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大委員長吳邦國、總書記胡綿濤公開信

郭起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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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訊】致全國人大委員會委員長吳邦國、總書記胡綿濤、最高人民法院院長肖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公安部部長賈春旺、國家安全局局長許永躍的公開信

各位領導,你們好!郭起真,出生於1958年5月,身份證號130902580510003,居住在河北省滄州市荷花池小區五號樓404。電話0317-3077580,0317-8950065

在以法治國人權狀況越來越好、人權越來越得到國人的普通重視,並被列入憲法的今天,我卻蒙冤受辱長達整整的十年!在這十年期間,我去過多少次北京,走訪了多少有關人士和各級的職能部門,早已是無計其數,前不久我在網上還曾給總書記胡綿濤總書記寫了兩封公開信,然而冤案沒有得到解決,卻遭受到更殘酷地迫害和打擊。

94年我僅僅與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發了一句口角,他竟然在大庭廣衆之前狂言”把郭起真抓起來!”並親自用轎車到新華公安分局拉來兩名帶刑具的警察,劉某和崔某將我抓到公安局,於94年6月2日將我收審,同年7月28日釋放(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4年9月9日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再一次的將我逮捕,95年1月23日釋放(再一次的沒有辦理任何的釋放手續);

95年5月17日新華區法院以所謂的傷害罪名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我在上訴期內依法向中院提起上訴,而新華區法院的審判員孔令榮和審判長鄭某卻軟硬兼施,多次到我的家裏和親朋好友單位和家裏動員迫使我撤訴未果後,竟敢明目張膽地扣押了我的上訴狀,剝奪了我的上訴權;

95年6月我對新華法院扣押上訴狀的嚴重侵犯人權的違法行爲,向中級人民法院和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分別提起訴訟和申訴,豈料中院、省高院不受理; 96年原擔任河北省滄州市新華房管所所長的馬桂臣,以法院判處我緩刑爲由,將我開除公職。根據勞動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判處緩刑的職工可以回本單位工作,開除公職必須要通知本人,本人不服可向勞動仲裁部門提起上訴公職; 至至97年我到單位馬桂臣才將開除我的決定通知於我,並狂言道:”你在到單位來就打死你!”

儘管馬桂臣自恃曾給某市長當過秘書有些勢力,但是我堅信他的勢力在大,也是極少數,也不可能一手遮天,正義必將戰勝邪惡!所以即使我被第一次關押入獄後絕食九天,生命垂危的時刻,我給家人寫道:”只要把我所遭受的迫害反映到有關部門,我即使死了也死而無憾!”在一個隨波逐流的人眼裏可能會把政府當作榮華富貴的捷徑,而在一個有事業心和良知的人眼裏,就應該用自己的行動去維護政府的形象,在任何時候都不能改變內心的道德律令,更不能屈服於任何的邪惡勢力。

什麽是正義?什麽又是廣大人民群衆的堅強後盾?誰又是”國家主人”的精神支柱?毫無疑問,只有政府才能夠承擔起懲惡揚善匡扶正義責任!”一個國家對哪怕是個體的生命和尊嚴表示出充分尊敬的時候,當一個國家承諾了人民並勇敢承擔了對人民的諾言的時候,它就爲人民所尊重。”政府只有真正地保護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個體的尊嚴能夠得到國家的最起碼的尊重,國家具體的工作人員和被尊重的個體才能夠將個人的利益置之度外,國家和個體才會共同的行爲準則鎖定在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上面。這個國家才能必將強大富饒,成爲人民的樂園。否則這個國家只能會成爲人民的地獄!

無辜的百姓被打入死牢,製造冤案的惡警成爲英雄,真凶逍遙法外,爲民請命的人卻被定爲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到逮捕! 96年滄州市水月寺小區發生特大殺人案,一對未婚夫婦殘忍地被歹徒
所殺害。六天後滄州市電視、廣播、報紙,都爭相報道破獲此案。特別是滄州市電視臺,幾個頻道在十幾天連續滾動報道破獲特大殺人案。 殺人兇手王蘭歧(我的近鄰,居住在滄州市荷花池小區六號樓501、502、504室,電話0317-3045303)和王蘭軍(系親叔伯兄弟)被關押的消息不徑而走,而犯罪嫌疑人王蘭歧拖著腳鐐,戴著手銬,被打的鼻青臉腫的的近鏡頭在滄州電視臺反復播放。在滄州王蘭歧兄弟已成爲鐵定的殺人罪犯。當我在居住的小區內聽到殺人嫌疑犯的妻子聲淚俱下地向我哭訴自已的愛人遵紀守法,絕不會是殺人犯時,不能不使我爲之動容。看到面容憔悴,神情恍惚,性情溫順的女人,竟然在精神近於崩潰的時刻,卻要與執法犯法的辦案人員同歸於盡時,使我震驚和痛苦萬分。良知促使我不能不過問此案。

經過我向涉及此案的有關人瞭解和縝密的分析推理,我斷定這是一起天大的冤案!

(一)、王蘭歧沒有殺人動機;
(二)、王蘭歧沒有作案時間;
(三)、被奸殺的受害人身上(王蘭歧購買)的所有金銀手飾下落不
明;
(四)、殺人犯的作案工具下落不明;
(五)、王蘭歧臉上被打的鼻青臉腫,足可以證明是辦案人員嚴刑逼供的結果。有罪供述顯然是刑訊逼供所致。(當事人無罪釋放後曾親自向我敍說被公安人員殘酷地施以逼供)六天後,忍受不了酷刑折磨的王蘭歧迫不得已才做出了有罪供述!

人命關天,爲避免更大的悲劇發生,我不敢有一絲的怠慢,立即草擬向上級反映的稿件。並於98年1月23日先後向<南方周末>、中央台視台、以及江澤民總書記直接去信反映。

信寄出後,我翅首以盼上級領導和電視臺能夠伸出援助之手,調查落實平反我近五年的冤案和關注王蘭歧涉嫌殺人一案,然而望眼欲穿的苦苦地等了幾個月,卻杳無音訊,更沒有收到隻言片語。考慮到人命關天案情重大,避免更爲嚴重的後果發生,98年夏天我到中央電視臺上訪,將”冤”字擺在電視臺門前,試圖通過上訪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一位工作人員若無其事地看了看我的申訴材料,便以抓起來相威脅。一會兒一輛警車開到電視臺門前,從車上下來的警察過來威脅我不立即離開,就要關押入獄。當我穿著”冤”字的背心,到天安門廣場喊冤時,卻立即遭到武警干涉,隨後便遭到天安門公安人員的關押和收容、譴送回滄。

地方執法犯法、草菅人命的黑惡勢力爲非作歹無法無天,而中央的各級政府部門對百姓的屈辱和生命卻又熟視無睹,這更助長和縱容了視人民如草芥的邪惡。

98年我沒有盼來上級部門的關注和解決我反映的情況,十五大召開前,新華公安公局爲阻止我在十五大會議期間上訪,公然派了二十幾個公安人員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視,粗暴地開涉我的人身自由,並且經常在深夜對我進行騷擾,逼迫我到派出所裏上班,(以便更有利地監視我的行動。)在社會上引起極其惡劣的影響。

一天派出所所長、指導員和政法委書記,還有一個被稱爲是滄州市公安局督察大隊大隊長的人尾追我至親屬家裏威脅我說:”你要是上訴就判你實刑,(即有期徒刑),只要你不在舉報你們所長馬桂臣,我可以恢復你的工作!”市公安局督察大隊長的這番積極充當馬桂臣打手的話語,確切地說是爲虎作倀,是在肆無忌憚地褻讀頭上的國微和盾牌,是在爲馬桂臣那句:”快給公安局打電話,把郭起真抓起來!”以及”我就把他治死!打死”找到了最有力的銓釋。

至此不難看出,新華公安分局對我實行24小時的全方位的監視和粗暴地干涉自由,顯然是翁中之意不在酒和瞞天過海欲蓋彌障罷了!用二十幾名公安警察輪番在我的住宅門前造成如此大的社會效果,所形成如此大的振攝力,一可以顯示馬桂臣的惡勢力的強大;二可以使我放棄對王蘭歧冤案的特別關注!形成一個老子天下第一,我是流氓,我怕誰的勢頭。只是我有所不明的是,在這光天化日之下,這種視百姓如草介的流氓行徑,何以如此地倡狂?

99年隨著在滄州市委書記薄紹銓的東窗事發,(因買官賣官行賄受賄高達數千萬元,2001被判處無期徒刑),96年被關押入獄的無辜王蘭歧和王蘭軍兄弟二人,至到99年才先後被無罪釋放,(這足以證明我向中央電視臺和中央領導人反映的情況完全的屬實!)但這遲到的無罪釋放已造成無辜的受害人王蘭軍的母親98年下半年氣絕身亡,父親精神嚴重失常的悲劇!

級層單位的科長所長欺壓或迫害百姓可以找市領導告狀,可是,滄州市的市委書記薄紹銓在滄州任職六七年,至到99年被繩之以法,市委書記成了惡貫滿盈的可恥敗類,可以找省委書記去告狀,可是,擔任河北省省委書記、省長、省人大主任的程維高在河北省任職12年之後的2002年被雙開。掙扎在死亡線上無助的弱勢群體,在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絕境中只有把最後一線的希望寄託在國家的最高統治者身上!倘若百姓在蒙冤受辱三年五年、十年八載,甚至幾十年的陳怨都不能得雪,電視上那些和藹可親的”人民公樸”是如此遙遠,神聖的法律和正義與人民如此地可望不可及,人民還會相信誰呢?

因”人民的保護神”的”瀆職”,使真正的殺人兇手至今逍遙法外,使無辜的百姓無緣無故地被關押了三年,一位名不見經傳的母親因兒子的無辜被刑訊逼供被打入死牢,而氣絕身亡,一位父親難以面對和承受著突如而來的人禍,導致精神嚴重失常,成爲了一個喪失思維的瘋子,而幾十萬的滄州人民被惡警和習慣勢力所愚弄和欺騙!?

各位領導,倘若在98年的一月,我向總書記和中央電視臺及南方周末反映王蘭歧冤案的時候,能夠得到各級部門的重視,王蘭軍的母親怎麽會含恨而死?而據圈內的透露,因我向有關部門反映引起了中宣部和公安部的極大重視,強令督辦此案,才使那些製造特大冤案的惡警們感到驚慌。然而,少數視百姓如草芥的惡警,卻反其道而行之,不是認真糾正王蘭歧的冤案,卻爲了阻止我在十五大期間上訪再次引起中央的重視,對我實行了24小時的監禁事小,而使本應該避免的悲劇發生,誰又應該爲所釀出的人命知案負責?!無辜的百姓被毆打成爲殺人犯關入死牢的事件發生,是”人民保護神”簡單的瀆職和偶然事件,還是惡警們將”國家的主人”當作升官發財和向上級邀功請賞的資本,早日是輕車熟路?

據悉,在滄州轄區內的任邱市,也發生了與王蘭歧冤案如出一轍的案件。

與王蘭歧同一年涉嫌殺人的趙守海現年四十歲, 96年被當地公安部門以涉嫌殺人予以逮捕,四次判處死刑均被中院和高級人民法院駁回或發回重審關押至今(妻子與其離婚,其子失學)。經向趙守海母親(崔海濤電話0317-2224398)瞭解證實在兒子超期關押的七年時間裏,曾多次到市、省、中央檢察、信訪等職能部門上訪未果!?

更令人遺憾、失望、困惑、痛心的是趙母親對政府的幾近絕望的一番話:”我這七年的時間裏找了政府的所有部門,但沒有一個部門能夠解決的兒子被無辜關押七年的冤案。我也知道互聯網,但是每天上互聯網的人解決不了我兒子的冤案,能夠解決冤案的人上了互聯網,也不管老百姓的死活!”

聽到趙海濤母親這痛徹心肺的話,各位高舉”三個代表”的領導們,有何感想?難道我們要等到趙海濤的母親步王蘭軍母親的後塵嗎?”對每一個事件態度都無不是在核對總和衡量著你的道德水平和對人生的理解。都是在區別你與禽獸的差別。”這兩起所謂的殺人案不僅在檢驗著滄州市司法職能部門的道德水準,更是在檢驗大陸各個司法部門的職業道德!

誰是這一場場殘不忍睹的悲劇製造者?趙海濤在死牢裏還要被當作殺人犯關押多久?誰又是這場妻離子散家破人亡悲劇的罪魁禍首?是辦案的公安警察?是警察的上級領導嗎?作踐百姓、淩辱百姓、甚至於直接和間接屠殺百姓的千古罪人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誰又是下一個隨風飄蕩的冤魂?誰又是下一個王蘭歧、趙海濤?誰的生身母親又會因兒子的屈辱,無辜被打入死牢而命喪黃泉?因警察的”瀆職”而使殘忍地殺害未婚男女的真凶逍遙法外,這又會給社會的穩定帶來多麽大的隱患?在一個罪惡得不到懲罰,天大的冤案得不到昭雪的社會裏,又會給無辜的當事人,給無辜的家庭帶來怎樣的痛苦?給世人什麽樣的啓示和思索?

早在去年最高檢察院就曾信誓旦旦地向整個世界宣佈:全國沒有一例超期關押在押犯人!那趙海濤在死牢裏關押至今已整整地七年!又應該怎麽解釋?趙海濤涉嫌殺人有何證據?有確鑿的證據爲什麽關押七年不能結案?沒有證據!沒有證據那又爲什麽不立即放人?

妄圖用新的罪惡掩蓋另一個罪惡!

王蘭歧和王蘭軍雖然先後走出了死牢,我卻因向有關部門反映他們的冤案被扣上了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關押入獄!

2001年2月2日零點,10幾名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人闖入我的家門,對我的住宅進行了搜查,並且抄走了我的電腦和我七張軟碟,兩本日記和兩本電話本,十二盤軟碟以及我舉報原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犯罪事實的全部證據。在關押我的時候又扣押共計十九張,均沒有開具扣押手續,(夜入民宅不出示證件,查扣物品不開具扣押憑證,這與土匪有什麽曲別?)以”顛複國家政權罪”對我實行刑拘後,多次向檢察院提起逮捕申請遭到拒絕,於3月14日,沒有辦理任何的手續的情況下釋放。電腦和所扣東西至今未歸還。

2001年12月31日一位著裝的警察到我家說:”過節了,我們局長總想來看看你!可是沒有時間,讓你今天到分局去一趟!”有位老者聽到後一針見血地指出:他們這是想把你壓服呀!

2002年11月6日十六大召開前兩天,新華公安分局故伎重演,公然以我曾爲96我市發生的特大殺人案向中央電視臺和江澤民寫信反映情況爲由,再一次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將我刑拘,並查扣了兩台電腦,十二張軟碟,二十八本日記,以及八十多張寫給江澤民的手寫信件等物品。於2002年12月22日再一次沒有辦理任何手續釋放。

在關押時,新華公安分局辦案的警察先生們在看守所竟敢明目張膽地聲厲譴責我向各級部門反映王蘭歧冤案?!”公安局抓錯了人,誰死了,誰瘋了這與你有什麽關係?有你的麽事呀?別說你一個平民百姓,就是劉少奇這麽大的官被迫害死了又怎麽著了?”難道讓三十多年前那場悲劇要在每一個中國人的身上重演嗎?難道要讓一個國家主席的非正常死亡成爲人民屈服邪惡勢力的翻版嗎?在依法治國和十六大人權被列入了舉足輕重、前所未有的重視的今天,爲什麽在十六大召開之前,爲民請命竟然要承擔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

人所共知,即使我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成立,也均應由國家安全部門全權查處,而滄州市新華公安分局越俎代苞顯然是假借保護國家政權之名,對我進行迫害和妄圖掩蓋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最終釀出人命血案罷了!

2003年3月5日以後,公安多次非法地竊取我電腦及軟碟上的文件,並且經常地破壞我的電腦程式;公然在召開全市網吧管理人員的大會上散佈我是”法輪功練習者,曾在<好友>網吧向境外傳播、散佈反動言論和資訊”(既然已發現我的行爲觸犯了刑律,那又爲什麽不在犯罪現場抓一個現行呢?)不准讓我上網,並一再的威脅網吧的管理人員:”誰讓郭起真上網就把哪一個網吧停業!”公安人員多次找到我的親屬進行威脅,並在網吧非法傳喚於我;多次到居住地進行騷擾,2004年5月15日車站派出所的劉、張二人以到家裏瞭解情況爲由,嚴厲地詢問進京接收記者採訪;關閉了我所有的電子信箱,並多次竊取我的QQ號;扣押國外2003年5月9日寄給我的2889支票;多次到我愛人單位元騷擾,造謠惑衆,使我愛人被用人單位辭退。

正常的工作被無端的開除,不惜舉債購買的電腦被扣押了不開具憑證,到網吧上網的權力也被無端的剝奪,用自己的血和淚賺的稿費又被扣押,而愛人打工又遭到騷擾被辭退,如果說這就是因爲舉報違法犯罪行爲和爲民請命的下場,那麽在中國的大地上還有沒有正義和光明可言?倘若我們對與邪惡勢力相互勾結製造出了人命關天的冤案的直接責任人熟視無睹,任其在社會 上爲非作歹逍遙法外豈不是對法律和權的踐踏和褻瀆!假如罪大惡極的犯罪分子得不到應有的懲罰,豈不是對邪惡勢力的縱容和支援嗎?難道在當今的中國大陸就沒有公道可言嗎?

2003年7月5日,我正式向滄州市公安局提出遊行請願申請,抗議新華公安分局在馬桂臣的直接指使和操縱下對我進行的一系列迫害,並在遊行申請上明確指出”在沒有得到任何的答復下視其爲同意”於2003年8月25、26日先後到省政府和中央電視臺門前寫著”郭起真蒙冤十年,誰來主持公道?”請願;10月3日、5日我和妻子及兒子又到滄州市的市政府和市委門前請願。

因向有關部門舉報原滄州市新華房管所馬桂臣的犯罪行爲,馬桂臣不僅沒有得到法律的應有懲處,逍遙法外的馬桂臣更是變本加力、有恃無恐地對我進行了長達十年的殘酷迫害,竟然到新華法院起訴我名譽侵權,而新華法院2003年12月15日也急不可待地判我向馬桂臣陪禮道歉。我於2004年1月30日依法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法庭延期審理。

我在2004年5月6日將任邱趙守海案在網上發佈的第二天,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04年5月8日下午委託滄州市新華法院送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二審終審判決書。2004年5月20日我向新華區法院遞交了再審的申請;5月15日派出所的兩位警察就造訪寒舍,並嚴厲地詢問上個月進京接收記者採訪之事。我爲了王蘭歧的冤案曾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關押了兩次,只要能夠使被打入死牢的無辜百姓趙海濤的冤案早日得雪,早日走出死牢,即使再關押我幾次又何妨?

前蘇聯作家索爾仁尼琴有一句名言說:”一句真話能比整個世界的份量還重。”真話何以有如此重的份量?真話無非會使使魔鬼無地自容。誰是魔鬼?是貪污受賄的人,是作奸犯科的人,是將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的人!?

馬桂臣在任職期間揮霍公款購買三輛轎車,頂風作案竊取三套國有商品房,其中的兩套是在我出售後原告利用職務之便竊爲私有。原告竊爲已有的商品樓荷花池小區七號樓302已出售給了原滄州地區金屬公司的總經理孫曉波;原告的弟弟所居住的荷花池小區五號樓601已出售給了滄縣百貨經理的兒子;馬桂臣利用職權將下崗的兒子調入房管局,並在荷花池小區爲其子竊 取一套三室一廳的商品樓房。即使原告出示的所謂證據也不能改變這兩套商品樓在其居住以前已經出售後,原告利用職務之便竊爲的已有。特別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狂叫”把郭起真抓起來!”親自去新華公安分局接來兩名警察,將我押到分局,並直接操縱對我的迫害,不管是收審,還是逮捕;不管是判處緩刑,還是開除公職,甚至於到98年對我實行24小時的監禁,以及第三第四次的關押,無一不是馬桂臣直接指使和操縱的結果。由此可見馬桂臣的犯罪事實實清楚確鑿,有目共睹鐵證如山,根本不存在任何的名譽侵權。

我在上訴書中陳述到:面對法庭上的莊嚴國微,我可以自豪地說我不僅履行了一個公民職責,做到了奉公守法,而且我恪守著做人的底線,能夠做到見義能爲扶危濟困。我曾在95年將搶劫荷花池小區的三號樓101的罪犯扭送至新華公安分局;我曾多次自費到高川、東廣等地了解和調查那些蒙冤受辱的無辜百姓;我曾在98年爲關押在死牢裏的王蘭歧冤案向最高領導人和整個世界請命;自99年至今,在網上發表了數十篇弘揚中華民族的正氣,努力使中華民族早日地與世界上文明發達國家接軌,努力使中華民族早日成爲世界上最爲強大民族的文章;我在這近十年的時間裏整理記錄了數百萬的筆記;並創作出七十多萬字的紀實小說<誰是罪犯>;我爲了使我們滄州有一個更文明更和諧更寬鬆的社會環境,至今做著不懈的努力。

在此我無意將自己打扮成爲見義勇爲、爲命請命的英雄,但我絕不允許他人將我爲民請命當作打擊迫害我的藉口!依法治國的今天更不會允許草菅人命的執法犯法者,特別是一些已犯下了滔天罪行至今還逍遙法外的罪犯,把對我進行殘酷地進行打擊迫害當作掩蓋過去的罪行的捷徑!

各位領導:

也許十年前在滄州市房管所所長馬桂臣狂喊著要把我抓起來的時候我保持沈默,或在這十年遭受到的一次次遭受迫害和打擊之後屈服於邪惡的淫威,可能不會遭到一波強一波的淩辱和迫害,君不知在當今的社會裏又有多少地方邪惡勢力早日發展到了無以復加的地步;也許我在2004年5月6日不在網上把任邱趙守海的冤案公諸於衆,至少我不會在2004年5月8日就收到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更不會在同月的15日再一次地遭到”人民保護神”的騷擾;也許一個人的怯懦、良知的泯滅而沈默、或失去了對光明和正義的事業的追求,只會使一個或二個無辜的百姓打入死牢,關押至今,一個或二個母親被迫害致死,死的無聲無息,但是,一個國家的部長和一個國家的最高統治者的怯懦、沈默,良知的泯滅或失去了正義事業的理念,又會使多少無辜的百姓慘死在邪惡勢力的屠刀之下!?只因你、我、他昨天、今天的怯懦和沈默給中華民族留下了多少憒憾,留下了多少屈辱,留下了多少不堪回首的悲劇!?

最後我懇切地請求最高人民法院關注我在十年的期間裏所遭受到的兩次判決,重審95年和2004年的兩次判決,追究扣押上訴狀當事人的責任;

懇切地請求最高人民檢察院督辦馬桂臣的受賄和與司法部門相勾結對我迫害整整十年的罪惡行徑;

請求公安部督察滄州新華公安分局對非法的四次關押和至今扣押我電腦的執法犯法行爲;

請求國家安全局審查我在網上發表的所有文章,我願爲每一個字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如果觸犯了國家的刑律,我願受到最爲嚴厲的懲罰,以正視聽;

請求委員長督請有關部門調查和落實這十年所遭受的種種迫害,依法做出賠償。

爲聘請律師將真正的罪犯送上法庭,特此緊急尋求廣大網友的關注和支援,並借此鄭重地在網上第五次出售自己的腎臟和所有能夠出售的器官;出售用幾十年的血和淚凝聚的七十多萬字的<誰是罪犯>小說(上)的手稿和版權;因無力撫養兒子,有意領養者請來電聯繫,能夠培養孩子打羽毛球者優先。(年滿14歲的兒子,學球已七年,去年在省少年羽毛球比賽中獲得第六名,品學兼優,不管是學習還是打球都非常的刻苦。)

郭起真 河北省滄州市荷花池小區五號樓404室
郵編061000 QQ:88239920
E-mail:[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電話0317-
3077580,0317-8950065。

2004年5月24日星期一於滄州

轉自網路文摘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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