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永忠:一個新的無產階級 弱勢群體!

─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和權利的探討

羅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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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7日訊】洪哲勝按:

吉林省長春市的35歲中國公民僅僅在網上發表言論於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罪名判處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羅永永忠的《判決書》與《刑事上訴狀》請參見 2003.10.18《民主通訊》。  

                    
我們接到杜導斌先生送來一本未署編者姓名的電子書,裡面收集了羅永忠的百多篇網上文章。我們特地給予編排,分數期提供給讀者們參考。希望大家上網給羅永忠講幾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話,同時介紹這位殘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羅永忠:一個新的無產階級 弱勢群體!

這個群體非常廣大,要好幾億人,但這不是一個無產階級萬歲的年代,所以要稱呼爲弱勢群體!

什麽人是生活的強者?在逆境中不停進取的人,這就是生活的強者!

在一個公平的社會也會有弱勢群體,但只要是公平的社會,一部份人就有能力擺脫!並且,沒有一生一世的弱勢,只有一時的弱者!

不公平的體制,製造更多的弱勢群體的成員,不公平的對待,使弱勢群體的社會地位,越來越差!比如今年,高考的幾個身體有障礙的考生,幾乎都受到一些學校的拒絕!

平等,共用,參與,沒有落到實處!

社會上一張張的關係網,讓那些不會結網的人,就成爲弱勢群體,簡單的說,有錢和有勢力的,會把網結的越來越大,相反呢?不管你有多好的身體,或者比較好的文化素質,你同樣要成爲弱勢群體。

沒有關係,沒有財勢,這才是弱勢群體的真諦!

改變弱勢群體的命運,就要徹底打破這種龐大的關係網!讓人人平等的參與競爭!

如果我有一個光輝燦爛的老爸爸,可能也許決不會說這話!可我現在沒有這樣的老爸爸,那我就要說這話!一個公平的社會,父子關係就應該是單純的父子關係!

公共關係是一門龐大的學問,可我們社會的公共關係呢?是友誼親情、裙帶關係、戰友關係、同學關係、熟人關係、鄉黨關係!一堆不正常的關係,成了這個社會的主題!

吃喝請客拉關係,你幫我,我幫你,你給我金錢,我送你美女,這就是錯誤的公共關係!

暗箱操作的太多了,是因爲背後有關係!如果徹底敞開工作,那些關系,就沒有了市場,你比如一個學校要招生,一定要給校長一些名額,用於各種關係的聯繫,這對於那些沒有關係的同學,就不是公平的!

我們弱勢群體,就要首先反對這種不正常的公共關係!!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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