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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供藏鏡人 薛球沒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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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蔡宗勳╱嘉市報導〕列名十大要犯的薛球、陳益華在中國落網被遣返回台,兩人犯案累累,但由於均未撕票與殺人,被質疑可能罪不及死,承辦檢察官王輝興則指出,以薛、陳這幾年犯案,對社會治安危害程度來看,有與世永遠隔絕必要,除非偵查中依認罪協商交代背後指使作案的藏鏡人,否則最少求處兩個死刑。

王輝興說,薛球、陳益華這幾年不斷犯案,被害人不計其數,嚴重危害被害人生命財產安全,並造成心靈永遠難以平復的恐懼,這可從被害人案發後噤若寒蟬可以看出端倪,從重論斷,確是社會多數人的期待。

王輝興強調,雖然這幾年擄人勒贖被告只要不撕票,多可以獲得無期徒刑,甚至有期徒刑的判決,但不代表不殺人就能逃過死劫,仍應審酌犯罪情節與犯後態度,因此,在擄人勒贖罪最高可處以死刑的情況下,薛球、陳益華兩人是要求生或是死罪難逃,就要看兩人自白犯行程度了。

王輝興進一步表示,三年前的中秋節前夕,薛、陳兩人公然綁走現任台中市議長張宏年,到底張宏年付出多少贖款才獲釋,迄今仍是個羅生門,即使嘉義市沈姓商人一家三口被綁票案,已有四位共犯被判刑,但真正指使者依然未浮出檯面,顯見薛、陳兩人仍心存僥倖,不願意咬出幕後藏鏡人。

王輝興說,薛球、陳益華經初步偵訊,雖然承認犯下包括兩起擄人勒贖的十多起重大刑案,但對如何獲得作案線索則是避重就輕,甚至對軍火來源也推給已死亡的道上兄弟,袒護幕後犯罪集團用意相當明顯,絲毫不見悔意,因此,除非薛、陳依認罪協商,將共犯結構交代清楚,讓檢警得以將整個集團一網打盡,還給社會一個公道,屆時還可視情況僅求處無期徒刑,給予兩人一條生路,否則將與法官據理力爭,強力主張兩人應與世永遠隔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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