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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立寧赴中國就職案 陸委會正協調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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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二十三日電)據中國「中新社」報導,台灣前財政部常務次長戴立寧獲聘為中國證監會轄下的「國際顧問委員會」首拉詢委員,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委吳釗燮今天表示,政府正對這個機構與職務的性質進行跨部會了解,如有違法情事,將依法處罰。

吳釗燮今晚參加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舉辦的「九十三年度端午節台商聯誼座談」活動,他在接受媒體訪問時作以上表示。

他說,雖然中國證監會隸屬於中國國務院,但戴立寧任職於證監會轄下的「國際顧問委員會」首拉詢委員,其所從事的工作是否會危害到台灣金融秩序及國家安全,政府已就這部分展開跨部會的協調與了解。

陸委會副主委邱太三則補充表示,曾任台灣政務人員,且退職後三年內,如要擔任中國大陸地區具有黨務、軍事或行政,或影響台灣國家安全及利益的職務者,這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所明文禁止。

另外,台灣人民如要任職中國大陸地區的部分職務,兩岸關係條例也規定,須先經台灣有關主管機關的許可,才可以赴中國大陸任職。

邱太三指出,到底中國證監會轄下的「國際顧問委員會」性質為何,因委員會包含許多外國學者專家,因此性質認定須先經跨部會的協調了解後,才能做最後認定。

他說,如果「國際顧問委員會」確實是兩岸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三十三條所規定的單位或成員的話,戴立寧赴中國大陸地區擔任諮詢委員,就必須受到限制。

至於罰則部分,則參照兩岸關係條例第九十條規定,退離職未滿三年的公務員,將喪失領受退休(職、伍)金及相關給與的權利,並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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