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百華:一份最好的官方研究報告讀後

樊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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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1日訊】5月8日的《中國經濟時報》用整整兩個版的篇幅刊載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一篇研究報告,專談加入WTO後中國社會將發生何種變化以及政府應當如何應對。在我讀過的官方研究報告中,這是真正對得起老百姓納稅人的一篇報告,簡單說有兩點:一是它最實事求是地說出了中國社會危機的真相,例如民眾自發抗議甚至暴力抗爭事件的增多,再如明確指出中國的“基尼係數”已經超過0·45,兩極分化已經很嚴重,遠遠超出了公認的警戒線0·40,而朱總理在不久前的記者招待會上,還只承認說是0·39,等等;二是真正表達了中國社會必須發育民間社團的緊迫性與必要性,不僅是爲了所謂的穩定,更爲了進步與發展。儘管報告所說的情況根本與WTO無關,儘管所謂“發育社會團體”實踐中必然會首先局限於企業行會、協會之類,屬於我所概括的“泛政協化”範圍,其目的是爲了減輕政府捲入對外經濟訴訟的壓力,但是,報告所表露的憂患意識無疑是值得肯定的。

這篇報告,又一次引起了數年來我對社會組織化的思考。這裏就來談一點關於社會組織化的認識。這問題也是我近半年來與有關部門談話時談到的。有關部門對我1998年的“不參加、不反對、不評價”組黨活動的情況,表示早就瞭解了。因此,這個問題反倒在談話中一帶而過。現在我需要系統談談相關想法了。

1997年1月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國民黨怎樣丟掉了中國大陸?》(啓躍先生編)第51頁,美國學者易勞逸先生講到國民黨所以失敗是因爲沒有用政治組織調動社會資源來建設社會。這就很奇怪了,難道國民黨不是一個政治組織嗎?這引起了我的沈思。沈思的結果是我理解:政治組織有傳統的與現代的區分,易勞逸先生講的“政治組織”問題,我願意將之轉視爲人權問題,也即《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規定的大端人權之一:“採取措施,保證由社會的一切成員有效地適當參加國家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計劃的擬訂和執行;採取措施,運用諸如國家的和區域性的社會和經濟進步及社會發展規劃這類方法,使居民中越來越多的人,通過本國政府機關、非政府組織、合作社,農村社團、工人和雇主組織以及婦女和青年組織參加各國的經濟、社會、文化和政治生活,以期實現一個充分完整的民族社會,加速社會流動的過程和鞏固民主制度。”

易勞逸先生並非不知道國民黨已經是一黨,但是如果僅僅限於有無“統一的意志、紀律、口徑、行爲”,那例如國民黨這樣的組織就是傳統的;如果只承認這個標準,那麽中國幾千年間,這樣的黨組織早就不知有多少了。洪秀全的“拜上帝會”,乃至什麽“撚軍”、“義和團”都是黨、都是組織了。但是不是,它們只是用來造反、奪權、“取而待也”的烏合之眾。現代意義上的黨和組織,首先的標準是看其成員有無人權、公民權,例如自由。如果成員一入組織,便失去言論自由;除了組織的單向權力、章程的約束與利益誘惑外,便更無別的組織內的權利,這樣的組織只是傳統的權力板塊。孫中山建同盟會時,要求其會員都得宣誓效忠於孫中山,所以,同盟會不是現代意義的,仍然是最多有個別現代理念的傳統“隊伍”。現代文明社會以承認每個人都有其不可剝奪的權利爲前提。“不可剝奪”不等於“不會被剝奪”,“不可剝奪”的意思首先是必須和應當受到尊重,尤其是政府和強勢集團的尊重;其次是一旦受到侵犯,則必須和應當被糾正。這不是什麽虛幻的抽象,而是有一系列程式化措施提供保證的,儘管仍然會有被侵犯和侵犯後糾正不及時的現象,但已經不是被侵犯後只能無可奈何或者走上漫漫上訪路那樣的政統災難了。

傳統政治組織因其運作方式、對於組織外的封閉性與神秘性,以及由此而來的互不信任甚至有我無你的對抗,決定了不管是哪一個組織把持著權力,他都不能有效地調動社會資源,從它獲得權力的那一刻,它就注定了要與組織外的力量處於彼此消長甚至是殊死的鬥抗中,其後的歷程通常是當權力量一度維持之後走向失敗,世界各國的傳統政治鬥爭史無不如此。蔣介石政府又怎能獨得例外?

傳統黨治社會,由於老百姓是非組織的,統治集團依靠國家暴力對老百姓實行強制性統治,這裏可以有權力者內部的利益妥協,有中央與地方的妥協,有地方與地方之間的蠅營狗苟,但就是沒有權力階級與勞動階級之間的妥協。所以傳統社會最缺乏的便是平民自由結社及其理性表達的權利,而現代社會則賴此獲得穩定平衡的基礎。現代社會由於人們能夠普遍享有組織起來保護自己利益的權利,從家庭到社區再到全社會,實現了自組織化,所謂法治不過是也只能是自組織化的遊戲規則而已,所以,整個社會就呈現出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條不紊的有秩序、有方有圓、中規中矩的狀態。這樣的社會是有人道的、也是有人情味的,其凝聚力自非三綱六紀的傳統社會可比,領導人是有權威的,專家是有公信力的,思想家是有感召力的,知識份子們是有創造活力的,一般平民大都是講理的,人們的忌妒心、仇富心、抱怨感是降到最低限度的,甚至男女間的爭風吃醋都少見。這不是推論、猜想,而是現代民主社會的現實。

法制的一面不多說了,就說人們的道德水準也是組織化程度高的社會好得多。例如各類慈善團體,當然是民主自由社會卓有生氣,就拿養老恤孤來說,既然大都是獨子、老齡化社會了,當然是民主社會的社會保障、社會義助體系發達得多,那種認爲發達社會的年輕人好像壓根忘掉了父母、不事贍養的說法,是沒有根據的潑污水;中國的報刊常有西方認認真領養中國孤兒的報導,有總不肯掉自己面子的人們說那是有錢人閑得發慌,要擺弄個孩子打發日子,那麽,中國自己的富裕老人有多少肯這樣做的?

不是說集體主義嗎?那麽一個人是在組織中更能生出集體主義呢?還是不知組織爲何物而更多了集體感呢?難道遊民流浪漢是最懂得關心別人的嗎?這應當問問對中國特別發達的遊民、流民文化,作過多年研究的王學泰先生了。不錯,遊民流民很容易聚到一起,這當中固然有人的群居特性,問題是聚到一起往往不幹好事,甚至將一個江山社稷都給破壞顛覆了,這是因爲遊民流民得不到正常組織生活的緣故。廣義地看,中國人無論官民至今還多是遊民流民的,有多少人懷著與組織的血肉感?我看極少。

學生物、醫學的知識份子最懂得組織的含義了,人體的哪一個器官是可以被主人當著身外之物的?那麽,爲什麽要讓大多數人生活在非組織的社會生活狀態呢?

據介紹,現代社會組織可以分爲五類。一是生活型組織,如(現代意義的)家庭、同性戀俱樂部等等;二是經營性組織,即(應該)以最大利潤爲目標的企業組織,如工廠、公司等;三是公益組織,主要是指謀利於成員的組織,如政黨、工會、興趣團體等等;四是社會服務組織,即那些致力於服務物件利益的組織,如學校、醫院等等;五是公共服務組織,即服務於社區公共利益的組織,如政府、圖書館等等。這樣的劃分我到現在還理解不了,怎麽政黨像工會一樣是什麽“公益組織”?按照列寧的政黨學說,人是劃分爲階級的,階級通常是由政黨領導的,加上毛澤東“我於馬克思主義獨取其階級鬥爭學說”這樣的指導思想,政黨不是專門圍繞政權做事,不是奪取政權就是鞏固握在一黨手中的政權的嗎?與工會一樣了,還有什麽理由領導工人階級呢?現在中國的傳媒上開始出現“執政黨”這樣的字眼,字眼歸字眼,黨的品質如何才是關鍵。但是,儘管民主社會的政黨有執政黨與在野黨的區分,而執政黨手中當然會有中國人特別熱衷的叫做權力的東西,這些政黨間的關係總不是你死我活的了;又但是,既然是一個有名有實的黨,就有實打實的區別於他黨的全體黨員的利益需要表達與維護,而不可能成爲別的政黨的一個支部,除非實行了合併(通常是並爲一個新政黨而不是一個被另一個並)。而只要一個政黨成了執政黨,它的決策就必須將全體公民的利益至於黨的利益之上,坦率說,就至少要像臺灣總統陳水扁必須與民進黨一黨的利益拉開距離,否則,這個黨就等於還沒有醒過來——還沒有認識到“你已經是執政黨了呀!”這個道理從蔣經國開始的國民黨,是慢慢懂得並且奉行起來的,蔣介石時代的國民黨則顢頇無知。有些人要說了,這算是啥道理呀,是讓自己失去權力的鬼話呀,如果將自己的權力而不是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的健康發展看得太重,(我被各種人支遣了幾十年,除了對受到的一些不公待遇高興不起來之外,對權力或者當官還真沒有什麽興趣,撈得太多太狠是要遭報應的,真的能保證子子孫孫代代權力集體世襲嗎?)那當然一切免談。我看中國不能老是免談、老是一副不容置喙、人莫予毒的架勢,那叫對不起人民對不起國家,到頭來肯定也對不起自己的黨的。我看今天臺灣的國民黨很好,下一次我會動員我在臺灣的無黨派朋友投國民黨競選人的票,再下一次或許我將看好新黨,如果這個黨的一些人不僅對到大陸免費旅遊感興趣的話。

社會組織化的最高意義是有利於社會的鞏固而持久的穩定。一盤散沙固然是一種傳統權力喜歡的狀態,但是,如果得不到權利與義務之水的教官,沙漠很容易出現沙塵暴;人當然不是沙子,無風沙不起,但人是活動的,尤其得不到組織化理性生活訓練的人,亂動起來小到隨時可能發生的個體犯罪,大到突發性極強的動亂,其情緒性非理性狂飆極爲恐怖。我經常與朋友們交流說,與其動亂,月黑風高、野性奔流,殺人越貨者、長矛逐鹿,還不如在專制社會苟活,至少還敢開門、還可以弄口飯吃。但是,“治治亂亂”四個字已經說出了專制與無組織無紀律的關係。

社會組織化的重大意義是較爲理性善於講理的知識份子,只有在按規則發言、對話的生活中,才能充分發揮對於社會建設的積極作用。套用“社會主義不去佔領,資本主義就必然會去佔領”的語式——知識份子的理性,作用得不到發揮,包括知識份子在內的人們的非理性必然膨脹。非理性的集中表現是比拳頭大小,這種局面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的,是妖魔當道的日子,不是人過的日子。

抛開革命隊伍的一面不談,中國有識之士的現代組織化努力可以追溯到康有爲的“強學會”時代。“五四”以後的10年左右時間則一度興起浪潮。謝泳先生告訴他的讀者,例如老北大師生結社的自由:“在老北大如果志同道合的教授多起來,就一定要結社,就一定跟著可以有集會,出版雜誌,公開討論爭辯。校園裏有了追求真理的熱情才能有新青年社、語絲社、太平洋學會、文學研究會、中國筆會、禹貢學會,才能有《新潮》、《新青年》,有《中國歌謠》、《國故》。”“學生也有學生自己的團體,這是愛自由的北大人生活中最重要的事情。”“這種傳統的自由精神,影響著全國青年的思想和行動。”“北大的傳統是依賴教授和學生對民主自由的強烈向往才形成的,沒有了那種熱情,再說繼承北大傳統就是一句空話了。”

可待到蔣介石的權力一經確立後,民間組織便遭雪壓霜摧般的彈壓,不復再有生機。這是包括中國共產黨人在內的所有中國人,應當記取的整個中華民族的不幸。

那麽,既然如此強調組織的現代意義,我爲什麽對“中國民主黨”的組黨活動持“三不”態度呢?第一,我不希望在看不到政府公開允諾的情況下,作在我看來純屬無謂的冒進;我甚至至今仍然堅持社會組織化進程應當由執政者有步驟地漸次展開。第二,1998年的組黨活動本身帶有相當大的無序性,在我看來情形複雜,而我習慣於做自己能夠加以把握的事情,一旦捲入便身不由己的事情,限於我的能力就已經深深預感到不適,這也使我想到我只是關心政治而不能從事政治的自我定位。第三,今後我還是這樣看,一個社會的組織化進程,最穩妥的順序安排應當由非政治性組織開始啓動,尤其應當在知識份子的非政治性社團中率先推行。

我知道,由於利益的作梗,任何社會的組織化過程都必然會出現一定的非計劃性,上面的討論當然不無書卷氣,首先是傳統官僚一看就要發笑的,這樣,我則更加覺得沒什麽好笑的了。前些時從《中國青年報》上看到“反對現在加入WTO”的草庵居士的長文,文中說到美國遍地都是經濟學家,我想美國的政治學家也滿腳踢吧,這是一個社會經過長期組織化操練的結果。(據最近《中國經濟時報》的報導,美國70%以上的公民都至少加入了一個自治社團,其中30%以上的還同時加入了2—4個自治組織)不妨站在民族主義的立場最後說一句:爲了與美國這樣的國家競爭,讓中國社會儘快組織化起來吧!官僚們絕沒有太多笑話我的理由的。

2002/5/19深夜於南京一隅

──轉自《學而思》(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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