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劇院腐敗大案開庭 張德江舊部受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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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6日訊】(亞洲時報記者田鏡 12月16日撰文)中國浙江省寧波市近日正全面調查一起寧波大劇院弊案,涉及腐敗部門可能有19個,腐敗金額可能過億(人民幣,下同),且有其他疑懷弊案尚在追查。目前,一名由前浙江市委書記,現任中央政治局委員張德江提拔的原寧波市建委主任張鴻興12月15日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這標誌著備受關注的寧波大劇院系列腐敗大案正式開審。

寧波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1年1月至2003年1月,張鴻興在擔任寧波市市政公用局局長、寧波城市建設投資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長和寧波市建設委員會(原寧波市城鄉建設委員會)主任期間,收受龍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賴野君十四萬元人民幣和一萬美元賄賂,並利用職務之便,為龍元建設股份有限公司參與寧波多個市政工程招投標提供便利,使其得以順利勝出。此外,張鴻興還收受了浙江中達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分公司經理馬某的賄賂人民幣5萬元。

張鴻興以其亦官亦商的背景在政商兩界縱橫馳騁,也算是一名“紅頂商人”。據資料顯示,張鴻興也是一家“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據稱,寧波城建投資控股有限公司經營範圍是以城市建設、能源環保為主的國有資產經營、管理、實業項目投資經營等,註冊資本5.08億元。該公司持有另一家名為寧波富達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120,806,745股(佔公司股份總額的33.16%),為公司第一大股東。

較早前有報道表明,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張德江在任職浙江時期提拔的一些官員,現正接受調查,雖然仍未有省級官員正式被捕,但張德江在是次事件中可能要承受一些政治衝擊。多維新聞網10月曾指出,剛滿50歲的中共湖州市委書記徐福寧日前已被“雙規”,案件涉及至少三名與徐福寧在寧波同事的副省級高幹,包括浙江省副省長盛昌黎、浙江省政協副主席張蔚文和天津市常務副市長黃興國,其中51歲黃興國還是十六屆中央候補委員、天津市委副書記,被認為是天津市長接班人選。消息人士對多維說,這三人至今並非如寧波市的傳聞亦被“雙規”,但不排除未來將被調查。

現在貴為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的張德江於1998年8月至2002年11月出任浙江省委書記,而盛昌黎則於張德江任內的2002年1月被任命為浙江省副省長。

《第一財經日報》11月8日報道引述知情人士指出,大劇院弊案“才是剛剛開始”。去年11月之前,徐福寧在寧波任市委副書記兼任政法委書記,在他1999年至2005年主抓寧波文化建設和反腐工作期間,寧波崛起了一系列的文化設施,如寧波音樂廳和會展中心等一系列工程。

寧波大劇院位於寧波江北,是寧波建設文化大市的“標誌性建築”,佔地約13.6公頃,不但有兩個具有升降旋轉功能的大型舞台,還附有專用大型遊艇碼頭,是寧波歷史上投資最多、規模最大、現代化水平最高的文化設施。寧波大劇院2001年張德江任浙江省委書記任內始建,經過20多次的招標,龍元建設寧波分公司拿到了總承包商的資格,在項目開始建設初期,寧波大劇院的預算為5億元,但工程驗收完成後的實際投資卻達到6.1億元,其中寧波市財政局出資百分之五十,另一半的投資由寧波大劇院的主管單位寧波廣電局投入。

分析指出,一些官員為了拉抬政績,不斷出台大規模的建設項目,一個自然後果就是創造了滋生腐敗的環境。中國領導人近年撥亂反正,強調科學發展觀,但一些地方諸侯並不樂於聽從。這次寧波腐敗大案,正好可以為這些官員提出一次警示。

在這次事件中,曾於九十年代出任共青團團中央書記處書記、團中央書記處常務書記兼全國青聯主席等職的巴音朝魯可謂立下大功。巴音朝魯在2001年4月任浙江省副省長、省政府黨組成員,並於2003年12月任寧波市委書記,開始著手清理舊班子的連串問題。(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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