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世銓:中國應修憲為兩岸談判提供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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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0日報導】(中央社台北十日電)中國社會科學院台研所前所長許世銓在北京表示,他建議修改中國大陸的憲法第三十一條,以便為將來兩岸就統一問題進行談判提供法律依據。不過,許世銓的建議仍不脫矮化台灣為「中國的行政區」概念。

中國大陸現行憲法第三十一條是:「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在特別行政區內實行的制度按照具體情況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以法律規定。」

 許世銓就此表示,香港、澳門主權移轉後,已成為屬於中國的特別行政區。而如果將來兩岸就統一問題進行談判,台灣不一定稱為中國的特別行政區,因為只要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前提下,什麼都可以談。何況,「台灣同胞也不一定接受台灣特別行政區之類的概念。」

因此他提出,在中國大陸的憲法裡「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修改為「國家在必要時得設立特別行政區或其他行政區」,以增加彈性。

許世銓認為,這樣可以為將來兩岸就統一問題進行談判時「提供憲法依據,就統一後台灣地區的命名拓展了法律空間」。可是,許世銓的看法仍不脫矮化台灣為中國的一個「行政區」的概念,還是在「一個中國」的思路內打轉,無視於中華民國已經是主權獨立國家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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