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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權徵文】政法學生見證團河勞教所的魔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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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編者註:龔成喜(男),25歲,原為北京市政法大學昌平分院行政管理專業大四學生,原籍新疆烏魯木齊市。在校期間曾擔任學生會主席、班長等職務。龔成喜2000年底在北京散發法輪功真相傳單,被綁架到臭名昭著的北京團河勞教所,隨後的兩年中他雖飽受了各種精神和肉體的變態迫害,並未屈服於2003年堂然走出團河勞教所。

近日龔成喜再度被綁架,到現在為止下落不明。希望法輪功學員和國際社會關注龔成喜的遭遇,積極揭露迫害、予以營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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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4月,有外國記者要來團河勞教所參觀,全所上下開始統一行騙:每班都必須反覆收看團河內部製作的錄像:答外國記者60問,強令學員統一口徑,欺騙媒體,其赤裸裸的瞎話令人咋舌。如問到這兒是否打罵虐待勞教人員,必須答沒有;法輪功人員不准說是因煉功被抓,必須說是因「擾亂社會秩序」被勞教;問到這兒吃得怎麼樣,要答每月每人多少面、油、肉、菜……純是騙外國人的鬼話。除此之外,每名未轉化學員均被威脅不准「胡說」,否則「後果自負」。

警察倪振雄開會揚言:若有記者問話,不能說在看守所挨過打,更不准說有調遣處這個地方。

當天,記者到了東樓一層的三隊,而三隊早已將不轉化人員和不理想人員幾十人轉至集訓隊北邊的平房,因此採訪人員看到的只能是事先安排的演戲了。每當有外界參觀採訪時,勞教人員的伙食就變好一天,而且當天取消例行的對法輪功修煉者的公開體罰,代之以打球。參觀的剛出大門,馬上又開始體罰。

順便一提,團河勞教所欺騙外界參觀採訪的手段是層出不窮但又非常卑劣的。比如,投入大量資金改觀勞教所的硬件設施以掩飾實質的瘋狂踐踏堅持信仰的法輪功修煉者的基本人權的罪惡。為了向外界粉飾其「文明」,近期有「勞教人員分級處遇」的措施出台,將勞教人員分為五個級別,最高級別甚至被許諾早餐牛奶雞蛋、午餐一葷一素,可試工、試農、試學,週末放假。事實上,能享受這種尚未實行的、被官方媒體大肆渲染的待遇的勞教人員只是很少的一部份,而所有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均被劃為最低的一級,屬嚴管,仍得被高壓洗腦、熬夜體罰、送集訓隊、關小號、捆綁、吃窩頭、不准採買食品甚至日用品等等。而這些殘酷折磨卻被新的措施巧妙地掩蓋了。

迫害場所集訓隊、攻堅樓向來是不對外開放的,而所有敢說真話的法輪功修煉者從來不讓參觀人員採訪到。因此,官方的報導純粹是欺騙。對拒絕放棄法輪功的人員來說,團河勞教所就是「人間地獄」。

2001年5月27日,為抗議喪心病狂的洗腦和長期不准睡眠,我再度絕食,在沒有得到警察任何回覆的情況下,於當天下午被倪振雄、趙隊長強行架到集訓隊進一步迫害。

集訓隊是一個全封閉式的獨院,裡面陰森恐怖,專門酷刑迫害堅定信念的法輪功修煉者。其令人髮指的暴行別說外界記者、參觀者絕不准入內採訪,就是勞教所的警察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這裡面用鐵籠子關押人。每天24小時都有十幾名勞教人員值班。裡面的人就像動物一樣被關在籠子裡。相互間都不允許說話,沒有任何的自由。劫持我去的當天,一名叫李代義的嫖娼犯人當著集訓隊大隊長、護衛隊大隊長兼管理科科長劉金彪和管理科科長任寶林的面猛抓我的下身,使我痛苦不堪,而劉和任不但視而不見,且命令犯人用多根帶子將我全身24小時牢牢捆綁在床板上,(連續捆綁了一個月,《勞動教養試行辦法》規定連續使用戒具不得超過7天)塞進悶熱狹窄的禁閉小號裡。小號長2米左右,寬1.5米左右,整天不見天日,不准起身洗漱、更不准洗澡,連小便都只給解開上身繩坐著進行,便完馬上捆綁,時值天氣炎熱,除了飽受不能翻身、內臟擠壓、絕食絕水、死一般的寂寞的巨大痛苦外,我的身上還長滿了痱毒,後背、臀部已開始潰爛。

在這種情況下,每天還要被如死囚一般五花大綁強行拖出去用橡皮管從鼻孔插到胃裡灌食,每次皮管插到鼻粘膜處,我都痛苦得淚如雨下。而犯人李代義常當著警察的面惡意將已插入我胃裡的皮管來回抽,使我劇烈嘔吐,幾近窒息。五六天後,我的一個鼻孔內就因粘膜處被反覆插管刺激而嚴重腫脹了。同被捆綁的法輪功修煉者武軍,因抗議勞教所非法延期半年而絕食。

在警察劉金彪的唆使下,普教李代義、宋萬軍、李鵬等每天早上4點將武軍拖出屋,用繩子綁住他的胳膊拉拽著猛跑,武軍不跑,被他們毒打得渾身青紫。當武軍要求上醫院驗身時,劉金彪公然說:「你皮肉嫩,一碰就黑」。在警察的縱容唆使下,普教經常不准武軍上廁所,普教李鵬給綁在床板上的武軍「拿麻」(長時間按住大脖筋,一會兒人便會休克),導致武軍不省人事;他曾使猛勁將武軍一個耳光抽倒在地,並以此為樂……從2001年5月至7月,武軍被連續活活捆綁了三個月!僅僅因為他不寫放棄修煉的保證書。

在武軍和我絕食期間,北京市勞教局管理處的某處長曾來視察並怒斥我。沒兩天,團河勞教所、調遣處便合夥對我們採用了滅絕人性的填鴨灌食。大概是在6月10日這天,犯人們架著我來到集訓隊一間陰森恐怖的小屋裡,從調遣處專門來了一個姓申的警察帶著一個膀粗腰圓的犯人,屋裡已有包括團河的莊許洪副所長、警察劉金彪、警醫肖政在內的五六名警察和好幾名犯人(李代義等)在床邊圍了一圈。當時幾名犯人將我抬到床上摁住,用繩子死死地捆在床上,由幾個人分別按著我的腿、胳膊和胸部。肖政用聽診器聽聽我的心臟說:「沒事」。然後有人捏住了我的鼻子使我不能呼吸,那個膀粗腰圓的犯人用兩拳猛頂、鑽我的兩腮,逼我張嘴,另有人開始拿鋼杓撬牙,劇痛和幾近窒息中,我感到血腥味充滿了口內,非常的痛苦。牙撬開一點縫,他們立即將鋼杓捅進嘴裡抵住上下牙開始往嘴裡灌流質,並將嘴捂上。由於我掙扎著呼吸,流質馬上憋進氣管,鼻子又被捏住,我當時感覺已快窒息且神志不清,只看見一個個面目猙獰的腦袋湊在眼前……當天下午,劉金彪令犯人將我架到小院又用此獸行對我灌了一次,當時所教育科還來了一名警察用攝像機錄下了灌食全過程。灌完食,我的兩腮被頂得嚴重充血腫脹達一個多月。劉金彪對此解釋說這種灌食方法很科學,新安勞教所灌了幾個老太太都沒事。

在被野蠻灌食前後,我問所長莊許洪為甚麼對於二大隊打人的事不和我談就灌食?為甚麼不讓人煉功?為甚麼用這種殘忍方式灌食?他說,沒甚麼可談的,這是對你的「革命的人道主義」。並強令我寫保證,我不答應。兩三天後的一個白天,被劉金彪派來看著我的普教宋萬軍、徐錚、王爭、黃瀠濤等突然關上門窗,對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施暴:他們無故對著我辱罵法輪功,寫辱罵法輪功的紙條往我的身上、臀後塞,羞辱我,刺激我。並由幾個人摁住我被捆的手寫「保證書」,我大聲喊叫著不寫,驚動了一名叫徐建華的集訓隊警察推門進來。我請他以警察的身份制止犯人施暴,而徐看到了施暴場面卻說:我和你又不認識,你衝我嚷甚麼。(事實上,他一直主抓管教工作)說完揚長而去。宋萬軍等普教頓時變本加厲,關嚴門窗,用圓珠筆在我身上腳上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並用圓珠筆尖猛杵我的腳心、虎口,將我的手指塗滿只有警察辦公室才有的印泥強摁在侮辱紙條上……折騰了幾個小時。

當天或者是第二天晚上,一名叫張建林的普教被調過來值班,他一進門就高聲罵娘、衝過來猛抽我的耳光,說我讓他又值上班了(事實上,普教們十分願意值班,因為值班可加分、提前解除。特別是幹得讓警察滿意的),並瘋了似的用重拳猛擊我的下頦,擰我的腦袋。以後的幾天,他們幾乎天天凌辱、毆打全身捆綁在床板上的我。甚至每次必撕爛我的外褲、內褲流氓侮辱……因天氣炎熱又長期不准我起身洗澡,在他們撕爛內褲施暴後,身上的異味招來群群蒼蠅在我的小便頭上叮爬,他們卻視而不管。

在身心極度痛苦的這些天中,我曾問劉金彪為甚麼往我身上貼污辱性紙條、寫辱罵法輪功的髒話,他回答說:這種方式不是集訓隊發明的,別的勞教所早就有。在被連續捆綁的過程中,雖因前段絕食和整日被捆人已虛弱消瘦不堪,但每天卻只許我吃窩頭、鹹菜,不讓正常採買食品和洗漱用品、手紙等;除此之外,還經常剝奪我的睡眠時間,強迫我聽誹謗法輪功的造謠材料。這些,就是團河勞教所的「為你們好」、「革命的人道主義」。

2001年9月4日,是我禁閉10天、集訓三個月的記大過處分(只因絕食抗議不讓法輪功修煉者正常睡眠,毆打、體罰、辱罵法輪功修煉者和要求煉功)到期的日子。當天,劉金彪要我寫一份「集訓總結」,我便寫了:普教宋萬軍等人對我一再實施暴力時所使用的印泥、法輪功創始人畫章等都只有在隊長辦公室甚至教育科才有,不知憑他們的勞教人員身份是如何拿到這些「違禁品」的?劉金彪看後惱羞成怒,立即將「總結」撕了,叫我「滾蛋」,並威脅說:「你要是不想走,延長你的集訓期還不是填張表的事!」

2001年7月底至9月初,我被關押在集訓室的鐵籠子裡,在那裏,我和其他三名法輪功修煉者每天被強迫抱膝坐板(連盤腿坐著都不許),除了吃飯上廁所外,從早晨起床坐到晚上睡覺。每天吃難以下嚥的窩頭鹹菜或沒有一點油花的熬菜,喝生水,時常被拉到警察辦公室強迫洗腦、觀看給法輪功造謠的錄像,還要寫認識,經常因拒絕轉化而被警察吼叫怒罵或暴力威脅。壓力巨大。在這期間,家裏給我郵來一封家信。按照中國的《勞動教養試行辦法》第52條的規定,「勞動教養人員的通信,不檢查。會見家屬時,不旁聽」。但是集訓隊警察劉金彪、徐建華、張宜軍不但私拆我的家信,而且揚言要開一個全隊大會,當眾念信。

對於有關於法輪功的正面消息,勞教所在上級授意下,不惜踐踏相關法律法規,全面封鎖。如普遍開拆、檢閱法輪功學員的私信,監聽每位法輪功學員同家屬的電話;將法輪功學員手中的法輪功材料,有關於宗教、信仰、預言等方面的書和法輪功學員之間互留的通訊錄、法輪功學員的日記等一律視為「違禁品」,每隔幾天便有護衛隊警察「清監」,一經查出,輕則沒收,重則延長勞教期、送集訓隊迫害。警察在搜身時,好幾次都要求我當眾脫下內褲。

劉金彪、張宜軍等警察常把我單獨找到辦公室給我洗腦施壓,逼我抄污蔑法輪功的造謠材料;威脅我說:「電熟了你丫的」。有一次,一名警察手拿電棍逼我們在烈日下長時間一動不動站立,我支持不住暈倒在地,他在一旁嘲笑羞辱法輪功,而普教李代義當著其面惡意將水灑了我一身。警察全然不顧我們的信仰自由和肉體承受,一味施加恐怖的壓力,野蠻踐踏法律和基本人權來逼迫我們放棄,以完成所謂的「轉化任務」,拿到高額獎金。據悉,警察轉化一名法輪功修煉者,不僅會得到千元的專項獎金(幾乎相當於其一個月的薪水),還能得到陞遷的政治資本。有一次,我被警察叫到辦公室訓斥,恰好管財務的一名年輕女警察在場,集訓隊的一名男警察問她:「怎麼還不發獎金啊?」她露骨地說:「那你們趕緊轉化(法輪功)啊!」

在團河勞教所,警察利用普教來虐待迫害法輪功修煉者是非常普遍的。如果普教做了警察想做卻礙於身份不大好公開做的事,且達到了警察的目的,那一定會被許諾提前好幾個月解教。反之,若哪個法輪功修煉者煉功、甚至說話,值班的普教就會遭到訓斥,甚至更慘。比如普教李代義,此人因嫖娼被勞教3年。勞教期自1999年7月至2002年7月。從他入所以來,積極參與毒打迫害法輪功修煉者以邀功請賞,用不知從哪兒學來的可謂殘酷至極的手段迫害了不知多少名善良的法輪功修煉者。從法輪功班的班長到集訓隊值班大班長,到最後被減期半年釋放,無不是踏著法輪功修煉者的巨大痛苦換來的。

據我所知,他用繩子捆綁過不知多少名學員,拿鐵鎖砸法輪功學員楊樹強的頭,打傷法輪功修煉者劉興杜的胸部,用膝蓋撞傷我的肋部,等等暴行,都是在警察的暗中支使下出台的。在勞教所裡這樣無法無天,按規定早該延期一年,可李代義卻在充當邪惡打手中多次獲「勞教所(局)嘉獎」而提前半年釋放。正如一名曾對我施過毒手的普教後來告訴我的那樣:沒有隊長(警察)發話,誰敢打啊?上次對你,隊長對我們說:「幹甚麼吃的,某某某是怎麼轉化的?(在殘酷迫害中被迫轉化的)」。所以我們才打。

2001年7月,幾十名法輪功學員的交勞教所保管的貴重衣物被當時的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私自賣掉,有幾千元的羊絨大衣等等。其中就有我的一件一百餘元的休閒上衣。2001年10月,部份受害學員曾向副所長莊許洪公開提到此事,莊承諾,一週之內協調解決,結果到2002年12月19日我臨走時,還沒解決。

2001年9月至11月,我在七隊、五隊被不停地洗腦迫害。2001年11月4日,也就是臨近我一年勞教期滿的前一個半月,我被強行送進了團河「攻堅樓」。「攻堅樓」原為舊西樓,在2001年10月底新樓入住後變成了一座空樓,被專門用來強制轉化法輪功修煉者。魏如潭、秦尉和我等6、7人於當天被強行劫持到「攻堅樓」一層(那些一直沒轉化並且快要到期的法輪功修煉者被關在一層迫害)。在陰森森的一層,有6、7間屋子,屋子裡面只有一張放在地上的床板。我們被分別關在屋裡,施以巨大壓力強制洗腦。為了徹底摧毀我們的信念、不讓我們互相見面和製造出徹底剝奪自由的高壓恐怖環境,教育科韋科長和責任警察,將每間屋子門上的玻璃用報紙糊上,不准我們見面、朝外看,連上廁所都得分別去。

整天坐在塑料兒童椅上被強迫謊言洗腦,早晚各由一名警察在屋裡監管,不准隨便站立、走動,更禁止出屋,不准有任何私自行動。洗漱上廁所有「包夾」步步緊跟,廁所、水房安有監控器。晚上睡覺每屋都有一名警察和一名犯人看著。由於環境高度封閉,其他勞教人員和外界根本無從知道這裡的實情,來團河勞教所參觀採訪的外來人員是不能進集訓隊和攻堅樓的。洗腦只是手段,勞教所最終的目的是逼迫我們寫出放棄、污蔑法輪功的書面材料並錄像,用來欺騙其他法輪功修煉者和國內、國際媒體,粉飾根本不存在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所謂政策,掩蓋暴力鎮壓的內幕。為此,在發現洗腦對我們不起作用時,就開始不讓睡覺、體罰、毆打、電擊。

有一次,一名違心轉化的人偷偷告訴我前幾天晚上好幾個警察拿多根高壓電棍電了魏如潭一宿,並警告他別說出去,魏讓他看了腹、背上全是電傷。當天,魏被迫在難以想像的痛苦下違心地寫了轉化書,並被警察強行作了念轉化書的錄像。同一天,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王婷婷、二隊隊長劉兵(音)進了我的屋,問我感覺怎麼樣。我沉默,姜海權和劉兵便擰著我的胳膊,要往我身上寫侮辱法輪功的髒話,我不從,劉兵便大罵「王八蛋」。

還有一次,警察岳清金無理惡意當面辱罵法輪功,我不接受,他便找藉口衝上來用胳膊死死勒住我的脖子往後拖,使我喘不上氣來,身上被他掐爛了好幾處。

2001年12月16日是法輪功修煉者秦尉被延期半年到期的日子,此前的幾天,秦尉突然毫無蹤影。我心裏十分明白他無法想像的艱難處境,那段時間,樓上在深夜經常傳來令人驚心的拳打腳踢的聲響和叫罵聲。12月14日左右,一名「包夾」告訴我幾個警察讓秦尉在寫東西,秦尉十分痛苦……在勞教所,警察們就是通過這一整套的無法無天的整人手段強姦人的精神信念,迫害人的肉體,達到逼迫法輪功修煉者寫出書面轉化材料、拍攝轉化錄像,哪怕是違心的,用以給更多的人洗腦,欺騙民眾和國際社會。對待法輪功修煉者,中國的法律早已是一紙空文,沒有渠道可以解決因修煉法輪功而慘遭迫害的冤案。那些至今仍在勞教所被關押的修煉者極其悲慘的處境大部份都不為人知。

為了避免留下迫害證據,愚弄民眾和輿論以維持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警察越來越隱蔽地實施迫害,如:他們在電擊修煉者前將他牢牢捆在床板上,並用布蒙住他的眼睛,不讓看到實施電擊的警察;用布堵住他的嘴,不讓他喊出聲,以免讓人知道;絕不許有任何一個勞教人員在場;專門電擊隱蔽部位等。因此,我所能瞭解到的迫害事實只不過是很少的一點。

2001年12月19日是我被非法勞教期滿的日子,12月16日左右,所裡的兩名警察前來問我的一些情況,我保持沉默,後來警察尹某某問我到底轉不轉化,我說不轉。他便開始故意找碴:剛才進門為甚麼不喊報告?背背《勞教人員守則》。其實我知道,只要我寫了材料並錄像,三天後便會被釋放;如果不寫,那就將被非法延長勞教期,而剛才的問話只不過是在湊延期的「證據」而已。警察尹某某常以「你們信仰有神,就別吃人飯、說人話、拉人屎」的流氓說法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而這種不講人權與信仰自由的無賴言論常被團河勞教所的警察作為對修煉者施加仇恨與暴力的荒誕藉口。

當天晚上,警察劉國璽組織了一次集體學習,內容為輪流念給法輪功造謠的書,並要求我參加。事實上,第一,警察知道這種機械的洗腦對我已不起作用。第二,劉國璽不是我的責任隊長,沒必要讓我參加唸書,而當時那裏面唸書的人都不是來給我洗腦的。第三,開始念時,並未提到法輪功,因此我並未抗議,劉便迫不及待地讓念攻擊性的段落,等著我說不。待我提出反對時,劉竟出奇地平靜,並馬上讓我到別屋。第四,等我去了對面的班,再也沒有聽見裡面繼續「學習」的唸書聲,後來在我被延期10個月的通知書上說到此事是抗拒學習教育,反改造。可見當時那只不過是給我挖的一個「陷阱」。而後來我得知在場的唸書者均被要求作出關於我不參加學習、抗拒改造的證明。

團河勞教所中所有到期但是不放棄「真、善、忍」的法輪功修煉者都被延期。延期的起因一般都是:堅持法輪功思想、絕食抗議殘酷迫害、拒絕接受洗腦等。一次延期最少是半年。對於普通的勞教人員,這種延期只有在其逃跑或是犯新的大的法定的罪過時,而且要經過嚴格的法定程序才出現的。而對於法輪功修煉者卻可以隨意的施加,不受任何的法律約束。比如,在我12月19日到期前三四天,警察就明確告訴我:寫保證就能回家,不寫就延期。2002年5月底,團河勞教所副所長李愛民在全體勞教人員大會上公開宣稱:「不轉化就別想離開勞教所!」而為打上「依法」的幌子行騙,延期的理由從早期赤裸裸的「不轉化」變成了「抗拒改造」,其實本質並沒有絲毫的改變。

12月16日晚,劉國璽給我組織「集體學習」後的兩三個小時,教育科廖科長拿著手銬和警察劉兵(音)將我又一次送進了集訓隊。當時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開鐵門時問廖科長集訓多長時間,廖隨口說了一句:「一個月」便走了,根本沒有必需的法定書面集訓材料,可見當時的材料還沒造完。事實上,那一次我被集訓了整整三個月。

12月19日晚,我被5、6個普教架到集訓隊辦公室。五大隊姓張的副大隊長和另一名警察向我宣讀了延期10個月的決定,使我精神上再一次遭到沉重打擊。延期的原因為:1、堅持法輪功。2、2001年5月27日絕食抗議迫害。3、2001年12月16日抗拒讀造謠材料的「學習」。宣佈後,警察問我是否簽字,我以沉默拒絕,集訓隊大隊長劉金彪、警察徐建華便唆使普教將我架到禁閉室小號,那裏面的床板上已準備了好幾根捆綁的帶子。劉金彪慾將我捆綁,我質問他:「我一沒有過激的言論,二沒有任何危險行為,憑甚麼捆我?」在一旁的徐建華卻無理要求說:「你寫不寫保證?」劉金彪說:我這是為你安全。這時,普教李代義一腳把我絆倒摁在床板上對劉金彪說:「劉大,你甭管了。」說著便當著劉金彪的面和另外幾名普教把我死死地捆在床板上。就這樣,我再一次被24小時連續捆綁了半個月,不准採買、每天吃窩頭鹹菜,每天一次去廁所時,被普教像死囚或動物一樣用兩條繩子拴住肩,一邊一人牽著,蹲大便時,將兩條繩拴在水管上,嚴重侮辱我的人格尊嚴。而這些,都是集訓隊的警察指使的。

2001年12月23日左右,普教李代義在給我捆綁時,為洩私憤,對著躺在床板上的我用膝蓋猛跪,導致我右腿、右胸痛了近一個月。當晚,勞教所的警醫診斷為「軟組織挫傷」,我問警察徐建華如何處理這個惡性事件,他竟說:你先把你的問題(寫保證書)解決了再說,而且李代義也不會承認是他幹的。後來,我將此事反映給教育科科長姜海權等警察,一直沒有人管。可見,在迫害法輪功的問題上,真是政匪一家,警察在江氏的幕後操縱下,已成為暴力鎮壓的工具,不惜出賣職業道德、執法原則,鼓動犯人對法輪功修煉者犯罪,以逼迫放棄信念。而對法輪功出手狠毒的犯人常常會暗地裡得到警察特殊的獎勵,如減期、給犯人煙抽、打電話、盒飯等。

事後,李代義流氓地對我說:「這張死人床,你還要躺兩個月。」那意思是只要他2002年2月提前解除之前,是不會給我鬆綁的。犯人倒可以行使警察都無法通過正常渠道實施的制裁權力,可見集訓隊警匪串通的邪惡程度。此前,多名普教告訴我,李代義居然拿電棍電擊某個勞教人員,並將其拖到小號打得喊「爺爺」。當天值班坐筒的警察卻不聞不問。

另外,在集訓隊,按規定本應當給集訓人員採買日用洗漱品,可那兒的警察卻拿這個起碼的生活必需品作為逼迫法輪功修煉者放棄絕食、放棄修煉的要挾。在那裏,任何私有的物品、權利都可以被警察任意剝奪,原因是堅持法輪功修煉。

大概是在2002年2、3月份左右,我看見攻堅樓的警察劉國璽來集訓隊取電棍,那一定又去電擊某個不轉化的法輪功修煉者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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