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公款4.8億 中共史上最大貪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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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30日訊】以高息存款為誘餌,私刻公章偽造金融憑證等不法手段,用私自製作的存單、存款證明書在社會上大量吸收單位和個人存款4億餘元人民幣,此案被稱為中共統治中國以來金融系統的最大貪污案件。近日,主犯周利民、劉怡冰被判處死刑。

據西安晚報5月29日報導,此一巨額金融貪污案件的判決書長達八十幾頁,涉案人員多達十二人。主犯周利民出生於1968年,曾任建設銀行西安市分行北郊支行自強西路辦事處主任、北大街支行行長、北大街支行公司業務部負責人等。周利民的「老搭檔」劉怡冰也是1968出生的,曾在建行北郊自強西路辦事處等單位任信貸內勤。

1994年3月,周利民調入建行自強西路辦事處。1995年周利民貪圖高利動用公款100萬借給弘文珠寶公司,約定3個後還款。事後弘文珠寶公司周利民一輛車和一部手機,但沒有兌現15萬元利息。最後,弘文珠寶公司也沒有歸還100萬的借款,造成虧空。

周利民為了彌補虧空於1996年初與辦事處信貸內勤劉怡冰合謀,利用其銀行工作人員的身份,以高息吸收儲戶存款,將儲戶存款套出後使用。

起初是為了彌補虧空,但卻成了建國史上的金融第一大貪。自1996年初至2000年10月,周利民、劉怡冰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高息存款為誘餌,利用偽造的虛假金融憑證吸收個人和單位元元存款共41231.85萬元,並將吸收的存款採取不入賬的手段,任意支配使用。除案發前歸還27817萬元外,尚有13396萬多元無法追回。

兩人在高息攬存過程中,為彌補挪用公款造成的虧空,用「拆東牆補西牆」的辦法,強行將儲戶在銀行賬上的存款劃走,非法佔有6074.11萬元。

周利民與劉怡冰對騙來的資金大肆揮霍和佔用,並將貪污、挪用所獲贓款,除非法轉給 「關係單位及個人」使用外,周利民還以「周英」的化名,註冊成立了陝西福星連鎖便利店有限公司,並給其前妻張娟的陝西富泰來公司轉款50萬元,給其妻廖霞購富康轎車一輛,又先後數次攜家屬及朋友到境外遊玩,並用贓款進行賭博。

劉怡冰用贓款註冊成立了西安新達誠汽車租憑公司,購買汽車20輛,讓其弟劉熾出任法定代表人,購買住房兩套,淩志轎車一輛,常年包住在西安鐘樓飯店、古都大酒店等星級賓館,多次去韓國、香港等地遊玩,為其男友劉志強投資100萬元在咸陽開工廠,後被劉志強轉走。破案後,公安機關追回贓款贓物價值704萬元。

為了逃脫罪責,1998年12 月,周利民通過香港商人吳某採用非法手段,在江西省公安廳辦理了化名「黃志偉」的港澳通行證。1999年元月,周利民在香港申領了「黃志偉」的香港居民身份證和回鄉證。2001年7月23日在香港被抓獲。劉怡冰化名「劉吳芳」,於2000年10月逃往國外。2001年8月,在印尼被抓獲。
 
去年8月,周利民、劉怡冰被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一審判處死刑。其他涉案人員,除嶽軍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包括中國工商銀行解放路支行解放路儲蓄所代辦員李小進、陝西秦奮物業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張憲忠、陝西鴻盛汽車租賃公司職員李勃等人,這些人被分別以金融票證詐騙罪、窩藏罪、包庇罪等判處3到15年的有期徒刑。

周利民在宣判後後突然轉身向聽眾席大聲喊著:“媽、媽!”周利民的母親聽到兒子的叫喊後,撥開法警呼喊著:“兒子!兒子!”聽到母親的聲音,周利民突然跪倒在地,向母親磕了個響頭。
 
當庭磕頭懺悔的周利民還有劉怡冰及張憲忠三人不服一審判決,均提出上訴。近日,終審判決認為,原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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