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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動上網使用率 台灣明顯落後日韓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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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1日訊】(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一日電)根據資策會電子商務研究所ACI-FIND最新研究數據顯示,台灣行動上網的使用率僅38%,明顯落後日本的65%、南韓的52%及香港的44%;調查顯示,「連線費率低」是影響各國消費者申請行動網路服務的共同因素。

為瞭解全球行動上網發展現況及未來趨勢,台灣、日本、南韓、香港、芬蘭和希臘等六國達成協議,共同進行「全球行動上網調查」活動,參與這項調查的國家同時在去年十月十八日到十一月八日,利用線上調查的方式,以相同問卷詢問消費者使用行動上網情況。

電子商務研究所彙整各國資料所做的分析結果,日本的行動網路服務使用率高達65%,其次為南韓的52%、香港的44%和台灣的38%。台灣的行動網路服務明顯普及程度偏低,日本、南韓和香港的行動網路使用率顯著多於台灣。

在調查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因素中,台灣的行動網路服務使用者中,「連線費率低」佔 28%;「付費內容和應用服務吸引人」佔 21%;「廠商推出特惠方案」佔17%,是促使消費者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主要因素。

南韓的行動上網使用者以「連線費率低」佔 67%和「連線費率計算方式簡明清楚」佔 12%為主要因素;日本行動上網使用者以「連線費率低」佔 78%為絕大多數;而香港則以「連線費率低」佔 32%、「付費內容和應用服務吸引人」佔19%和「可任意切換上網模式」佔16%為主要因素。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指出,「連線費率低」是影響台灣、南韓、日本和香港消費者申請行動網路服務的共同要素。深入分析後發現,對於大多數消費者來說,行動網路服務不屬於生活中的必需品,因此消費者的價格敏感度相當高,除非行動網路服務的價格夠低,否則難以吸引一般消費大眾申請行動網路服務。

另外,在各國使用者使用行動上網的時間長短調查方面,台灣、南韓、日本和香港四個國家地區皆以平均每天使用一到九分鐘的比率最高,使用比率分別為 52%、75%、54%和 43%。由此可知,儘管各國行動網路服務的普及程度不同,但絕大多數的消費者每天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的時間都在十分鐘以下,顯示各國行動網路服務使用者中,重度使用者仍屬有限。(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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