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蛙: 上海作家的牢獄史記(之7)

井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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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首先要感謝魏泉寶先生遠在紐約接受我的電話採訪。時間2004年11月15日。

井:首先請您談談您的第1次入獄時間和地點。

魏:1979年5月12日我第1次被上海公安局逮捕,罪名是「反革命罪」。原因是人民廣場運動。我是77屆的應屆生,是「請願團」的組織者。我們的理念是:要就業、要生活、要自由。我們這批畢業生與其他共100多人,從人民廣場遊行到上海勞動局,在勞動局大樓絕食3天3夜。但政府不予理會。他們說:「你們的事情國家會安排。」我們不相信他們說的話。

5月12日我們「反革命集團」的6個人被公安局逮捕。地點是上海第一看守所。為何被稱為「反革命集團」呢?我們組織了「上海人權理事協會」這個團體,綱領就是要以武力推翻中共政權。當時以我為首的地下刊物《黎明》創刊了。我們就在自己的刊物上寫宣揚文章。我被抓的時候才18歲,當時我真的害怕:從來沒進過派出所,何況是看守所。我被嚇得痛哭流涕。他們哄騙我說:「如果你把人民廣場的事坦白交代,我們就放你出去。」我相信了,就把事情的原委向他們說清楚了。但是,他們不但不放我,反而把我攆到關「四人幫」餘黨的牢裡。那裡盡是些打砸搶的犯人。那裡的犯人跟我說,被關到這兒的人都要槍斃的,最少也得15年。我想這可慘了!不過,我想如判15年,我才33歲,出去還是一條好漢。沒想到被關了19個月,胡耀邦上台「平反冤假錯案」就放我了。

井:當時您在看守所裡健康如何?

魏:我得了肺結核吐血,牢裡每天都吃不飽。1980年11月23日保外就醫,到提籃橋監獄看病。當他們準備起訴我時胡耀邦就上台了,但沒有平反,說不予起訴就放人了。出去後我在虹口區一所小學當教師。公安局政保科經常找我,警告我不要跟民運人士來往。我說我早晚死在你們共產黨手裡,有什麼好怕。

井:你的第二次入獄是因為什麼呢?

魏:這段時間有一個叫沈忠良的人混在我們一幫小青年堆裡,他比我們大20多歲。當時我就懷疑他是「線人」,因 我被抓了後,事情也牽涉到他,但他卻安然無恙。他曾經在青海被勞教了很多年才回滬的。沒有戶口沒有糧票。我們的「反革命集團」綱領也是他提出的,他跟我們說要暗殺共產黨。一次,他和其中2個民運人士嘗試偷越國境,2個被捕,而他卻沒事。後來他竟然誘惑我去劫持飛機。你知道劫機是要判死刑的,他們的目的是想把我們一網打盡。我假裝接受他的安排。1983年8月30日他給我們買了機票和兩把匕首,要我去組織人準備31日到虹橋機場。31早上我帶了4個人,一起到人民政府控告黃埔分局沈忠良教唆我們劫機,我把機票匕首交上去給他們看。他們叫我們在外邊等,區小時後,他們叫我們到上海市公安局去告。就把我們趕走了。於是我就寫文章到《解放日報》、《民主與法制》揭露此事。沒結果。最後到上海檢察院,不到2小時,公安局就把我們逮捕了,罪名是「劫機罪」。把我送到上海虹口分局三河路的收容審查所。

那裡實在太恐怖了,關了3個月可以說天天受盡折磨。他們慫恿刑事犯人打我,不讓睡也不讓吃。等我餓得幾乎昏倒時才給一點點東西吃。他們放我有三個要求:一、不准對外宣揚此案;二、出獄後不准教書。三、不准對劫機事件提出控告。我簽了字就出去了。可天下哪有那麼便宜的事,我還是不斷地寫信,給葉劍英、田紀雲、胡耀邦,還有北京最高法院等。當時他們都有回信,說會處理。但是事隔3年也沒有音訊。上海這邊說他們內部已經處理了。我要求知道結果,但沒有。後來見到沈忠良,他向我道歉,說是領導的意思。我憤怒地吼:「領導叫你去殺人放火你就去殺人放火嗎?!」

1988年我做生意,1992年他們說我偷稅、漏稅要罰款30萬。我沒有那麼多錢,跟他們討價還價後以「取保候審」出去被罰12萬。他們提出:「有兩條路你可以走,一、不跟民運來往;二、不做生意。」那時我是法人代表,就偷偷地申請了護照,通過美國的朋友,於1994年逃亡到美國。

井:請您談談從香港闖關回中國的那段經歷。

魏:當時我與王炳章等人正組建中國正義黨。1998年10月31日我和張林商量要以合法的手段回去中國。11月7日遭到深圳羅湖海關拒絕。又返回香港,我們就打算偷渡回去。到廣州的第3天,突然街上出動了很多警察查人,我就在大街上被4、5個警察拘捕了。還戴上鐐銬,把我送到廣州黃華路的第二看守所,關了7個月。我在裡頭絕食抗議!我問我究竟犯了什麼罪?判決書上寫我嫖妓。我憤怒了,我問我在大街上怎麼嫖妓呀?!他們說要不給你個「販賣毒品」或「走私」怎麼樣?!我說可以呀,那也比在大街上嫖妓好呀!他們見這個罪名過於牽強,就改判我沒有嫖妓,但判我偷越國境罪。我問什麼叫偷越國境?回家也叫偷越國境嗎?他們說這不是他們定的。

我在看守所裡鬧得雞犬不寧,所長說不要我了。上海公安局來了,他們說廣州人很野蠻,我們上海人比較文明,叫我回上海,他們會調查此事。於是我就被文明的上海公安局戴上鐐銬送到靜安區看守所關了3個月,他們並沒有調查我的案子,就把我轉到大豐集中營的二大隊一中隊,就是關王一樑、李國濤、楊勤恆、戴學武他們的地方關了兩年多,與廣州加起來共3年。

剛到大豐的那天,所長在大門口恭候多時,我嘴上叼著押送我的警察送的香煙,他一上來就把我的煙拍掉,說:「魏泉寶啊魏泉寶,我們等你等到現在啊。」(我第一次到大豐)我也不客氣地拽住他的衣領:「我今天來這裡就是要推翻共產黨的!」他一氣之下就下令為我拍照,我就舉起勝利的手勢,他命令我放下手。我說﹐「把我的手砍了不就舉不起來了嘛!」後來他們要我蹲下,我說﹐「把我的腿砍了我就站不了了!」

那裡的伙食太差了,盡是爛菜葉加又髒又肥的豬肉,連豬毛都有,看了想吐。連豬都嚥不下去,別說人。我火了,就到操場上抗議:「抗議迫害人權!抗議剋扣囚糧!打倒共產黨!」早上叫,晚上他們就給我們吃雞腿了。牢友們說已經很久沒見雞腿了。

他們不讓我上訴、不讓我寫信。2001年11月11日,我從大豐回上海。1月之後王若望病逝紐約。我與韓立法、楊勤民等因為開追悼會被抓。2002年2月1日我回美國的一段時間裡,上海警方沒有停止對我們的監控。

井:謝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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