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選舉法規不周嚴問題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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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今天披露中國大陸選舉法規不周嚴,導致提名作業黑箱操作嚴重等問題,並且指出今天提交十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審議的選舉法修正案,應成為完善選舉制度的重要步驟。

報導指出,二00三年5月15日,深圳高級技工學校校長、留學生「海歸」碩士王亮,以「另選人」身份,在深圳福田區第四屆人大代表選舉中勝出,而正式代表候選人則落選。

王亮之所以成為「另選人」,是因為所在單位「錯過選民登記而失去透過提名形式參選」。事件發生後,引起中國大陸各界對人大選舉中正式候選人確定程序的關注。由於選舉法關於確定正式代表候選人的程序存在模糊的地方,何謂「醞釀」、什麼是「較多數選民」,都沒有明確規定,導致「黑箱操作」的發生。

報導同時指出,二00二年12月下旬,湖南湘鄉市原市委書記胡友建,得知他未獲推薦為湘潭市政府副市長候選人,於是立即開始拉關係,找熟人,打招呼,送錢財,最後被湘潭縣、岳塘區和湘鄉市等代表團的一百四十多名代表,聯名提為副市長候選人,並且經過預選,確定為正式候選人。次年1月7日,在湘潭市第十二屆人大一次會議上當選為副市長。

而在這次人大換抬舉中,湘潭市有二十八人給代表送錢送物,接受錢物的代表達一百六十多人,約佔全體代表的一半。直到二00三年湘潭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四次會議,才通過撤銷胡友建湘潭副市長職務的決定。報導說,目前在地方人大選舉中,像胡友建這樣賄選、拉票的情況「並非絕無僅有」,「急需對賄選進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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