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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斯特斐德投顧案 跨國吸金逾億 7人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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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由帛琉駐台大使陶瑞賓擔任理事主席的帛琉商「第一聯銀行」,被控透過在台轉投資事業「富斯特斐德投資顧問公司」,在短短三個月內以投資基金可獲利之由,涉嫌吸金逾億元,案經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將富斯特斐德董事長白嘉輝等七人,依常業詐欺、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提起公訴。

  另六名被告為富斯特斐德投顧董事兼總經理烏凌翔、監察人顧季林、前任董事長梁智翔、總經理特助朱詩愷、以及實際招攬客戶的業務員馮德潤、郭美亮;其中,白嘉輝因另一起情節類似的吸金案,於八十六年間遭相同罪名起訴,目前尚在一審審理中,檢方已將他併案移送台北地院。

  本件跨國吸金詐騙案,主要被告之一烏凌翔,具有資深媒體人背景,他歷任多家無線電視台新聞記者、學者財經台開台台長、在多家財經頻道主持股市分析節目等。

  起訴書指出,帛琉商「第一聯銀行」(簡稱FFBC )為拓展商務,對外宣稱係國際性金融機構,在帛琉及諾魯共和國均設有總部,九十一年5月間,來台轉投資成立富斯特斐德投顧公司,先後在台北、台中、高雄設立連絡處,提供財務規劃等業務。

  檢調追查,富斯特斐德公司營業登記,並無收受存款、外匯交易、區間雙重利率定存、國際授信等項目,但涉嫌以舉辦理財講座機會,指稱第一聯銀行在香港投資設立「第一桂冠信託公司」,正發行、募集「第一桂冠保本收益基金」、「第一桂冠優值信託憑證」,每單位投資額最少美金三萬元,基金操作不論盈虧,保證每年發放百分之九以上利息,藉此向不特定大眾吸金。

  檢察官指出,烏凌翔等人為取信投資人,還指稱相關投資款,均以台灣第一商銀帛琉分行擔任保管銀行,藉此說服投資人將錢匯入白嘉輝在帛琉開設的帳戶,介紹人則可從中抽取百分之二至三比率不等的佣金,後因第一商銀察覺有異,主動報請檢調介入偵辦,這起跨國吸金案才曝光。

  起訴書指出,富斯特斐德自九十一年6月中至8月底的兩個多月期間,吸金總額達三百八十七萬美元,合台幣逾一億三千萬元。

  檢調循外交管道追查,發現香港沒有帛琉商「第一聯銀行」及「第一桂冠信託公司」在該地登記註冊或成立辦事處,投資人匯至帛琉的投資款,也未轉匯香港購買任何基金或憑證,故認白嘉輝等人涉及違法吸金及常業詐欺,將七人起訴。

帛琉大使陶瑞賓 未被傳訊

〔記者蘇恩民╱台北報導〕富斯特斐德跨國吸金詐騙案偵結前,台北地檢署曾接獲帛琉大使陶瑞賓親筆聲明函,表示富斯特斐德並未從事不法行徑,他強調若有必要,願親自接受我國司法調查;檢察官考量其身分特殊,且具有刑事豁免權,認為全案犯罪事證已足,沒有傳訊陶瑞賓之必要,故將信函附卷,交由法院作為審判參考。

  聲明函指出,富斯特斐德投顧是FFBC百分之百持股之轉投資公司,負責集團在台的投資相關業務,但僅以總代理身分,要求其他被授權的理財顧問,恪守台灣法令,不得出現超越提供資訊或推介以外的行為。

  不過,陶瑞賓在聲明中也說,富斯特斐德處理此一事件,過程確曾出現一次瑕疵,因而引發外界質疑,他個人對此深表遺憾。

  陶瑞賓說明,本案肇因一名馮姓理財顧問專員,在未經富斯特斐德同意下,擅自製作與事實有出入的文宣,並曾小量散發,造成原與FFBC往來良好的台灣第一商銀,出現誤會與困擾,FFBC事後已向一銀解釋,澄清馮某並非富斯特斐德公司員工,此事也與FFBC完全無關。

  聲明並指出,FFBC雖是一家規模不大的機構,但提供的理財工具,本質上無異於歐美私人銀行的金融商品,依國際慣例,私人銀行業務向來不公開招募客戶,相關金融商品,也不可向不特定大眾公開募集,集團成員均深知此理,募集所得資金運用也有十分嚴謹的程序,絕不可能由任一個人擅自挪用或提領。

  但檢察官指出,富斯特斐德所有董事及監察人,均為FFBC的法人代表,而陶瑞賓身為FFBC理事主席,與白嘉輝等被告關係密切,加上檢調追查相關投資款資金流向,發現這些錢並未匯往香港,購買基金或憑證,多數反而回流台灣,故檢方已指示調查局循線擴大偵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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