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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號碼可攜損權益?電信總局將與業者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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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明宗台北十四日電)交通部電信總局昨天開放電話號碼可攜(NP)服務,今天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黃偉哲與余政道表示,這項服務可能會讓民眾誤以為撥出的電話,尤其是行動電話還在網內優惠範圍,蒙受損失;交通部電信總局綜合規劃處長王碧蓮說,將與民營業者協調,並提醒消費者。

NP是指電話用戶更換提供電信服務的電信公司時,可繼續使用原來的電話號碼,大幅降低轉換電信公司的障礙。

黃偉哲(台南縣)與余政道(高雄縣)上午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表示,現在很多電信業者都會提供行動電話「網內互打」優惠方案,一旦通話對象轉換電信業者,民眾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可能會誤以為致電通話對象還有話費優惠,無形中蒙受損失。

黃偉哲說,以網內互打一分鐘新台幣一點二元計算,若改為網外互打一分鐘十元,平均每名用戶每年通話時間為一千一百二十四分鐘,每名用戶每年可能將多花近一萬元。

黃偉哲建議電信總局協調業者提醒民眾,讓民眾打電話時,可知通話對象屬於那家電信業者服務範圍。

王碧蓮說,民營電信業者有技術上的困難,但電信總局會主動邀請業者,協商解決方式,目前想到的是各家業者提供發話方查詢受話方電話號碼。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法制組長黃宏全提醒民眾,轉換電信業者服務時,應注意原電信服務業者,是否已銷毀消費者個人資料;王碧蓮說,依規定民眾取消服務後,電信業者須保留個人資料半年後才可銷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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