺得臉上一陣陣的發燒。

  一方面高喊土地匱乏,另一方面卻大面積的浪費土地,筆者在國內各地見到,政府出面廉價剝奪農民的土地,以幾十倍的暴利轉手賣給開發商,在原本的良田上建起占地極不經濟的一層建築,非常甚至高爾夫球場。在南京江甯開發區,筆者親眼見到,大量農田,農民被趕走後,荒蕪多年,被插上一個個牌子“###開發專案”。修出八車道的寬闊大道,卻車流量很少,據說是當地政府有長遠眼光,失去土地的農民,只好在寬闊的綠化帶裏種菜。這樣的情況在中國各地隨處可見,可謂取之盡淄株,而用之如泥沙,著名景觀設計師俞孔堅先生將中國近年大量政府動輒當做政績修建的寬馬路,大廣場稱作“景觀垃圾”。

  而在日本,房屋都各具特色,到處可見精致典雅的傑作,日本人用很大的熱情修飾裝點自己的家,即使一個很小的房子,也一定有優美的花台和園藝裝飾,充滿對家園的自豪感。筆者前一段時間考察了一些北京的四合院,看了很多原本格局極好的院子,大多髒亂不堪,多年不加修繕,我問他們爲什麽?答案一律是:“將就著住吧,天知道哪天政府看上這塊地又要搞拆遷了,只按建築面積給補償,你修得再好也是白搭。”一個不尊重私人財産權的國家如何能讓人民安居樂業。

  在戰後的一片廢墟上,日本人能把自己的國家和城市建設的如此漂亮,僅僅靠勤勞是不夠的,如果我們不能認真學習他們的法制環境,恐怕任何所謂的中國經驗,都將産生後患無窮的怪胎。
 
──轉自《世紀中國》(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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