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多地通過決議 反對愛國法的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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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6日訊】(大紀元記者肖陽編譯報導)洛杉磯時報傑西卡-戈裏森(Jessica Garrison)1月22日報導了洛杉磯市議會反對愛國法(Patriot Act)的表決,這次投票使洛杉磯成爲全美站出來反對該法的最大城市。目前,已有230多個城市、縣郡和州通過此類決議,反對愛國法的聲浪此起彼伏。

愛國法於2001年911事件發生後的幾周內由國會通過實施。布希總統在其國情咨文中稱這部法律是美國打擊恐怖主義的「基本工具」,它可幫助執法機構更有效地追蹤恐怖分子,並與不同機構分享資訊。總統要求國會續延愛國法,他說:「我們的執法部門需要這項至關重要的法律來保護我們的公民。」

不過,洛杉磯市議會認爲該項反恐怖法律的部分內容具反美成分,同時鼓勵種族歸類。決議發起人、女市議員彥-佩裏(Jan Perry)說:「我們的國家是建立在法律理念基礎上的……我認爲愛國法破壞了這些理念。我想,我們不是一個認爲警察應以某人的種族背景作爲其實施法律時的考慮因素的城市。」

美國民權聯盟(The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和美國圖書館協會(the American Library Association)也都已展開反對這項法律的活動。批評家們說其中某些款項違背了美國憲法。特別是圖書館員譴責其中一項內容給予政府官員更加便利的條件使用圖書館資料和書店檔案資料,允許他們秘密監視人們閱讀的內容。

市議會表決後,美國民權聯盟國內事務部協調人達蒙-莫格蘭(Damon Moglen)說,洛杉磯的表決具重要意義,因爲該城市是「民衆視爲領頭者」的城市之一。而南洛杉磯華盛頓歐文圖書館的圖書館員阿黛爾-華萊士(Adele Wallace)表示:「我太高興了。我對這個國家的言論自由擁有信心。」

投票反對該項決議的市議員之一丹尼斯-辛(Dennis Zine)則認爲,應由法院決定什麼是符合憲法,什麼是違憲的, 他不想「做出任何傷害法律實施的事情」。另一位決議反對人傑克-維斯(Jack Weiss)表示,儘管自己對愛國法的一些規定存有顧慮,但他投反對票是因爲他的許多在美國檢察機關就職的前同事們正在用此法檢控兒童色情讀物販子和恐怖分子。

另外,數名市議會成員小心地強調說洛杉磯居民已經受到該法的觸及,因此市議會應該權衡此事。市議員托尼-卡登納斯Tony Cardenas)說,他接到他選區居民的電話,該人被依該法逮捕。

市長詹姆斯-哈恩(James K. Hahn) 說要在復審市議會的決議之後才能決定是否簽字生效,但他表示對愛國法的某些內容持有”嚴重保留意見。”市長說:「我們不能因試圖保護自由而失去自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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