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文:從麻廣軍案看中國司法的黑暗

楚文(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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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7日訊】據報道,內蒙古松苑律師事務所律師麻廣軍,一年前爲一起刑事案件的被告方擔任辯護人,結果卻被寧城縣檢察院以涉嫌妨礙作證罪逮捕。近日這一影響較大的律師被抓案有了最終結果:赤峰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寧城縣檢察院的抗訴,維持對被告麻廣軍的無罪判決。律師麻廣軍從“獲罪”到獲釋,在看守所內被羈押了210天(新華社呼和浩特2004年6月21日電,記者李澤兵、包小翔)。讓我們走進麻廣軍案,通過揭開其中一件又件駭人聽聞的事實,來看看當今中國的司法是如何地黑暗。

黑暗之一:通過刑訊逼供等手段取證

麻廣軍作爲律師以涉嫌妨礙作證罪被逮捕,而證據居然是寧城縣檢察院與公安局通過非法拘禁、刑訊逼供和欺騙引誘等一系列非法手段獲取的。2003年5月22日,由麻廣軍擔任辯護律師的許文生強姦案在寧城縣法院開庭審理,張玉蘭等幾位村民作爲證人出庭爲被告的無罪辯護作證。而休庭的第二天,寧城縣檢察院與公安局便將幾位出庭作證的證人抓捕至縣看守所,要求證人變更作證內容,承認是受麻廣軍唆使作了假證,並寫下“證言”(證人高金英和許少林被拘留了30天,他們被釋放後,隨即就被非法拘禁和被刑訊逼供等內容寫了材料,向有關部門提出控告,否認看守所內逼供出的“證言”)。有了看守所裏證人的“證言”,寧城縣檢察院立即以辯護人涉嫌妨礙作證罪爲名,於2003年8月22日對律師麻廣軍執行逮捕。如果一個公民被定罪的證據,可以這樣通過國家暴力“輕而易舉”地獲得,那麽生活在這塊土地上的任何人都可能以任何罪名被抓、被關,乃至被殺。其實,在許文生強姦案中,許文生三次承認自己強姦,也是在長達20幾個小時之後的刑訊逼供的情況下,爲了保住自己身體才不得已違心承認的。一個又一個冤案,就是這樣在光天化日之下被公檢法機關人爲地製造出來了。中國司法之黑暗,由此可見一斑!

黑暗之二:虐囚

通過刑訊逼供取證,本身也就是一種虐囚。比如,據許文生自己講,他在被刑訊逼供時挨得嘴巴子就不下100個,牙齒被打掉一顆,耳朵也被打聾,當時把他打得犯了心臟病並出現了休克,是用一桶涼水把他澆過來的。而麻廣軍被羈押期間在看守所裏受到的待遇也是極不人道的,他的一言一行每天都受到監視。每天屋裏都有監控,每天的監控器黑天白夜都是對著他的。另外,他在看守所裏面住的那個屋子,暖氣都不熱,晚上睡覺腿抽筋抽得厲害。他鋪兩個褥子都不允許的,只能鋪一個薄褥子,他家裏給他送的棉衣服都不許他穿。麻廣軍在裏面得了冠心病,經過210天的羈押生活後,又得了糖尿病,現在每天都要注射兩針胰島素。一個律師的健康就這樣毀於強大的國家機器之手,相比於早不久鬧得沸沸揚揚的美國監獄裏的僅僅是“惡作劇”式的虐囚,我們的媒體和憤青還有顔面說些什麽呢?如果說美國的監獄虐待的還是真正的犯有戰爭罪行的囚犯的話,那麽我們的監獄在此虐待的卻是無罪的被冤枉的公民。美國政府已經爲虐囚事件進行了道歉,我們的司法機關是否已經向被虐待的無辜公民許文生、麻廣軍們道歉呢?

黑暗之三:律師執業環境惡劣

麻廣軍案顯露出來的最嚴重的問題,可能還是中國律師執業環境的惡劣。正如麻廣軍對央視記者說:“公檢法三機關都處於一種居高臨下的狀態來對待律師。特別有些時候對於律師根本就不屑一顧,你辯你的,我判我的,你在那兒爭你的,我抓我的,照抓不誤。”(見中國中央電視臺網站,2004年7月11日“面對面”欄目)在這樣一種惡劣的執業環境下,處於弱勢地位的律師只能依附于公檢法或與之勾結,以使自己能夠掙到飯吃。所以,在中國的很多地方,律師要攬到業務往往不是標榜自己的業務水平有多高,而只需吹噓自己與某某法官有多麽深的交情。象麻廣軍這樣恪守職業道德的律師,只能是被強大的公檢法予以剪除。公檢法明明知道許文生一案是冤案,但偏要維護這一冤案,因爲維護這一冤案就是維護他們強大的權力尊嚴。在他們的眼中,權力的尊嚴是高於法律的尊嚴。律師麻廣軍企圖捍衛法律的尊嚴而挑戰權力的尊嚴,其結果只能是由辯護席坐到被告席。1998年,中國大地掀起了一種追訴律師的狂潮。這一年,300多名律師被追訴,其中90%以上律師都是無辜的。律師制度是對抗國家公權濫用的一道重要的屏障,如果律師不履行職責或律師的執業環境得不到淨化的話,那任何法律都將成爲一紙空文。

結語:

當然,麻廣軍案暴露出來的中國司法的黑暗遠不只以上幾點,比如超期羈押、違反司法程式等問題在此案中都有不同程度地顯現。司法乃是社會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如果這最後一道防線得不到堅守的話,那麽整個社會也就沒有什麽公正可言了。從麻廣軍一案中我們可以看出,公檢法等司法機關“由追求正義變成了追求邪惡,由化解社會矛盾、解決社會糾紛的機關變成了一個不僅不解決目前的糾紛而且製造新的糾紛的機構”(見賀衛方:《司法改革與中國未來》,轉自“法律思想網”)許文生強姦案本來就是一個冤案,司法機關不僅沒有解決這個冤案,反而從這個冤案中無端生有出另外一個冤案,即律師麻廣軍“涉嫌妨害作證案”。借用北大教授賀衛方的一句話說:“這不僅僅是添亂了,簡直就是搗亂。”(引文出處同上)看來,破壞社會穩定的,恰恰是作爲社會穩定調節器的司法機關。

完稿於2004年7月21日淩晨

源自《議報》156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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