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華文著述獎受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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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訊】中華民國華僑救國聯合總會九十四(二00五)年華文著述獎,自即日起接受申請,至本年六月三十日截止,項目包括學術論著獎、文藝創作獎、新聞寫作獎等三項,歡迎海外僑胞提出作品向僑聯總會申請。

僑聯總會表示,該會歷年舉辦獎勵海外優良華文作品,提高海外華文著作素質,弘揚中華文化,決定自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至九十四年六月三十日截止(以當地郵戳為憑),申請者之證明單位須為當地合法僑團、僑校及華僑報章負責人或駐外機構。
 
申請資格及名額:一、學術論著獎│最近二年內在海外已出版或發表之華文學術論著,包括人文、社會科學之著述等(限人文及社會科學類取二至三名)。二、文藝創作獎│最近二年內在海外已出版或發表之華文文藝創作,包括小說、散文、詩歌等(小說類、散文類、詩歌類各取一名)。三、新聞寫作獎│最近一年內在海外華文報發表之新聞評論及報導,包括社論、專欄、短評、專論(新聞評論類、新聞報導類各取一名),
 
學術論著獎及文藝創作獎兩項著述,一人以一作品為限,其餘作品可作為參考之用,如屬華僑之著述,在國內印刷出版,亦可申請,有關華僑問題之著作,其作者不限於華僑,出版地點亦不限於海外。新聞寫作獎項作品,以選送五篇為限,餘均為參考作品,未署名者,必須經報社及出版單位之證明確係申請人作品。

華文著述獎由僑聯文教基金會分別聘請專家評審後,由該基金會核定,於本年十月間公佈,並定期贈獎,得獎者發給獎狀、獎章外,第一名贈獎金新台幣伍萬元,第二名贈獎金肆萬元,第三名贈獎金三萬元,獎額以外之優良作品,發給獎狀。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一服務中心及第二服務中心備有申請表及簡章,僑胞可電詢索取,依照規定辦法申請填寫,連同作品郵寄至台北市金山南路一段五十八號僑聯會辦理。英文名址:
Federation of Overseas Chinese associations, 58 Chin San South Road, Section 1, Taipei, Taiwan 100  R.O.C.電話:(02) 23511651傳真:(02) 23516416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一服務中心電話:213-626-7295。傳真:213-617-7656。
洛杉磯華僑文教第二服務中心電話:626-443-9999。傳真:626-443-7777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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