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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槍案 起訴檢座 調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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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前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調查員蔡俊士等人,為求辦案績效,意圖詐領破案獎金,涉嫌栽槍等案,昨天經高雄地檢署偵結,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多罪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前高雄海調站調查員蔡俊士(37歲,在押)偵辦「海國食品貿易行」負責人趙崇傑(起訴)涉嫌貨櫃走私案,獲悉趙等人曾自菲律賓走私槍械嫁禍他人詐領檢舉、破案獎金,乃與當時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陳正達(41歲,在押)共謀,吸收趙崇傑等人走私槍械、香菇和洋菸,並由在菲律賓的許迺欣負責購買槍枝。

檢座發函 海關放行

趙崇傑等人先從中國走私香菇,由檢察官陳正達發函海關放行獲利後,提出部分資金給許購買100支槍枝,並由蔡俊士偽造檢舉筆錄,報請陳正達指揮,讓走私槍械貨櫃在91年12月13日免驗進關。趙崇傑等人發現只有30支,對許指稱其餘70支已遭菲國警方查獲的說法不滿,懷疑他「黑吃黑」。

走私槍枝 自己查獲

隔年一月25日,被告陳正達等人如法炮製,讓趙等人自菲國走私50支長短槍,夾藏在芒果乾箱,並在高雄港碼頭當場查獲,因貨主記載為許迺欣(院方審理中),引起許不滿,有意爆料,陳正達、蔡俊士於是到菲國安撫,後因尚未判決未核發獎金。

栽贓槍械 包庇查辦

92年新年,趙利誘許福泰(審理中)同意出資300萬元走私洋菸、槍械,供檢調辦案人員做績效詐領獎金後,於92年5月14日,在高雄市紅毛港附近,並將49支長短槍械栽贓給許。

許福泰被捕當天晚上,在市警局自殺未遂,檢察官陳正達隔天提訊,許當庭指稱槍彈是給檢察官和調查員,指遭趙等人陷害,唯陳正達、蔡俊士僅傳喚趙一人後釋回,涉嫌包庇而不予追查。

高雄地檢署清查自91年7月起,至93年4月止,被告陳正達等人共計放行32只貨櫃,走私物品包括槍械、洋菸、香菇和大麻等,涉嫌觸犯貪瀆、走私、槍械、偽造文書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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