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思源論修憲:承認雙重國籍 容納海外華僑

曹思源哥大論中國憲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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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石具紐約報導)3月12日﹐中國著名學者長期獨立從事中國經濟政治體制和憲政改革研究的專家曹思源先生在紐約哥倫比亞大學東亞研究所﹐舉行了關於「修改中國憲法﹑承認雙重國籍」的演講。

曹思源先生介紹﹐他研究憲法是從文革期間開始的﹐在1975年產生的「文革憲法」規定﹕「中國公民要擁護黨和國家領導人毛澤東﹑林彪」﹐他當時感到很奇怪﹐他認為擁護政權領導人應當是公民的選擇﹐而不是義務。於是他查閱了其他國家的憲法﹐沒有任何這樣的內容﹐他便開始了30年研究外國憲法之路﹐在比較當中﹐鑒別真偽﹐瞭解世界趨勢﹐以免國人在無知當中上當。他的20萬字的著作「世界憲法淵流」便是對於世界各國憲法的研究成果。經過對於110個國家憲法研究統計得出﹐99%的國家無專政條款﹐98%的有保障人權條款﹐95%有實行公開化的條款﹐94%有實行三權分立條款﹐91%有言論自由和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與宗教活動自由﹐90%承認公民可以享有雙重國籍﹐87%的國家不把任何「主義」名稱寫進憲法﹐75%的不承認任何政黨的特權。

隨著中外交往的日益頻繁,越來越多華僑回鄉暫住,加上中國國籍在21世紀頗有走俏的可能,許多僑胞都希望在取得外國國籍的同時,保留祖國國籍。對中國雙重國籍問題的探討已成當務之急。

目前世界上大多數國家都承認雙重國籍,允許本國公民在取得外國國籍的情況下,自己選擇是否同時保留原國籍。

曹思源先生說﹐國籍是公民權的前提,也可以說是一個公民所享有的首要權利。一個人取得外國國籍並不是犯罪,他完全有資格自主地選擇是否繼續保留祖國國籍。而中國國籍法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不承認中國公民具有雙重國籍﹔以及第九條:定居外國的中國公民,自願加入或取得外國國籍的,即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這對於海外赤子是最大的處罰!請問罰有何據?罰有何益?

這和大部分國家的國籍法對雙重國籍的態度截然相反。大多數國家不承認自己公民因外國國籍而喪失本國籍,例如法國人不論以何種方式取得外國國籍,法國仍視之為本國公民,其義務、權利絲毫無增無損。特別是在任何情況之下,不能引渡到法國之外受審、服刑。

曹思源先生1968年6月畢業於中共江西省委黨校理論部,1982年畢業於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先後在中央黨校、國務院研究中心、國務院辦公廳和國家體改委工作;1988年10月下海創建民辦研究機構。1997年當選為中國國有資產管理學會常務理事;1999年被《亞洲週刊》評為「影響中國新世紀的50位名人」之一。曹思源現為北京思源社會科學研究中心總裁、思源兼併與破產咨詢事務所所長。

在目前大陸召開的第十屆人大會議中﹐曹思源親自提出的修改憲法方案﹕1)保護私有財產﹐2)國家尊重保護人權﹐將被寫入憲法中。

修定憲法在中國是個敏感問題﹐曹思源先生因為去年6月在青島參加關於保護私有財產與修憲研討會﹐目前遭到了大陸當局24小時監視﹐許多華人希望完善憲法﹐卻又怯於身體歷行。為了突破這種現狀﹐發動廣大海外華人的參與﹐從允許中國人有「雙重國籍」開始﹐逐步和平地完善中國憲法﹐這也是曹先生此次哥倫比亞大學演講的目的。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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