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水良:對幾篇文章的按語 

徐水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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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訊】1、對白夜《中國民主之路的關鍵》一文按語

[按]這是韓籍中國人,韓國聖公會大學中國學系原語民教授白夜先生的來稿。文中講的觀點很有道理,值得大家一讀。

白夜先生的文章比較多地講了韓國的經驗,與韓國知識份子相比,中國被專制打斷了脊樑,因而相當廣泛和普遍地缺乏骨氣,感染了軟骨病的知識份子們,應該感到汗顏!我們曾經一再指出,那些大唱告別革命的假精英,假改良主義,那些奴顏卑膝,大唱”最好時期”,向當局獻媚的人們,在中共極端蠻橫的條件下勸告大家體諒當局的奴性十足的人們,包括許多所謂的”異議人士”,一些可疑人士,已經成為奴才和爭取成為奴才渴望成為奴才的人們,他們表面上提倡理性,和平,非暴力,緩進改良,反對革命和一切激進行為,似乎比誰都更渴望安寧,渴望社會減少損失,但實際上,他們恰恰是幫助當局拒絕改良的幫兇,積累矛盾製造動亂條件的幫兇,逼迫老百姓造反和革命的幫兇。因為他們反對向統治者施加有效壓力,包括革命壓力,從而逼迫統治者改良。他們與日本及近代中國康梁等採取一切手段,包括組織武裝起義推動改良的真正的改良派完全不同,是假改良派。

一般說來,老百姓的激烈情緒和行為,包括動亂,包括革命,都是統治者逼出來的。正如本文作者所說,中共改革取決於民眾抗爭力度。我們應該積極抗爭,發動全國老百姓抗爭,逼迫中共改革。如果中共頑固拒絕改良,那麼,我們也決不要接受假改良派的說教,搞長期等待慢性自殺。長痛不如短痛,即使不得不付出某些損失,也遠遠比整個民族民族精神的慢性自殺來得好!–編者 2003-11-17

2、關於自由主義

–對郭飛熊《自由主義早已不在搖籃之中》一文按語

[按]我們在海外的朋友,不大願意自稱為”自由主義”,因為在西方,自由主義基本上是左派的代名詞,他們中不少人支持或同情馬克思主義和共產主義。但在中國,這幾年不少對政府持異議的人士自稱”自由主義”,使”自由主義”成為與西方不同的一種獨特含義和派別。西方主要指對政治社會不持固執態度,中國則是指自由的內涵及主張者奮鬥的目標,在目前的中國,他們被一些人稱為右派。

我很早就主張以人為本,以人和人的發展為中心的思想,主張自由 是人權的核心,是民主的基礎和目的,民主是保護自由的手段。大約在 1985年我在獄中寫《論自由和自由化問題》一文,反對當局大反自由化,為自由和自由化呐喊的時候,我也曾經想用自由主義這個稱呼自稱。但考慮到當時的中國,”自由主義”的含義是毛澤東《反對自由主義》文章中的含義,指的是不負責任的態度(這是毛澤東對自由問題及自由主義的獨特理解);同時也考慮到西方含義,因此沒有用自由主義這個詞。

另外,目前國內杜導斌等一些朋友,實際上是比較溫和的派別,但仍然為中共所不容。我作為理性急進主義的派別,與他們有所不同。在某些重要觀點上,也略有差別,例如在私有化問題上,我只支持合理的私有化,反對盲目私有化,全盤私有化,認為已經有很長時間了,大約近十年來,所有制問題上的態度已經不再代表開明與否,而是相反,往往代表了侵吞國家人民財富的態度。但我們當然堅決支援杜導斌先生等自由主義朋友的抗爭及為他們被迫害呼籲。而且,如果僅僅從為自由而奮鬥這個意義上定義”自由主義”,那麼,理性急進主義是最堅定的自由主義者。– 2003-11-22

3、行憲先于修憲

(對林牧老先生《行憲先于修憲》一文按語)

[按]林老一系列文章發表的觀點,我幾乎全部贊成。本文論述的”行憲先于修憲”,很正確。一般的人,往往著重修憲。其實,中國在法制法治方面最大的問題,是共產黨從來不重視、不遵守他們自己制定的憲法和法律。

一個紅頭文件,甚至領導人的一句話,就可以立刻使之失效。真正治國的,不是法律,而是共產黨的檔和領導人的話。因此,你的法律制訂得再好,共產黨不執行,又有什麼用?目前國內存在的大量問題,老百姓的權利受到侵犯的大量案例,最主要的,不是因為憲法和法律有規定,相反是由於共產黨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規定。例如對異議人士,對法輪功的拘捕,就是明顯不遵守憲法和刑法。又如對貪污腐敗的預防和懲治問題,中國的法律並非不嚴,中國的會計制度,可能是世界上最嚴格的會計制度之一,可是 它們又有什麼用?中國的憲法和法律,當然有許多嚴重問題,但它們之所以沒有權威,並不是因為它們制訂得不好,而是因為共產黨不遵守。

況且 近年來中國一些具體法律,化去法學家不少心血,參照世界先進經驗制訂, 並不落後,未來民主政府不應該輕易否定。而之所以產生有憲不行,有法不依,憲法和法律沒有權威的問題,根源在於一黨專制的專制制度。只要這個制度不改變,中國法制和法治問題,就不可能根本上改變。憲法和法律再好也沒有用。當然,我這裏不是說不要準備一個好憲法,我們的法學家和一切關心國事的人,應該認真準備未來的憲法,以便未來變化時,使中國社會儘快度過危機,走上正規。

多年以前嚴家其先生等起草的憲法草稿,就很有意義,雖然其中有的政治設計,以及草稿的有些部分必須修改,但他們的工作是有意義的。曹思源先生的努力,我們也很尊重和讚賞。修改憲法是認認真真的工作,要真正從根本上準備一部好憲法,而不是象前一階段有些朋友那樣,吵吵嚷嚷,把私產入憲之類的意義,無限誇大,吹捧到天上。
–2003-11-22(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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