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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藥紀錄卡隨身帶 避免藥物過敏危害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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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二十日電)嚴重的藥物過敏會要命,即使得最普通的解熱鎮痛劑,都有人因為過敏而失明;為此,行政院衛生署設計用藥記錄卡,民眾可到醫院服務台索取,弄清楚自己的藥物過敏史,紀錄長期使用的慢性病用藥,確保用藥安全。

今天在衛生署舉辦的「病人安全週」記者會上,台 大醫院急診部主治醫師石崇良說,曾有過一名年輕人急 性扁桃腺發炎,發燒至攝氏四十度,只知道自己對一種 消炎藥過敏,卻說不出藥名,醫師就為他注射不易產生 過敏的退燒藥,沒想到幾分鐘內,他就全身發癢,臉色 發青,血壓下降,差點休克。

石崇良指出,嚴重的藥物過敏可能會在短短幾分鐘 內,就致使病人血壓下降,甚至休克死亡,也因此容易 產生醫療糾紛。

在衛生署藥政處的藥害通報資料上,常見的就是抗 癲癇藥、降尿酸藥物引起皮膚壞死的史蒂文生氏強生氏 症候群,至於最常見的解熱成份乙醯胺酚,也有人會過 敏,最嚴重的案例是皮膚過敏及角膜破損,造成失明。

中央健保局曾考慮到在健保IC卡上納入藥物過敏史,但考慮到病人的隱私將在所有醫師前曝光,以及用藥紀錄沒有標準化格式導致醫師點閱不便,最後認為採行用藥紀錄卡由病人帶在身邊,隨時提醒醫師,是較為可行的方式。

衛生署下週起推動病人安全週,除了推行用藥記錄卡,也叮嚀民眾,手術前跟醫師確認手術部位,配合標示,免得發生左手開成右手等遺憾,都可以減少出錯的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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