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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弄丟關鍵證物 殺人犯翻供檢方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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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亦偉台北十九日電)一名鄭姓少年去年因與人口角,涉嫌持刀將對方三人殺成重傷,不過鄭姓少年日前反過頭指控對方三人涉嫌重傷害,由加害人搖身一變成被害人,檢察官為釐清鬥毆過程,要求警方調出當初的監視畫面,就可真相大白,沒想到粗心的警員竟弄丟關鍵影帶,令檢察官為之氣結。

鄭姓少年去年在北縣新店安康地區的路邊攤吃飯,與鄰桌彭姓、馬姓、歐姓三名成年男子互看不順眼,雙方一言不和大打出手,鄭姓少年寡不敵眾,隨即從自己車上抽出西瓜刀,當場把手無寸鐵的對方三人殺成重傷,現場血跡斑斑,行兇過程都被騎樓的監視錄影機拍下,三人送醫急救才揀回一命。

當時警方將監視畫面翻拍成照片,鄭姓少年被依殺人未遂的重罪起訴;不過全案日前出現變化,原本認罪的鄭姓少年,出庭時竟翻供,指自己是被害人,反咬對方涉嫌傷害,法院因此指示另行調查。

台北地檢署檢方日前開庭時,發現案情單純,但鄭姓少年說詞卻出現一百八十度變化,要轄區台北縣新店分局安康派出所提供監視畫面原帶,當庭勘驗影帶即可真相大白,結果負責保管的楊姓員警竟稱影帶已不知去向。

法界人士表示,全案最重要的證物因員警的粗心遺失,很可能會使殺人未遂逆轉成為鬥毆的傷害案件,對三名被害人而言相當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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