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董建華報告玄機 曾憲梓洩露國家機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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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訊】亞洲時報林綺慧4月26日報導﹐中國人大常委曾憲梓日前透露,香港行政長官董建華早前就香港政改向中央提交的報告原來是“與中央一同研討後”寫出。如果89年趙紫陽披露鄧小平是中國掌舵人是“洩露國家機密”;曾憲梓這番言論,幾乎可以肯定他也觸犯了同一罪名。

曾憲梓25日透露,董建華較早前就香港政改提出的“9大原則”,是與中央一同研討後所得出的。曾憲梓這番言論立即引來香港“民主派”批評,指在香港政改問題上,中央一直在暗中參與其中,並處於主導位置。

根據4月6日人大常委釋法,香港行政長官須就香港政改問題向人大常提交報告。董建華4月15日隨即完成報告,其效率之高讓外界驚奇。可是,曾憲梓此言如果屬實,則董的報告原來早經中央定奪,所謂提交報告,原來只屬做給外界看看的例行公事。

這件事件讓外界聯想到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1989年曾在接待訪華的前蘇聯領導人戈爾巴喬夫時披露,鄧小平才是中共真正的掌舵人。即使中共總書記趙紫陽說出這番話,六四事後也被當時的中共中央指為 “洩露國家機密”,並且因此下台。作為159名全國人大常委之一的曾憲梓,竟敢重蹈趙紫陽覆轍,真是該當何罪?

1988年頒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辦法》第24條明確指出:“不准在公共場所談論國家秘密”。曾憲梓不單在公共場所談及此機密,還是通過傳媒讓所有人知道,幾乎肯定已經獨犯了有關規定。曾憲梓作為全國人大常委,較其他人容易知悉中央訊息,並不足為奇,但這並不表示他便能隨意洩露國機密。

事實上,中國官方早已表明要推行發言人制度,曾憲梓私自發佈有關人大常委或人大的訊息的做法,肯定有問題。上海人大常委會4月10日即曾宣佈,實施新聞發言人制度,由3名指定人士,向公眾發表有關上海人大的消息。全國人大亦應推行新聞發言人制度,由發言人向公眾傳遞全國人大的真正想法或意見。

過去不少人亦因解犯洩露國家秘密罪被判罰,協助上海拆遷戶控告富商周正毅非法收地的上海律師鄭恩寵,便因將新華社一份作內部參考的普通社會新間稿件,傳真給境外組織,於去年10月28日被上海法院裁定,觸犯 “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 條例,被判刑3年。

董建華15日向中國人大常委提交政制報告,指出2007行政長官和2008年立法會產生辦法應予以修改,並提出政制發展9項原則。特區和中央政府自釋法後,一直給予外界的印象是,香港政改主動權落在行政長官手上,但曾憲梓卻揭示了這只是中央和特區政府給予公眾的假像,其實中央政府一直操控董建華。有一種意見認為,這種做法完全無助維護中國國際形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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