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允許淘汰差的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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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6日訊】(自由亞洲電臺記者楊家岱採訪報導)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在第五次亞洲論壇上發表演講時指出,中國經營得差的金融機構一定要受到懲罰,甚至要淘汰出局。

《深圳證券報》13日援引周小川的話說,中國在整治經營不善的金融機構的過程中,要處理好維持社會穩定和防範道德風險這兩者之間的平衡。既不能因防範道德風險而影響了社會穩定,又不能因一味强調穩定而不顧道德風險。周小川說,經營得差的金融機構是最大的不穩定因素。

接受採訪的兩位經濟學家表示,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是指這些機構對儲蓄者的道德責任所承受的風險。英國裏茲大學經濟學家駱奇闡述了金融機構的道德風險和社會穩定兩者之間的辯證關係。駱奇說,任何銀行都面臨著兩層的考慮,如果銀行是在不安全的情況下,已經存在著幾乎抵債的情況下了,這時銀行對客戶有道德責任,就是說如果單單指照顧客戶的話,應該及早的通知客戶,那客戶就會把錢擠提,排長隊都把錢拿出來,這種情形就會影響社會安定。

若是從政府的角度來說,則最好是消息不要傳的太快,應該首先想辦法拯救銀行。這是政府從社會安定的角度上面考慮,希望能保證金融安全和金融安定。特別是如果一個銀行倒閉了,導致很多人一生、終身的儲蓄都沒有了。但是如果過分考慮政府的需要,而不考慮老百姓的經濟利益,就會使得很多人對金融機構失去信心。認為銀行沒有透明度,銀行更多了考慮的社會安定,不是考慮如何保住普通老百姓的血汗錢,所以這裡有一個平衡的問題。

美國紐約市立大學經濟學家周炬源表示,中國國有銀行的政策貸款傾向增加了道德風險。周炬源說,道德風險在金融業,特別是在中國的金融業,是個結構性的問題。當銀行把一筆一筆的貸款貸給工商業的時候,從在商言商的角度考慮,給不給貸款的標準應該是從經濟效益,以及投資的報酬率來決定的。但是中國國有銀行的政策評估貸款的觀點,是以國營企業,或者雖然是民營企業但是規模很大,儘管項目並沒有符合投資報酬率的標準,但是銀行的貸款還是照給。雖然說在商言商,但是商業還是有所謂的社會責任,社會承擔風險也就是一個道德的問題。

周小川在第五次亞洲論壇上說,法律界等各方面人士都認爲中國必須儘快頒布新的破産法。周炬源說,中國在爲金融機構立法方面,要借鑒國際金融機構有關貸款標準的規定。他說,世界的銀行組織有他的一套標準,比如說銀行資本的實質力,銀行貸款不能超貸,還有向銀行貸款的公司組織管理要透明化,中國在爲金融機構立法要從制度方面去解決,這樣就會接近世界的標準了。世界銀行下面有一個國際糾正銀行,他們定訂了一套標準出來,中國可以參考這一方面的標準。

駱奇表示,中國在企業立法、金融立法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他說,現在中國很多企業,都有這個問題,公司立法,在西方國家是比較健全。比如一般公司首先是找上法庭,先保護自己,以免他的信貸者在他公司倒閉之前把他的資產先拿走。

公司、投資者、股東、雇主、被雇者怎麼保護自己各方面的利益,目前在這方面中國顯然表現得比較弱一點。

這位經濟學家表示,中國應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以便在銀行面臨破産時,保證儲蓄者獲得最大程度的補償。

(以上根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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