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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路飼主集體求償2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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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鍾麗華、楊雅民╱台北報導〕寶路乾狗糧造成狗兒腎衰竭事件,關愛動物保護協會昨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將為受害的飼主,向生產寶路的美國艾汾總公司,集體求償二百億美元,而美國華府聯邦法院已在5月6日受理。

  該會委託吐瓦魯常駐聯合國代表團顧問瑞保羅法學博士,代表關愛動物保護協會在美處理相關的法律問題,他昨天出席記者會強調,補償不等於賠償,補償也不等於和解,因此已接受艾汾公司補償金的飼主,仍可以參與國際集體求償的行動。

  目前台灣方面已經有超過四十名的飼主加入,他們也將串連韓國、泰國、馬來西亞、新加坡等十個亞太地區國家的受害飼主,申訴電話:○九二七九○五八○六、○九三二三九六三三九。此外,為抗議艾汾公司在處理此一事件上缺乏誠意,該會也發起拒買運動,呼籲消費者抵制該公司相關產品。

  瑞保羅則指出,根據艾汾公司的說法,全球有六十萬隻狗吃了寶路乾狗糧相關產品,如果以每個飼狗家庭三人計算,等於有二百萬個受害者,因此,他們將代表飼主進行國際集體求償,對於艾汾公司的惡意行為,要求一到三倍的懲罰性賠償,總計求償二百億美元,除一隻狗賠償十萬美元外,其餘金額將在亞太各國成立動物保護協會或是基金,投入公益之用,並且要求公布事件的真相,同時未來在寵物食品上嚴加把關。

  但美商艾汾公司昨則痛批,瑞保羅和其它相關人士聲明完全沒有事實根據,而且是錯誤的,將在任何訴訟中反駁該誇張不實的指控,且並沒有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或美國空軍、國防部等單位介入寶路狗飼料事件。

  艾汾說,事件發生至今,經縣市政府與獸醫公會轉介或直接向艾汾申訴的案件,已高達六千八百餘件。其中,已達成和解理賠的有五千七百六十件,達成和解的比率高達八成四,拒絕和解的有一百三十件,其餘還在協商中。

赴美打官司慎選律師及法院

〔記者劉志原、賴仁中╱台北報導〕到美國打官司,最重要的是慎選律師及法院,精通台灣及美國民事訴訟的法律學者黃國昌博士表示,原告赴美求償,可選擇在聯邦法院或是各州法院,但美國各州法律不盡相同,哪一州對原告最有利,得先經專業評估;一名資深法官則表示,台美訴訟制度大不同,赴美訴訟前,得先找個熟悉兩國法律的律師,才不會白忙一場。

  至於勝訴的關鍵為何?一名不願具名的法官表示,美國有「陪審團」制度,若案件能進入陪審團審理階段,原告可以提出證據或訴諸於情感,如陳述寵物在家中的重要性及失去寵物後對家庭影響,用以感動、說服陪審團,即可能獲得有利的判決。

  高雄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黃國昌則說,到美國打民事官司,原告不必如同在台灣訴訟,須負起完全的舉證責任,他說,原告可要求被告提出與案件有關的所有資料,相對之下勝訴的機會較高,獲賠金額也會較高,但美國的訴訟制度與台灣不同,律師費更是較台灣高出甚多。

  一名李姓律師指出,台灣民眾赴美求償,實務上的做法是台灣律師收案後,再委託美國法律事務所進行辯護,黃國昌則進一步說明,美國的律師除了收取必要的行政費用外,原則上是以「抽成」方式計費的,如果求償金額高,律師才有接的意願。

  但黃國昌認為,寵物飼主可能請求的,應是狗的價值、慰撫金及懲罰性賠償,但一隻寵物,可能只有幾萬元,至於懲罰性賠償,也須是被告有故意、惡意才可能成立,至於慰撫金,陪審團是否會同意,變數仍高,換言之,原告可能僅獲得寵物價值的賠償,但如此一來,獲賠金額即有限且還得付律師費,他表示,赴美求償是否有實益,寵物飼主可能要多考量。

  目前跨國求償成功著名案例,為新加坡航空誤闖中正機場跑道案,吳姓夫婦罹難後,其家屬在美國控告新航,並獲洛杉磯聯邦法院判賠近台幣五億元,及盛香珍果凍噎死幼童案,美國法院判賠死者家屬廿餘億台幣,但黃國昌表示,這兩個訴訟都是與人命有關,在美國打此類訟訴較有實益,但寶路案與上述兩案,本質上是不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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