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點評:水源污染危機與體製毒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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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1日訊】(中國政論家 劉曉波) 2005年11月13日,中國石油吉林石化公司雙苯廠發生連環爆炸,已經是非常嚴重的危機。

但爆炸後,吉林市環保局經過連續幾天的監測宣佈:截至15日中午,整個現場及周邊沒有有毒氣體,水質也未發生變化。

中央電視台關於爆炸影響的報導中,石化公司的發言人也反覆強調爆炸沒有造成污染。

而後來曝光的事實是,吉林省及吉林市和黑龍江省及哈爾濱市的官權,聯手隱瞞松花江被嚴重污染的真相,當被污染的松花江開始威脅到哈爾濱市水源之時,哈爾濱官權才被迫發佈了先欺騙後真實的信息。

中央環保總局到23日才公開證實污染,溫家寶總理也是在同一日在國務院會議上對當地政府處理水污染的方式表示震怒!

隱瞞和欺騙

松花江污染的直接原因是化工廠爆炸事故,但官權的隱瞞與撒謊,卻使事故性危機迅速發展為社會性和政治性的危機。

水危機至少凸現了現行體制及政策的三大弊端:

一, 不尊重民眾知情權和不顧及社會公益的信息黑箱和壟斷的制度

二, 官官相護的官場潛規則形成從中央到地方的集體隱瞞

三, 跛足改革的單純GDP政績指標,迫使地方官員為了政績而犧牲自然環境、人文關懷和社會公正。

在中共掌權後的中國,因隱瞞重大公共危機而導致慘痛損失的教訓從未間斷過,無論是人禍還是天災,每當遭遇突發危機,這一體制的反人性本質就大發作大曝光,從毛澤東時代的大躍進和文革到後毛時代的六四大屠殺和鎮壓法輪功,它一次又一次地踐踏”人命關天”的普世底線。它不僅造成生命和財產的超常損失,而且導致國民精神的急遽墮落。

胡溫上台後,中共官權並沒有從2003年的SARS危機汲取必要的教訓,其應對公共危機的方式居然毫無改變,松花江水污染危機不過是最新實例而已。

只要是獨裁製度,黑箱和謊言就是必然的。一旦遇到重大災害或危機,無論是局部災難還是全局災難,也無論是礦難、食物中毒還是爆炸、流行病,中共官員們大都是習慣性的隱瞞或撒謊。危機突降時,中共官員的第一應急反應,想到的絕不會是民眾福祉、社會公益和政治道德,而是維護黨權及其代理人的”偉光正”形像,從而確保官員個人的烏紗帽及其集團利益的既得利益。

追究責任

松花江水污染危機引起社會廣泛的關注,造成如此巨大國內外影響的惡性人禍,總要有人出來負責,否則中共高層無法向國內外的滔滔輿論交代。

於是,在事故發生20天後,中共最高層才下決心對相關官員進行問責和批評。

12月2日,已經當了中共環保總局局長12年的解振華引咎辭職﹔

12月3日,中共中央環保總局副局長王玉慶才在全國會議上嚴辭批評吉林省有關官員﹔

負有直接重大責任的中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才召開各企事業單位領導幹部會議,宣佈免去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吉林石化分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於力的職務,並責令其停職檢查﹔

同時責成吉林石化分公司免去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雙苯廠廠長申東明、苯胺二車間主任王芳的職務,接受事故調查。

然而,這樣的問責仍然是避重就輕,聯手隱瞞污染的吉林省及吉林市和黑龍江省及哈爾濱市的相關官員,卻一個沒有被問責,更高層的官員更是毫髮未損。

而且,只要獨裁的黑箱制度不變,就算把黑龍江和吉林兩省的書記、省長都撤職,也無法從制度上解決問題。

危機所在

當下大陸,由政改停滯所導致的深層危機,早已到了積重難返的程度,而中共現政權仍然固守鄧小平的跛足改革模式,確保政權穩定第一和權貴利益優先的現狀,為了GDP而寧願犧牲自然環境、人文關懷和社會公正。

面對此起彼伏的草根群體反抗,胡溫仍然懷著得過且過的政治機會主義心態,對所有危機的處理措施都是治表不治本的權宜之計,而且在意識形態上急遽左轉。

建立「和諧社會」的前提是消除危機,胡溫政權如果要在消除危機上動真格的,就必須對危機之源進行切實的清理。

如果說,淨化水源是解決水污染的治本之道,那麼,淨化體制水源乃消除日益嚴重的危機污染的治本之道。而要淨化體制水源,只能拿出啟動漸進政改的誠意和行動。

從SARS危機到松花江污染危機一再告誡中國,就破除權力黑箱和應對各類危機而言,民間擁有幾個獨立媒體的意義,遠比所有言不及義的長篇大論和空洞承諾更實在,也更能贏得民心所向和國際支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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