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昌玉:民主政治建設豈能靠偽飾歷史?

──再評《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

李昌玉

人氣 3
標籤:

【大紀元11月2日訊】緊隨十六屆五中全會的腳步,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的名義發表了《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白皮書。

白皮書追述了中國實施民主政治的歷程,說“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頒佈施行,使中國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憲法依據。”對於這樣的陳述,歷史事實能夠站出來作證嗎?如果事實果真如此,今天中國的民主政治還會如此步履蹣跚,怨言載道,眾口嘵嘵嗎?如果事實果真如此,中共在建政56年之後,或者在1978年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宣告結束以階級鬥爭為綱的思想路線,再或者1997年提出以法治國之後,還需要發表一個這樣內容的白皮書,鄭重其事地來闡述自己的民主觀並回答黨內外、國內外的責難嗎?民主政治建設豈能靠偽飾歷史?

(一)《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不承認這個陳述

首先,我們要指出,中共執政的前30年,眼睛裏根本就沒有一個憲法的觀念。這只要讀一下1981年十一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一個劃時代的文件《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就可以看出。這個檔中關於憲法,只有這麼一句流水帳式的話:“一九五四年九月召開了第一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對於憲法的意義、作用沒有作任何闡述,因為它實在是乏善可陳。

在1981年的時候,文革的餘音還繞梁震耳。如果當時說出“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頒佈施行,使中國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憲法依據”這樣的話,不要說群眾會笑話,就是草擬決議、舉手通過的袞袞諸公自己也會覺得是自欺欺人,貽笑天下。他們哪能健忘坐紅衛兵的飛機,吃秦城監獄的窩窩頭,嘗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頭。如果憲法真有那麼大的神通,他們不必通過這麼一個煞費心機回護毛澤東罪惡的決議了。通觀這個《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肯定成績,分析失誤,沒有任何地方與憲法搭界。分析成績與失誤,都是源於“黨治、人治”,即方針、路線、政策,而且要盡量解脫毛澤東的責任。

從這個檔可以看出,即使經過文革的慘痛教訓,以鄧小平為首的中共諸公,仍然視憲法為可有可無的一紙具文。他們還沒有覺悟到要以憲法為根本大發,作為治國的依據和可靠的制度保障。

(二)從“法制”到“法治”

直至十五大(1997年),才第一次明確提出以法治國是治國的基本方略,黨內開明派認識到依法治國是維護社會穩定、實現國家長治久安、深化改革和促進現代化建設的基本保障。但是提出法治與實行法治,中間還有艱難的梗阻。問題在於法治與民主是兩個難兄難弟。中共提出的法治是屏棄了民主的法治,靠一條腿前進,自然是跛腳蹣跚,一步一回頭。

而且,以法治國,有“法制”與“法治”之分,法學界稱前者為“刀治”,後者為“水治”。古往今來的專制國家為了實行獨裁,也需要制定法律,實行“法制”,維持統治,叫老百姓做奉公守法的良民,何樂而不為,即刀治;民主國家是靠法律維持社會的公正、公平,保障公民的合法權利,並對政府實施監督,所以要實行“法治”,即水治。中共起先提出的是“法制”而非“法治”,經過法學家們十八年的抗爭,在語詞上才採取了“法治”。一字之異,代表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政治理念。

世界上幾乎任何國家都不會反對治國要有法律,但是卻有例外,如毛澤東這樣的“人民領袖”,他竟然敢於說自己是“和尚打傘,無法無天”,反右時把全國的法學家、律師幾乎全部打成右派,文革時砸爛公檢法,也取消一切法律文本。他本人要淩駕在黨和國家之上,不受任何挾制掣肘,要打倒誰就打倒誰,要開展什麼運動就開展身運動,“要上九天攬月,要下五洋捉鱉”,獨攬大權,誰也無可阻擋。假若劉少奇果真有一個獨立於毛澤東的司令部,果真成為貨真價實名副其實的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那正是中國共產黨之大幸,中國人民之大幸,可惜的是他沒有這個賊心賊膽。

(三)以憲治國的無疾而終

李鵬做人大委員長的時候還說過“以憲治國”的話,可是躲躲閃閃,不久就龜縮回去。以法治國在本質上就是以憲治國,但是這和中共的根本利益發生了沖突。第一是作為中國的最高權利機關人大常委會還有一個太上皇中共中央。如果以憲治國,那麼人大常委會是否還要聽命於中共中央呢?第二是憲法規定人民有言論、出版、新聞、結社的自由。如果以憲治國,憲法的這些條款要不要兌現呢?所以,以憲治國的高調也就無疾而終。

胡哥上臺的時候,舉出憲法大旗,於是引得一群法學家摩拳擦掌,以為實現憲政民主的曙光,開始冉冉升起,於是提前量,興沖沖地開起研討會,大發議論,獻計獻策,但是不久研討會叫停,網站查封,因為背後站著一個城府不露的胡錦濤。

有的學者建議設立憲法法院,審議危憲案件,更是一相情願的書生意見。

但是,我們仍然要充分肯定胡錦濤的歷史功績,這就是2004年3月,中國十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載入憲法。對於中共來說,這是翻天覆地的變化,由階級鬥爭治國,對幾千萬地富反壞右分子實行專政,轉變為還要講人民的生存權和發展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婦女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和殘疾人等弱勢群體的合法權利、少數民族權利,並且中國政府簽署、人大常委會批準了《經濟、社會及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此外“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簽署了《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目前,中國有關部門正在加緊研究和準備,一旦條件成熟,國務院將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批約問題。”(均引自白皮書)。這與其說是中共革新洗面革故鼎新的自我革新,不如說是被歷史潮流裹脅,與時俱進。今天中共在歷史的巨大罪惡和空前的腐敗面前,盡管毫無謝罪之舉,卻還能夠安然執政,不能說和採取這些舉措減輕民怨沒有關系。

(四)毛澤東的目的手段論

制定了憲法,卻又不能名副其實地實行以憲治國,憲政民主。中共無法破解這個兩難選擇。根本原因是中共患了民主恐懼癥。毛澤東的辯解最為高明。正如他一向可以高屋建瓴地顛倒是非,詭辯黑白,對于民主這個問題,他一語破的地說:“民主這個東西,有時看來似乎是目的,實際上,只是一種手段。”這是毛澤東在他修改之後的《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加進的神來之筆,對於“陽謀”的心跡自供。

毛澤東認為只有“政策和策略才是黨的生命”,而共同綱領、憲法、民主都不過是達到目的的一種手段。毛澤東和史達林一樣,都是典型的馬基雅弗利主義者。馬基雅弗利是希臘文藝復興時期的一位政治哲學家,他寫的《君王論》是歐洲所有專制暴君的案頭必讀書。法王路易十四、拿破侖、墨索里尼都是它的百讀不厭的讀者。莎士比亞對馬基雅弗利用“陰險狡詐、口是心非、背信棄義、殘暴無情”四個詞語來評價他。馬基雅弗利主張為了達到既定的目的,可以不論善惡採用任何手段。毛澤東遠在1927年就發明了“槍桿子裏出政權”的歪理邪說,從此矢志不逾地奮鬥,終於戰勝了對手,潛龍登基,住進了中南海。這種成功的經驗,更使他相信,為了達到個人的目的,可以使用任何權術,採用任何手段。

所以在毛澤東心目中,只有權力才具有永恆的價值,民主、自由、博愛、憲法那都是資產階級的破爛貨,但是生活在現代,他的子民,他的民主黨派對手,還有世界潮流,卻又追求自由、民主、博愛,因此,在形式上,在語言上,他又極力要運用這些語彙、概念、方式、範式,當作迷彩服,來取悅、迎合、迷惑、招徠對方。繼承了毛澤東衣缽的鄧小平、江澤民、胡錦濤雖然越來越多地打出人權、民主、憲法的旗幟,但是絕對不能解除黨禁與言禁。

只要不解除黨禁與言禁,那麼,憲法、民主、自由、人權也就只能成為呼啦啦的大旗,招搖過市,而已而已。

1981年中共發表《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到現在再發表《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時間相隔25年。25年是整整一代人。那些坐過紅衛兵的飛機,吃過秦城監獄的窩窩頭,嘗過無產階級專政的鐵拳頭的老革命或者已經謝世,或者已經退出歷史舞臺,因此現在這些年輕氣盛的新貴們,在草擬《中國的民主政治建設》的時候,自然可以文思泉湧,騰雲駕霧,發揮革命的浪漫主義筆法,寫出這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建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頒佈施行,使中國人民行使當家作主的權利有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和憲法依據”向壁虛構的夢話。

(2005/10/26於山東大學附中)

--轉載自《議報》第222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相關新聞
網友觀點:奴顏欺世,盜名自肥
李昌玉:教授上訪記
李昌玉:民主大旗呼啦啦飄
韋拓:從下滑到坍塌 國足告別世界盃之路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