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拆遷戶許正清被判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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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方媛採訪報導)上海普陀區法院無視多名證人的辯詞,星期一上午以「尋釁滋事罪」判處上海拆遷戶許正清有期徒刑3年,證人們表示這是一場冤案,而許正清也提出要上訴。

據本台瞭解,在今年一月份進京悼念趙紫陽的上海拆遷戶許正清,自二月份被關押、拘留、起訴審判至今已經八個多月。星期一,上海普陀區法院對許正清案進行了宣判,當時法庭內只有6人是許正清的親屬,其餘34人都是官方人員。律師莫少平由於身在美國,因此不能出席。

上午10 點,普陀區法院的唐明法官宣讀了簡短的判詞,判詞中的3項罪狀與9月13號的審理時一樣:許正清與大約20名上海上訪者一起在北京5路公車上帶頭不買票;在回上海的火車上表示上訪者不吃盒飯,要去餐車吃飯;以及在上海火車站用手揪住截訪人員的衣領。

許正清的妻子陶玉巒在審判的當天下午向本台表示,開庭時間十分簡短,法院也沒有給許正清任何說話的機會。在許正清大聲表示要上訴時,被法警拉走。

陶玉巒:「從一開始他們書記宣判一下法庭紀律,審判長進來以後就按程序性的宣讀一遍,最後有期徒刑三年一判,好,槌子一下他們就走了。許正清說我不服的,我要上訴!他一邊說一邊就被他們拉下去了,還容不得我們家屬跟他說一句話的機會呢!」

許正清案的目擊證人之一陳代麗向本台表示,許正清沒有犯法卻被判3年,真是太冤枉了。他們在北京5路公車上剛坐了半站路,售票員就說汽車壞了,把他們趕下車。

陳代麗:「我們想不通啊!許正清真是太冤枉了!我們可以作證啊!許正清沒有不買票,我們上車以後呢,半站路以後售票員就說車子壞了,不可能修了你們下去。我們走了半站路以後呢,來了很多警察就包圍我們,他沒有拉警車,因為兩個人綁著他的肩膀,他怎麼拉截訪的領子呢?不可能的!因為有一個去掐他爸爸的脖子,才叫打人打人的。這三個不成立,他們怎麼可以判三年刑?」

陶玉巒表示,徐正清的律師莫少平之前表示,即使法院的指控是實事,也構不成罪狀。

陶玉巒:「這次莫少平律師也說了,是一般的違法行為,夠不上尋釁滋事罪嘛!」

對於兒子被判3年徒刑,許正清的老父親表示不能接受,他呼籲國際社會給與關注,而許正清的母親也對本台表示兒子是冤枉的。

本台記者曾在星期一下午打電話給普陀區法院,主審該案的唐明法官不在,一位官員對本台表示,他們不回復電話採訪。

據本台瞭解,普陀區法院宣稱這次是公開宣判,但是法院不僅禁止市民入內旁聽,而且還拘押想去參加旁聽的人。據知情人士向本台表示,從早上9點30分起,上海普陀區法院就嚴陣以待,超過100名警察駐守在法院周圍,而趕來參加這次公審宣判的群眾也有100多人,他們被警察驅趕,有人還被關押到警車裡。

想參加旁聽的孫喜成星期一下午對本台表示:「參加法院的旁聽是法律賦予我們公民的一項權利,只要你憑身份證就可以進去的,這次好像就非常特別。我們九點半一到那裡很多很多警察就在法院門口,站在法院對面的馬路上面也不允許,他就強行把你推到很遠的地方去,為了這個事很多人還被警察強行拖到警車裡關押。」

(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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