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彪:從上書到公開信

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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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5日訊】一、皇權專制時代的上書

在中國的皇權專制時代,「上書」是一件危險的事兒。一代清官海瑞,見到明世宗沈溺於長生不老之術而不理朝政,心中焦慮。他在上書之前,準備好棺材,訣別了妻子。真正是「冒死上書」。不僅如此,不是所有臣民百姓都有直接上書的資格,比如按清代官制,六品以下小官都沒有直接上奏之權,有事須由大官代奏。遇到皇帝特別開恩,才准許臣民直接上書言事。甲午海戰之後,儲秀宮裡年僅20歲的小太監寇連材,因憂患國事而上書慈禧太后,就被加上「犯法干政」和「越分擅奏外事」等罪名,押赴菜市口斬首。因此上書者即使不備棺材,也莫不戰戰兢兢,如履薄冰。看看康有為《上清帝第二書》中的用語:「舉人等棟折榱壞,同受傾壓,故不避斧鉞之誅,犯冒越之罪,統籌大局,為我皇上陳之。」「用敢竭盡其愚,惟皇上采擇焉,不勝冒昧隕越之至。伏惟代奏皇上聖鑒,謹呈。」這就是「公車上書」,它可能是中國歷史上最有名的一次上書了。

到了極權恐怖主義盛行的毛時代,封鎖資訊、因言治罪,而且鬧革命一直要鬧到「靈魂深處」,弄得人人自危、道路以目。不過殘酷的文字獄仍然不能阻止人們冒死上書獨裁者。湖南人民出版社出了一本《位卑未敢忘憂國——文化大革命上書集》,記載了紅色恐怖年代的一些「上書」以及上書者遭受到的殘酷迫害。這些書信打上了時代的烙印,從思想內容上也參差不齊,有的是獻國策,有的是談思想,有的是向黨交心,有的流於打小報告。有一封給毛澤東的上書中寫到:「毛主席周總理二位老人家的衣食住行要成為全黨全國人民關心的大事,二位老人家健在一天,我們的事情就要辦好一天。我們要時時提防『無毒不丈夫』,我們要時時注意這『萬一』」。另一封署名「心赤客」的給周恩來的上書中寫到:「慶父不死,魯難未已,敬愛的總理,為了國家的富強,為了民族的昌盛,切勿手軟啊!」

但是也有人指陳弊端,表達抗議,發出了那個時代最勇敢的質問:1966年9月24日,19歲的女大學生王容芬給毛寫了一封信,全文如下:

尊敬的毛澤東主席:請您以一個共產黨員的名義想一想:您在幹什麼?
請您以黨的名義想一想:眼前發生的一切意味著什麼?
請您以一個中國人民的名義想一想:您將把中國引向何處去?
文化大革命不是一場群眾運動,是一個人在用槍桿子運動群眾。
我鄭重聲明:從即日起推出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
致禮!
北京外國語學院東歐語系德語專業四年級一班學生 王容芬

這是我所知的最早的一個退團聲明;在文革剛開始的時候出現這種抗議的聲音和決絕的態度,顯得尤為珍貴。王容芬聽了「八一八」接見時林彪的講話,覺得「和希特勒沒什麼區別」。她心想「這個國家完了!這世界太髒,不能再活下去!」「不忍了,豁出去了,把想說的話說出來!」她寫好信,貼好郵票,在棋盤街郵局發出,接著走到王府井藥店,買了四瓶敵敵畏,一瓶一瓶地喝……接下來的事情是被送進醫院,審訊,進監獄,受酷刑,十年之後被判無期徒刑,1979年出獄時,已經33歲。

毛時代的上書者都遭到了極其殘酷的對待。時任國務院副總理兼國防部長的彭德懷元帥在廬山會議上給毛澤東上書提出批評意見,被安上「反黨」、「反社會主義」的罪名;1962年又寫了一封稱為「八萬言書」的上書,又因此被加上「翻案」的帽子並遭到長期的監禁、批鬥和折磨。

在極端的年代、在極權主義的政治結構之下,絕大多數的上書並不是表達抗議,而是向皇帝提意見、獻計獻策。湖南新化一中的學生蕭瑞怡在給毛澤東的上書中坦誠地道出了上書的心態與意義:我想,一個國家也像一個家庭一樣,兒子可以向老子提意見,獻主張,以便將家庭搞好;同樣,作為個國家的公民,看到國家的弊病,也可以向自己的主席提意見,獻主張,以便將國家治好,我的上書就是秉著這一願望而出發的。

這裡出現了「公民」的概念,但是文字中反映出來的並不是公民意識,而主要是臣民意識。或者說反映了那個政治結構中並不存在民主制下的公務員-公民關係,而只有專制制度下的君-臣關係。

二、四五運動中的天安門廣場

1976年四五運動中天安門廣場的詩歌、輓聯、文章、標語與文革中的大字報、小字報一樣,是在不正常的言論體制下人們表達思想感情和政治意見的形式。於1978年9月復刊的《中國青年》第一期復刊號因觸怒了當時主管宣傳的汪東興,而被禁止發售,有人把這一期雜誌一頁一頁地張貼在西單的一排矮牆上,轟動了北京城;人們紛紛在牆上貼出大小字報,這直接引發了西單民主牆的出現。魏京生於1978年12月5日在西單民主牆貼出的大字報《第五個現代化——民主及其他》,反映了人們要求民主的心聲,成為那個時期一個標誌性的文本。

在1970年代末開始的校園民主運動中,伴隨罷課遊行的仍然主要是大字報、請願書、傳單以及民間刊物。中國人民大學1979年10月的校舍風波在罷課宣言、請願書中很快變成了公開的抗議行動。《探索》、《四五論壇》、《沃土》、《北京之春》、《這一代》等自發刊物也達到了相當的思想高度。1980年復旦、北大、北師大、清華等高校的校園競選活動中出現了眾多的「競選宣言」、「競選綱領」和「競選聲明」。1980年代中期的校園民主運動中出現了更多的公開聲明、公開信。比如1986年12月1日中國科技大學出現了《致科大選民的一封信》,號召人們「為真正的民主進行鬥爭」,開啟了新一波高校民主浪潮。1986年12月27日,北大國政系四名研究生貼出《告北大同胞書》,反對北京市關於遊行示威的暫行規定。1988年4月6日,北大十名研究生在三角地貼出《致七屆人大和七屆政協的公開信》,並附有簽名榜,很快即被200多人簽滿。4月8日和9日,北大人大部分教師分別貼出《致兩會代表的公開信》和《致七屆人大新任國家領導人的公開信》,要求提高教師待遇。

1989年以大學生為主體的民主運動中,在天安門出現了令人震顫、也令人痛心地一幕:4月22日中午,三名學生手舉請願書跪在人民大會堂東門的台階上,要求向李鵬遞交請願書並要求對話。這似乎反映了這次民主運動的思想局限,說明了在當時的政治權力擠壓下,公民觀念的萎縮與公民社會的衰弱。民眾意識和心理結構還沒有完全從君臣時代中脫離出來,公民社會還需要較長的培育時期,這也是中國民主事業的艱巨性所在。

但是從1970年代末到1980年代末,「上書」和「大字報」漸漸地過渡到了政治意識更成熟和政治訴求更明確的「公開信」;這在1989年達到了一個高潮。

按照官方的《十年學潮紀實》(北京出版社,1990)的說法,「在1989年,資產階級自由化比1986年更為嚴重地氾濫開來。方勵之已不再躲躲閃閃,用隱晦的語言表達他的主張。」1989年1月6日,方勵之發出《致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的公開信》,要求在建國40週年的五四運動70週年到來的時候,「在全國實行大赦,特別是釋放魏京生及所有類似的政治犯」。(韓文甫在《六四民運》一書中評論說:「方勵之的信完全摒棄封建社會下級向上級、平民向帝王『上書』那一套格式,以公民的身份平等的身份給鄧寫信,語氣不卑不亢。」)2月13日北島、邵燕祥、吳祖光、冰心、湯一介、蕭干、王若水、蘇紹智等33名知名知識份子聯合簽名發出《致人大常委和中共中央的公開信》,支持方勵之,要求實行大赦,釋放政治犯。2月26日,許良英、王淦昌、錢臨照等42位知名科學家發表公開信,要求「防止由於發表不同政治見解的言論和文字而治罪的歷史悲劇重新出現,請責成有關部門釋放一切因思想問題而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青年。」

2月27日發表了由方勵之、杜維明、李歐梵、陳鼓應等63人聯署的《敦促中國大陸民主改革宣言》。4月25日王若望發出《致鄧小平公開信》,信中寫道「現在你老是走在歷史的十字路口,功臣乎?暴君乎?望乞三思而行,不可一誤再誤了。」4月27日戴晴、蘇煒、嚴家其、遠志明等43人發出公開信,呼籲大赦。此外還有《我們再也不能沈默了》、《我們對時局的緊急呼籲》、《5.16聲明》、《5.17宣言》、三會一所《關於時局的六點聲明》、《告全國人民書》等聲明和公開信。1989年「知識份子廣泛參與的公開信運動令人記憶猶新,稱之為達到百年以來知識份子群體介入公共領域的最高潮,也不為過。」(王怡:《知識份子的行動抉擇——2002年的網路公開信與簽名浪潮》)

從上書到公開信,從臣民到公民,從跪著進諫,到站著呼籲,其間有本質的不同。但是不少人仍把上書和公開信混為一談,反映了語言對思維的統治和某種集體無意識。比如在孫志剛事件中人們頻頻使用「三博士上書」、「五學者上書」,也人用「上書」來表述蔣彥永醫生的兩次公開信,直到2005年8月7日《法制早報》仍用《五公民上書人大質疑強制婚檢制度》來報道有關的違憲審查建議書。用「上書」來指稱這些事件不僅僅是用詞不當;它反映的制度結構、時代背景和思想立場有著根本差別。

三、1989屠城之後

1989屠城之後經歷了數年的政治嚴酷,民間政治進入一個短暫的低谷;神州大地,謊言密佈;恐怖之下,萬馬齊喑。但是經過了全國性民主運動的洗禮,後八九的民間政治通過公開信這個渠道顯示了自己的存在和自己的力量,猶如地下的河流,運行,奔突,終而形成波濤浩淼的大川。而自由民主人士視坐牢如回家,前仆後繼,譜寫了壯麗的詩篇。

1994年3月,許良英、王來棣、丁子霖、蔣培坤等人公開呼籲停止迫害人權、釋放因言獲罪者。3月23日,楊周、鮑戈等54人聯名向中共人大常委會提出了《中國國家和社會民主化九四年政綱》,要求修改憲法、廢除「刑法」中的反革命罪條款、取消「勞動教養」、開放黨禁、報禁,建議軍隊國家化、警察中立化,推進經濟私有化,廢除戶籍制等等,完整提出了當前民運的訴求。「十九條政綱」成為中國民主運動中的一個重要的歷史性文獻。

1995年為聯合國寬容年,王淦昌、樓適夷、楊憲益、吳祖光、許良英、王富仁、王若水等45人呼籲寬容、結束文字獄、重新評價六四;但參加簽名活動的王丹等二十餘人先後遭到拘禁,林牧、張鑒康、王有才、鄭旭光、馬少華等又聯名致信全國人大常委會,呼籲寬容與和解;而參加簽名者又有部分人被逮捕、判刑。同年,包遵信、王若水、陳子明、徐文立、劉曉波、陳小平等12人致書八屆人大三次全會,要求遏制腐敗,並要求廢除收容審查制度,劉念春、黃翔、王丹、王東海等22人要求廢除勞動教養制度。這一年的公開信還有,王丹、林牧、江棋生等26人《關於保障基本人權維護社會公正的建議》,劉曉波、陳小平等14人發起、共56人聯署「六四」六週年呼籲書《汲取血的教訓、推進民主與法治進程》,周國強、秦永敏、宋書元、李海等24人的《和平憲章》,陳子明的《絕食宣言》,陳仕強等21人的《呼籲立即釋放陳子明的公開信》、王之虹《致聯合國大會的公開信》;劉剛的父親劉貴春的退黨聲明;王東海、傅國湧等12人呼籲立即釋放魏京生、王丹、劉念春及一切政治犯;等等。

1990年代中期以後,公開信不絕如縷。舉起要者:王東海、王有才等人:《無條件釋放魏京生、推進民主和法制建設》(1996);王希哲、劉曉波:《致國共兩黨的雙十宣言》(1996);王明:《公民言論自由宣言》(1996);江棋生:《致聯合國人權工作小組的公開信》(1997);徐文立:《就中國加入兩個國際人權公約事宜致全國人大的公開信》(1997);林牧:致中共十五大公開信(1998);鞍山律師王文江發表《退黨聲明》(1998);大陸179名異議人士聯名致函江澤民和朱熔基,抗議當局拘捕異議人士唐元雋(1998);全國120名異議人士發表公開信,要求盡快制訂《政黨法》,並修改《社會團體管理條例》(1998);蔣培坤、江棋生、丁子霖等發表《自由與公民權利宣言》和《社會公正與公民權利宣言》(1998);丁子霖、蔣培坤:《致柯林頓總統的公開信》(1998)

吳祖光、金堯如、方勵之、劉賓雁等9人:《為政治和解及民主改革致國人書》(1999);鮑彤:《趕快主動平反六四——致中國國家主席、國務院總理及中共政治局黨委信》(1999);江棋生等16人:《點燃萬千燭光 共祭六四英魂——告全國同胞書》(1999);許良英等:《強烈抗議中國政府非法審判江棋生》(2000);林牧、王天成、廖亦武、樊百華等119人:《就釋放所有政治犯致中國公民暨政府的公開信》(2000)劉鳳鋼等6名基督教信徒致江澤民的一封公開信(2000);徐永海:《希望制定<宗教法> 使基督徒的家庭聚會受到法律保護致全國人大的一封信》(2001);萬延海:《關於調查並追究河南省衛生廳長劉全喜刑事罪責的呼籲》(2001);王怡等:《推動中文論壇「城邦制」互動的公開信》(2001);王力雄:《退出中國作家協會的聲明》(2001);包遵信、劉曉波等11人:《致北京市人民法院、檢察院和國安局的公開信》(楊子立案,2001);湖北省基督教會「華南家庭教會」受害者家屬呼籲書(2002);王力雄等漢藏同胞149人要求公開審理甘孜爆炸案(2002);任不寐、王怡、余傑、楊小凱、茅於軾等:網路公民權利宣言(2002);鄧煥武、歐陽懿等170人:《釋放楊建利廢除黑名單——致中共當局的公開信》(2002);2003年圍繞劉荻案、孫志剛事件、孫大午案、李思怡事件、黃靜案、鄭恩寵案、杜導斌案等事件,湧現出為數眾多的公開信和簽名運動,形成了維權運動的一個高潮。孫志剛事件中出現了對收容遣送辦法進行違憲審查的公開的立法建議書,公眾的參與熱情與輿論的強大壓力使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此後形成了一個民間提出違憲審查建議的浪潮,比如胡星斗提出對勞動教養的有關規定進行違憲審查的建議書;1611位公民要求維護乙肝病毒攜帶者平等權益的違憲審查建議書;武漢、杭州、北京、長沙等地公民要求對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房屋拆遷評估管理辦法等進行審查,等等。法學公共知識份子的興起,是這一年簽名和公開信的一個突出特點。

2003年後,公開信的規模繼續擴大、次數更多, 而訴求的法理性明顯增強。如范亞峰、賀衛方、季衛東、劉軍寧、茅於軾、秦暉、滕彪、王怡、許志永、張祖樺等30學者提出《完善我國憲法人權保護條款的建議》;103名學者作家公開呼籲要求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法律解釋,最後共1170人簽名;三博士公開信抗議當局關閉北京大學bbs「一塌糊塗」,附有詳細的法律意見,有260人聯署;這三份公開信的起草人或發起人均以法律學者為主體,可以看作孫志剛事件後法學公共知識份子的力量展示。此外還有關於礦難的簽名,中國青年報盧躍剛致趙勇的公開信,李大同致李而亮編輯的公開信,關於趙紫陽人身自由的呼籲書;兩千多名記者關於南方都市報喻華峰案的呼籲書,焦國標的《討伐中宣部》和致北大校長書、賀衛方停招碩士生的公開聲明、關於蔡卓華案件的公開呼籲、盧雪松的公開信等等。值得特別提出的、影響極大的是:蔣彥永關於薩斯和六四真相的兩次公開信,引起了全世界的震動,他因此獲得2004年度被稱作亞洲諾貝爾獎的瑞蒙?馬格賽賽(Ramon Magsaysay)獎;高智晟律師關於法輪功問題的公開呼籲,引起了巨大的社會反響,他成為知識份子在法輪功問題上的集體失語中仗義執言的代表;余傑、王光澤等人呼籲遷移毛澤東遺體的開放式簽名信;以丁子霖為代表的「天安門母親」每年都有關於六四的公開信,持之以恆地呼籲保障人權、要求重新評價六四。

四、從1989年到今天

從1989年到今天,以公開信為重要表達方式的民間政治運動表現出了一些新的特點,我將其歸納為以下一些趨勢:

1、從宏觀的政治訴求到具體的法律訴求和制度建設。在轟轟烈烈的民主運動中、不同政見受到嚴厲打壓的政治形勢下,公開呼籲的主要內容是開放黨禁報禁、重新評價六四等宏觀的政治訴求,而2001年以來,越來越多的公開信出現了具體的制度建設要求、嚴密的法律推理;越來越多的公開信呼籲個案的公正處理,並圍繞個案引申出具體的體制問題。因為具有了更多的可操作性,有的公開呼籲促使當局做出了讓步,比如杜導斌案、孫大午案,有些則直接推動了制度的良性變遷,典型的是孫志剛案件與收容遣送制度的廢除。從宏大的政治話語到專業化的法制話語,法律公共知識份子的出現成為引人注目的風景。2005年律師群體對朱久虎案的公開呼籲,也是「政法系」有意識地參與公共事務、發出集體聲音的一個標誌。

2、參與主體的多層次化與訴求的多元化。八九十年代,公開信的簽名者主要是持不同政見者:包括著名學者、科學家、作家、學生領袖等等;簽名或明或暗總有某種資格的要求:這也無可厚非,因為考慮到參加者的安全、呼籲書的影響、簽名者的相互協調,以及更重要的技術原因。而近些年來,越來越多的公開信容納了不同行業、不同層次的人們,有知識份子、農民、工人、上訪者、環保人士、基督徒、艾滋病群體和乙肝攜帶者等等。比如在聲援劉荻、杜導斌的簽名維權活動中,參與簽名者不僅有教授、作家、編輯、記者、大中學生,也有公務員、企業家、律師、技術人員、醫務人員、退休離休幹部,還有家庭主婦、失業者、民工等普通民眾。普通網民和著名學者同在一份簽名中,已不稀奇。與此相關的是訴求的多元化,從政治、法律、經濟到宗教、環境,從根本制度的改革到個案的公正處理,從抽像的理念宣揚到單純的抗議姿態,不一而足。而公開信的對象以前主要是最高國家機關和領導人,現在則包括了部長、校長、院長、市委、政協、國際人權組織、國外領導人、普通選民、普通網民等。形式則有公開信、呼籲書、退黨(退團、退出作協)聲明、競選宣言、違憲審查建議書、立法建議書、罷免動議書等(為簡化起見,本文均稱之為公開信)。

3、體制內外界限的模糊化。在1990年代末之前,體制內人士和持不同政見者似乎有明顯的界限;甚至與異見人士的交往都是危險的。而近幾年出現的一個趨勢是,越來越多的人們不再理會這種界限,劉曉波、包遵信、江棋生、余傑與賀衛方、秦暉、崔衛平等出現在同一份公開信中,沒有人覺得奇怪。甚至不能確切地把某些人說成是體制內的或者是體制外的,比如劉軍寧、茅於軾、王怡、一些律師、記者和作家等等。同樣,越來越多的人也不再理會是否有「海外反動勢力」的介入。即使有胡平、王有才、魏京生、王丹和外國教授的簽名,國內的、體制內的學者甚至普通公民在加入聯署時也毫無畏懼。或者說,隨著中國的後極權體制在經濟、社會與意識形態諸領域的變遷,原來高度政治化的異議人士已經社會化,在各個領域、各個角落都有為數不少的、或潛在或公開的異議人士;很多對政治不感興趣的人、甚至體制內的官員也可能公開地表達異議。

4、借助網路媒介,公開信的效率更高、規模更大、影響更廣泛。1989年由北島發起的33人聯名信,是用「開著車子挨家挨戶跑」的方式完成的。而1990年代似乎沒有超過200人的聯名信(1998年大陸179名異議人士抗議當局拘捕異議人士唐元雋),原因主要還是組織成本太高。而互聯網的出現大大降低了聯絡成本,展示了巨大的動員能力:有的在事件出來幾個小時就發出數人或數十人聯名的公開信(比如2004年三君子被傳喚事件);有的公開信簽名者可以達到上千或上萬(比如乙肝患者的公開信、聲援杜導斌的簽名、南都案的記者聯名呼籲書、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作出法律解釋的公開信、支持蔣彥永的大簽名、11283位公民要求罷免唐山市委書記張和人大代表資格的動議書,等等。)更進一步,與以往的呼籲書無處發表不同,近年的公開信可以通過網站、bbs論壇、電子郵件、海內外電子刊物、博客等網路媒介,得到廣泛傳播,影響更多的群體(有些技術化的、不太敏感的話題則可以登上門戶網站甚至紙質媒體)。國際道義的支持同樣增強了公開信的力量,比如2004年2月1日,要求釋放要求杜導斌和要求全國人大、最高法院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進行解釋的簽名活動啟動當天,美國《紐約時報》迅速予以報道,認為「這是互聯網日漸成為中國大陸人民爭取政治和法制改革管道的又一例子」。香港的《南華早報》、《蘋果日報》、《明報》、《太陽報》、《東方日報》,台灣的《中央日報》以及新加坡《聯合報》等媒體也都在第一時間進行了報道;之後,《華盛頓時報》、《金融時報》、《費加羅報》、《觀點》週刊、《法蘭克福時報》、《時報》、《澳大利亞人報》等外國報刊;法新社、法國國際廣播電台、路透社、美聯社、BBC、共同社、德國之聲、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等廣播媒體,對此都做了報道。呼籲書也得到了「大赦國際」、「記者無國界」等多個國際人權組織的聲援。

5、與法律化、技術化、規模大、影響廣泛相聯繫的是某種程度的風險降低。公開信的作者和簽名者雖然不必像海瑞那樣準備棺材了,但是危險仍然存在。(因為言論自由只能在一個言論不自由的制度下爭取。)重慶公民王明1996年發表了《公民言論自由宣言》之後,很快就被逮捕,並被處以三年勞動教養;1998年,楊勤恆因向中國領導人發出公開信要求中國當局關注失業工人問題而被判勞教;1990年代,王丹、鄭旭光等很多人也因發起或簽名支持公開信而入獄。近些年雖然風險有所降低,但仍有學生因為參加簽名而被處分或開除,有人因發起公開信而被監控、騷擾直至判刑。不過非政治化的行文技術、法律專業知識的運用、規模大和網路媒體、海外媒體的廣泛關注,在某種程度上降低了風險。而後極權制度的反人性與反生活的本質,使得越來越多的人克服了內心的恐懼,勇敢地簽上了自己的真實姓名。輿論的壓力和維權力量的增長加大了懲罰簽名者的成本。

五、公開信是民間政治表達的媒介

公開信作為後極權體制下民間政治表達的媒介,我認為它有多重意涵:

1、克服恐懼、表達真實。

暴力和暴力威脅是後極權制度的基礎;瀰散化的暴力造成了無所不在的恐懼。而公開信和簽名運動的興起,使越來越多的人克服了恐懼,他們決心「生活在真實之中」,真實地表達自己。「用不斷的言說克服自己內心的恐懼」,而暴力在無畏的心靈面前往往會失去威力。後極權制度的另一個基礎是謊言;但其意識形態已經逐步淪為皇帝的新衣,多數人選擇沈默而不去捅破它。公開信的意思是:我反抗!而說出真相是在努力恢復生活、恢復道德感和尊嚴感,從而救贖自己,這對後極權體制也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參見拙文《真相是如何可能的?》)

比如盧雪松在公開信中說,「出於良知與我做人的準則,在大多數人平庸地選擇了苟且時,我選擇了讓靈魂自由地站起來」。她實際上決定從此不參與這個體制心照不宣的遊戲,這種做法使她「不再處於後極權精心編織的文本之內」(崔衛平語)。退黨、退團和退出作協的聲明也表明了與謊言體制的決裂;而蔣彥永、盧躍剛、李大同的幾封洋洋萬言的公開信,揭露了極權體制的潛規則和鬥爭內幕,具有巨大的信息量和衝擊力;這種來自體制內的公開信直接威脅了權力黑箱運作的基礎,從而使極權體制的執行人感到驚慌失措。

從匿名的群眾到有名字的公民;從沈默的大多數到自由言說的個體——在這個過程中,法治話語的興起、自由主義理念的傳播、哈維爾思想的引介,推進了公民意識和知識份子意識的覺醒。

2、表明立場、製造壓力。

在沒有言論自由的社會裡,也沒有司法獨立。在政治類案件和其他涉及人權的案件裡,充斥著權力干預司法、黑箱操作、野蠻司法。公開信呼籲外界的關注和民主的參與,有時候可以使肆意和暴力有所收斂。有些情況下,權力的暗中運作使人們找不出誰該為此直接負責,比如一塌糊塗等bbs被關閉,人們找不出直接的下令者、也找不出背後的指使者。而公開信就是要讓某些人為此負道義責任,比如校長和教育部長,你在這個位置上,沒有抵抗而是默許,就應該受到譴責。有些情況下,直指邪惡命令的執行人。比如李大同在給總編輯的信中寫到:「我們還沒有天真到認為這是你個人意志的產物。不言而喻,你是執行者,然而執行起來毫無心理障礙,屢有創造,積極主動,步步為營。」也就是他們不能以執行命令為藉口來掩飾自己的惡行。還有給最高國家機關和最高領導人的公開信,明確宣告他們在這個位置上必須承擔的責任,使他們不能再以不知情為由拒絕表態、推託道義責任。通過各種媒介制造壓力、展示罪惡、傳播理念、表達見解,使「獨裁政權對人權的每一次公然踐踏,皆遭遇到來自民間的道義性反抗。」

而且,簽名對於被迫害的良心犯、對於在獄中受難的人,也是一種精神慰籍與道義支持。哈維爾用自己獄中的經歷告訴人們:「外面的人對我表示支持的消息,能夠幫助一個人在獄中生存下去。」「即使沒有別的理由,這種情感本身就使那篇請願書顯得非常重要。」他還認為,儘管政府對請願書、公開信往往無動於衷,「但對於這無限的要求最終所造成的局勢卻不得不作出反應。這些結果是間接的、不過分的和大範圍的,但是它們是存在著的。」因此風起雲湧的公開信和簽名運動,使受難者不再孤獨、使維權者不再恐懼、使告密者坐臥不寧、使作惡者千夫所指、使說謊者自取其辱、使當權者手忙腳亂;罪惡將逃不過道義和法律的審判。

3、實踐民主、拓展自由。

中國大陸的法律運作實際上剝奪了遊行示威的自由,但王光澤認為,「在2001年興起的網路簽名運動,實際上就是一種示威和抗議。」公開信在某種程度上拓展了言論的空間和個體的自由。一個有一千人簽名的公開信雖然不能起到一千人的抗議集會那樣的強烈效果,但是畢竟就同一問題表達出了共同的抗議立場。而且它基本上可以避免因為群體心理效應帶來的廣場政治的非理性和極端性。一個公開信要經過發起人的反覆商量和協調一致,就需要民主和妥協;在網路上公開,就意味著要習慣批評和責罵;不僅要考慮意圖倫理也要考慮責任倫理,既不失原則,又考慮現實;因此人們可以在實踐中學習民主的技術、培養民主的意識、拓展自由的邊界。

4、公民聯合、積累共識。

漢娜。阿倫特認為:極權主義取消了各種自發的社會聯結、斬斷了人與人之間的聯繫,而「恐怖只有對那些互相隔離的人才能實施絕對統治。」人們缺乏資訊、缺少溝通、不能與他人分享經驗,加上莫名的恐懼和瀰散的謊言,從而變得愚昧、冷漠、偏執、喪失判斷力、充滿仇恨。而後極權社會並非密不透風,互聯網更使表達的空間得以逐步擴展。在一封公開信簽上自己的名字,不僅僅是表達了自己的意願而已。這個行為告訴別人,我們當中有人公開表達了這樣的訴求;因此對其他人來說是一種信號、一種激勵,可以幫助旁觀者克服恐懼,可以促使更多的人加入到積極的行動中來。通過bbs、msn、電子郵件、電話、面談等方式來討論一個事件或一個方案、來徵求意見和徵集簽名,這本身是公民聯合的重要實踐;是在沒有結社自由的制度下,「社會的自我組織」或結社的一種形式。在一份呼籲書上簽名的人(比如是否廢除勞動教養制度、戶籍制或死刑、如何看待法輪功、如何評價劉六四等),必然對一個問題達成了共識,這種「互聯互通」、這種共識在民主轉型時期至關重要。「重疊共識」的積累,實際上是在為將來的民主社會提供思想基礎。

從上書到公開信,反映了公民意識的艱難成長和社會結構的變遷。中國人傳統的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是溝通兩者的精神橋樑。上書是臣民的服從,是戰戰兢兢的進諫;而來自後極權社會的公開信,則表明的是某種抗議、警告與決裂,是克服了恐懼的言說與行動,是公民不服從。公開信見證了一個言論不自由的體制,也見證了爭取自由的可能性;它記取苦難、譴責邪惡、尋求真相、拓展自由。它是對偽歷史的反抗,對後極權的突圍;它嘗試在網路上建設公民社會、並將公民社會逐步擴展。它表明:人們已經開始在遏制自由的體制下開始自由生活,在懲罰真相的體制下開始拒絕謊言,在缺乏民主的體制下開始實踐民主——不管有多麼艱難。

2005-8-18,北京

--轉自《北京之春》05年10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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