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國汀坎坷律師路(2):滅頂之災

郭國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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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3日訊】二、滅頂之災

「幸運所需的是美德是節制,厄運所需的美德是堅忍」。逆境時常成為弱者心安理得地向命運屈服的藉口,厄運往往成為強者與命運抗爭、奮力拚搏的契機。多數人一生一帆風順,平淡無奇;不少人曲折坎坷,九死一生;許多人歷經磨難,磨砰了稜角、磨掉了鬥志,最終聽任命運擺佈,隨波逐流;唯有那些面對任何艱難困苦不屈不撓,奮鬥不已的人,才有可能駕馭命運之舟,越過急流險灘,到達理想的彼岸。

事業和愛情是人生的兩大支柱。功成名就而愛情失意者有之,得到愛卻碌碌無為者有之,唯既有輝煌的事業又有甜蜜的愛情兩全者甚少。「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古今中外無數英雄豪傑為了愛情,不惜赴湯蹈火,許多動人心弦的愛情詩篇,記載了人們的美好追求。然而因為尋覓真情、摯愛反遭戀人無情拋棄,落井下石,必慾置之於死地者雖較為鮮見,我竟不幸成了其中的一個。

從性格上說,我是個誠實、自信、剛毅、堅強的人,同時又很輕信,還有些虛榮。母親的「聽毛主席的話,做個勤勞、誠實的好孩子」的教誨,兒時讀的:「狼來了」、「鐵杵磨成針」、「孔融讓梨」等課文,以及數十年的長跑訓練,對我性格的形成影響極大。從骨子裡看,我是個熱情奔放,外剛內柔,情感豐富的男子漢,一方面,多情善感,對他人的點滴關心、幫助、鼓勵、支持銘記在心;另一方面,無論環境如何艱難困基礎,從不低下高傲的頭。就本質而言,我則是個理想主義者,追求真、善、美,認為世界的本質就是愛,從不記仇,水不思報復。對愛情的憧憬也是理想化的,這也許注定了我在愛情生活中要扮演悲劇角色。

對事業的追求我確有一股鍥而不捨、百折不撓的奮鬥精神,因而幾乎總是能夠過關斬將,攻克堡壘;對愛情的追求則缺乏耐心、執著、過份的自尊和虛榮,自然屢戰均敗。1984年的「精神病風波」,徹底摧毀了我在公眾面前的形象,在昔日女友眼中則成了「四等殘廢」。然而我始終堅信自己的清白無辜,不僅能在事業上進取,也能找到那顆能信任和理解我的心。

1985年7月初,我以一封英文信應一則特殊的徵婚廣告,認識了北國一位經歷與我相似的L姑娘,她容貌出眾,而且熱情如火。起初10天半月一封的情書,不久就變成兩天一封,言辭越來越熱,感情也與日俱增,很快我們便雙雙墮入情網,在不到4個月時間裏相互寫了近百封情真意切、熱情洋溢的信。閱讀這些來信成為我最大的享受。兩次北國相聚,雙方均有相見恨晚之慨,海誓山盟,非爾莫嫁,非汝不娶之類的話語不絕於耳。當然在我們之間也發生了不少青年男女在熱戀中自然發生的事。結婚已擺上議事日程。我奉行的絕對誠實準則,令我必須於婚前把自己的一切無保留地告訴她。1986年1月10日晚,我花了數小時,詳細地把我如何思考哲學、法理,如何將自然科學原理與社會科學原理聯繫起來比較分析,以及一一論證得出的結論,向她講述,她聽得津津有味,不時點頭稱是。最後我坦誠地告訴她因此我被誤當作精神病患者強制關入醫院。她則表示理解我的想法。當時還真把我激動得熱淚盈眶,我以為自己真的覓到了真情摯愛。可是事隔兩月,事情便急轉直下,初時她來信漸稀,繼而於1986年5月10日郵來斷交函,最後於6月又發來最後通牒,若我不同意解除婚約,她將永遠不給我回信,迫於無奈我只得同意了她提出的雙方友好分手的決定。

失戀的痛苦並不好受,我深知根源在於那場使我名譽掃地的風波,恰在此時,我又得知廈門大學因我沒有碩士文憑拒我於門外,這使我決心報考研究生。結果輕鬆地通過了上海海運學院海商法專業研究生考試。自以為十拿九穩,可以實現研究生、學者夢了,豈料一場更大的風暴再次將我從事業的高峰推下了萬丈深淵。

L姑娘也是事業心極強的人,在與我分手之前她便與北京的一位研究生相戀,並準備考研究生,不料力不從心。因此,那位研究生又另有新歡,便將她拋棄。L姑娘面對事業和愛情雞飛蛋打的雙重打擊不知所措,在他人的挑唆下,她把自己的不幸的責任一概推諉給我,以為我誠實相等的風波之事純屬杜撰,目的是拋棄她。於是怒從心起,惡向膽生,對我發起了場駭人聽聞的誣告:玩弄他人感情──流氓──強姦!並正式和司法部門、公安部門、廈門大學要求追究我的刑事責任。而這一切,直到監察處長找我談話時,我才知道。我坦然告訴處長我與L姑娘確實有過一段戀情,但並非我玩弄他人感情,而是她拋棄了我。在我的要求下,有關部門派了兩位同志前往L處調查核實,結果證實我所說的完全屬實。領導數次要我寫檢討,都被我拒絕。因我認為自已談不上有何過錯。不久B主任以事務所名義上報了對我「取消律師資格、行政警告處分」的材料,理由則是我在給L姑娘的情書中發表了「對人事制度、民主制度不滿的言論」、「寫了下流話」。此建議材料竟然被批准通報。這是我第二次臭名遠揚。許多人就是從通報中認識了我的。

經過3年多艱苦努力,我好不容易剛從精神病風波的創傷中恢復過來,卻又遭受了一場寒透脊樑骨的重創──宣判了我政治生活的死刑。

該處分以私人感情糾紛和私人信件為根據,明顯違法、違憲,嚴重侵犯了本人的通信自由權、名譽權和隱私權。我深知申訴之難不亞於「上青天」,但我還是寫了一份情理並重、法律為據的詳盡申訴書。然後躲進陋室,埋頭撰文、譯書去了。結果利用1年多的業餘時間翻譯出版了《提單》和《審判的藝術》兩本書,發表了10餘篇文章。在許多瞭解、同情我不幸境遇的同志諸如趙修果主任、林順生主任、陳立達處長的幫助支持下,我的律師資格於1年後得到恢復。實際上在這1年時間裏,我主辦了一起令我終身為之驕傲的涉外大案。

然而這場滅頂之災遠未結束,熱衷政治運動的遺風猶存,某些人對整人之事樂不思蜀。接著連續3年我要求報考研究生,要求參加赴英進修律師考試,均被無理拒絕。1990年我第四次要求報考研究生,結果以優異成績通過考試。按理說我是考生中素質較高的一個,已辦理近百起各類案件,其中海事、海商、涉外經濟案多起,發表論文、譯著等20餘篇(冊)。然而上海海運學院、廈門大學、北京大學卻均拒我於大門之外。一打聽方知有人在我的政審材料上做了大手腳,令我義憤填膺。「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我曾請調華僑大學、福建社科院,開始他們都表示歡迎,可一看檔案便打退堂鼓。這種認檔不認人的做法斷送了多少人的前途!

在個別人以整我為樂事的同時,我卻贏得了眾多師長、同事、朋友們的支持與鼓勵。1987年我報考朱曾傑教授的研究生時,把自己的不幸遭遇告訴了朱教授,他不僅沒有冷落我,反而不顧年事已高,公務繁忙,抽空為我的《提單》譯稿進行了認真的審校,糾正了不少錯譯。同時朱教授還時常寫信勉勵我繼續努力,為我國的律師事業和海商法研究多作貢獻。朱教授的真誠翔成為我在最艱難的歲月裡的精神支柱。游勸榮律師、李偉民律師、林華榕律師也時常鼓勵我繼續走自己的路。尤其感人的是我的專案調查組成員林軍同志,他在瞭解了全部事實真相之後,毅然向市府主要領導推薦我為市長秘書,因為市長需要一位精通法律、熟練掌握英語且文筆較好的秘書。我不知道還有甚麼能比這種信任更可貴的了。如果我們的人事幹部、領導都能像林軍同志那樣真誠待人、信任人,我們的事業肯定要興旺發達得多。林順生主任力排眾議,聘請我為「福建涉外律師培訓班」兩次舉辦國際貿易法講座;還聘我為首批福建律師赴港學習考察班講授律師實務(英語)。莊仲希主任出於信任又讓我主辦了「進口5000噸智利魚粉品質糾紛案」和「海關首例敗訴的特大行政訴訟案」。侯立主任則頂住層層壓力將我調至新單位,同時放手讓我單槍匹馬飛越太平洋主辦了一起國際商事仲裁案,並圓滿地解決了這起複雜的國際爭議。

事後,L姑娘在瞭解了事情真相之後,尤其是在兩位專案調查人員當面核實情況後,曾要求恢復戀愛關係!當然這是別人在3年之後才告訴我這一情況的。然而即使當時讓我知道,這種關係也是難以為繼的。

記得我給L姑娘寫最後一封信的結尾是這樣的:「我原諒你,也不恨你,同時衷心地祝您獲得幸福,我曾真誠地愛過您,即使現在此種愛也未消逝,不過那是過去的您,如今的您已面目全非。人的一生會犯大大小小許多錯誤,我的最大錯誤是太信任您,而您的最大錯誤則是不信任我。您過低地估計了我,正如母雞需要的不過是一把穀子,而我卻餵它一把鑽石一樣;我則過高地估計了您,正如把黃銅當作黃金一樣,您將來一定會後悔,因為您踏碎了人世間一顆善良、真摯的心。世界上英俊少年有的是,達官貴人也有的是,然而郭國汀只有一個!鷹有時飛得比雞還低,而雞永遠也無法飛得像鷹一樣高。我一定會、也一定能成就自己的事業的。歷史將會證明誰是誰非,時間會對一切作出公正裁判。再見了,昔日的好友,永別了,昔日的戀人,再次為您祝福」當時我是流著淚寫這最後一封信的,這大約不會成為她再次攻擊我的炮彈吧。

經歷了種種令常人難以忍受的磨難,我沒有沉淪,相反,又重新開始了拚搏。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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