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虎前天被逮捕 律師要申請恢复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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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演員高虎6月14日被警方正式逮捕后關進看守所。昨天,當記者聯系到高虎的辯護律師王君洪時,他正在積極准備申請對高虎變更強制措施,恢复取保候審。申請材料還沒有交到法院。目前,王律師也沒有見到高虎。

   據中華网6月16日報道﹐2003年3月22日晚,電視劇《情錯》在片場拍一個駕車鏡頭時,高虎駕駛一輛丰田白色面包車將36歲的劇組燈光師馮子永撞成重傷。馮子永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此后,檢察机關以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對高虎提起了公訴。今年2月24日此案在青島正式開庭審理。面對檢方指控,高虎及其律師認為,拍攝電視劇時,他是按照導演的要求入戲。悲劇的發生是因為拍戲使用的車輛剎車系統不合格,并非自己操作不當。作為拍攝道具的面包車,其剎車性能的檢測應當是劇組的責任,他作為演員沒有義務檢測。在逮捕之前,高虎一直處于取保候審狀態,照常拍戲和參加活動。  

  王律師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只有當事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對社會构成危害,或無法聯系上的時候,法院才會采取強制措施,而高虎在取保候審期間并沒有上述行為。他說,這件事的确事先沒有想到,但警方出具了逮捕令,一切都有合法手續。王律師稱,在得知高虎被逮捕的消息后,他曾向法院詢問原因,得到的答复是“這是案情的需要”。作為高虎的辯護律師,他將提出重新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他還認為,高虎的案子已經超過審限,早就該結案。他曾就此提出過异議,卻沒有成效。現在也不知道何時能有判決結果。

   當記者問及過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問題時,王律師說:“一般是3至7年的有期徒刑,可以适用緩刑。”當記者問他如果被判緩刑,高虎還能不能演戲時,他說:“現在事情還沒有到那個地步。”意思是判決還沒下來,不知會是什么結果。他為高虎作的是無罪辯護。

  在高虎被逮捕的當天,青島市南法院受理了受害人家屬民事賠償的起訴。馮子永的妻子張屹巍向高虎索賠64万余元。記者撥通了馮子永的妻子張屹巍的手机,電話中她哽咽著說:“他(高虎)是應該的,現在法庭還沒有通知我何時開庭,法律上規定因過失造成他人死亡的,應該是判3至7年吧,其實無論結果怎么樣,一個大活人再也回不來了。” 

  一說到高虎,張屹巍顯得很气憤:“從事發之時到現在,他一直是一种冷漠態度,連句對不起也沒有說過,他在法庭上說他‘對得起永哥’,我想問問他,是不是因為他當時沒有故意傷害永哥,就對得起他了?還是因為事后做了什么事而對得起他?他好像一直是受害者的角色,我想法律是公正的,會有結果的。”(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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