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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議員質疑市醫整併僱用大量無照藥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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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文宗台北三十一日電)台北市議員李建昌、周威佑今天舉行記者會指出,市立醫院整併後,僱用大量無照藥師,並號稱為「藥師助理」,但法令並無「藥師助理」規定,要求立即檢討改善;市醫回應說,經過國家考試,多數「藥師助理」十一月將取得藥師執照。

李建昌指出,市醫整併後,藥師大量離職,基層藥師人力出現斷層,為解決人力荒,市醫藥劑部走偏鋒,僱用十五位尚未取得藥師執照的藥學系畢業生擔任無照藥師,號稱「藥師助理」,市民用藥堪憂,且涉法律責任問題。

他說,市醫涉嫌違法,根據藥師法規定,藥品調劑為藥師業務,如未取得藥師資格,擅自執行藥師業務,違反藥師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可處新台幣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李建昌研究室並提供錄影資料說,大量僱用無照藥師的市醫院區,以仁愛院區六位、中興院區五位最多,並涉實際調劑藥品行為,要求市醫立即檢討改善。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藥劑部主任譚延輝表示,護理界有「實習護士實施要點」,但藥學界缺乏實習藥師實施要點,所以沒有法源說可以或不可以有「藥師助理」;可能法源依據是優良的藥劑作業規範。

譚延輝說,某些技術部分可由非藥師執行,例如選擇正確藥物製劑、檢查失效期、數取正確數量、放入藥袋、包裝製劑、耗財物品請領等;有關專業判斷部分,例如用法是否合宜、病患是否有禁忌症,必要時建議處方醫師更適合的藥品或用藥方法等,須由藥師執行,不能交由「藥師助理」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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