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父虐殺兩歲女兒  誤殺罪成候判

女嬰半邊面五十處傷

人氣 8
標籤:

【大紀元6月3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導)香港保護兒童會去年把一名兩歲大女童交回其親生父母撫養,詎料女童返回父母身邊不足三個月,遭人以不同方式施虐,包括以硬物撞擊頭部、衣夾夾耳背、香煙灼耳、以燒熱打火機頭灼手、以熱餐叉灼身體及拳打腳踢等手法,導致弱小身軀滿布瘀傷及潰瘍,半邊臉更有逾五十處傷患,體重急降三成,最後在遍體鱗傷狀況下死亡。女童的父親一日在高等法院承認誤殺罪名,法官將案件押後,下令索取被告的背景和心理報告後再判刑,被告還押監房看管。

卅四歲被告伍天華,無業,被控一項殘暴對待兒童及一項誤殺罪名。兩項控罪指出,被告於去年三月一日至五月五日期間,在九龍深水(土步)元州街的住所殘暴對待受他管養的兩歲大女兒伍穎心,並於去年五月五日非法殺死伍穎心。被告承認誤殺,但否認殘暴對待兒童。控方在被告承認誤殺及有關案情後,要求將殘暴對待兒童罪存檔。法官彭鍵基下令將控罪存於法庭檔案。

案情透露,死者伍穎心於二○○一年二月底出生,是被告的親生女兒,去年五月五日去世時,年僅兩歲兩個月大。死者自出生以來,一直由香港保護兒童會位於旺角的砵蘭街育嬰院看管和撫養。去年三月一日,死者年滿兩歲後,便交由其親生父母撫養。

死者在保護兒童會看管期間,健康良好,無錄得任何身體損傷或疾病,去年二月中錄得身高為八十一公分,去年二月底錄得體重為十一點五公斤(二十五點三磅)。

去年五月五日下午二時半,被告帶死者到九龍明愛急症室求診,醫生發現死者當時已沒有生命跡象、呼吸和脈搏,並確證死者已告不治。醫生當時發現死者的上胸壁、左手臂及腹壁多處有塊狀瘀傷,頭皮、左耳、嘴唇、雙腿和腳背有多處疤痕,判斷絕非意外造成,於是報警。

法醫指傷勢令人震驚

高級法醫官曹志斌在驗屍報告中以「令人震驚」來形容女童的傷勢,指出身材十分瘦削的女童,全身有不同性質及模式、或存在了不同時間的「軟組織損傷」,所有損傷可歸納為二十組,但實質傷勢遠多於二十處。死者除了在體外有多處傷痕,頭部的傷勢有新近出現或存在了數星期之久,前額及左邊臉部有瘀傷,兩邊腦膜下及蛛網膜下出血,傷勢存在了兩至四天,估計是被人以鈍物多次撞擊頭部造成,而女童死前數周內,腦部曾遭遇到缺氧性或創傷性事件,引致腦幹局部壞死。曹志斌相信死者於數星期內不斷遭虐打,情況變本加厲,最終導致死亡。

至於女童右邊臉,共有五十多處細小紫色瘀傷及愈合中的傷口,也相信是被人以小型物件撞擊所致,包括用橡皮筋不斷彈她臉部。女童上半身有多處瘀傷,控方認為是被告猛力握住女童身體上半身搖動拉扯引致。至於左耳背的瘀傷則由衣夾造成,左肋骨下的瘀傷為被拳打或腳踢所致。

控方指出,女童的臉、頸、小腿、手背、手指及足背等的潰瘍傷口及白色斑潰瘍傷口,均由燒熱的火機機頭和叉子及香灼傷造成。基於女童頭部的傷勢為受虐過程的一部分,曹志斌將死因概括為頭部受虐待性傷害。他認為由於死者身上有明顯、令人震驚及佔大面積的傷勢,死者在生前一段時間內極須接受治療。然而,被告由去年三月一日至五月四日期間,從未帶死者看醫生或到醫療機構接受治療。

案件編號:HCCC 249 / 2003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美國允許中共參與審問疆獨份子
美一12歲男童海邊曬傷 父親挨告
更多美軍虐囚照片曝光
布什政府反駁大赦國際批評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