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奎德﹕2003回眸:民權年

陳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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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4日訊】2003年,對中國意味著什么?

在未來的中國史書上,什么事件是2003年首選?國家主席換人,還是神五升空?……其實,依筆者眼光,上述种种,過眼煙云而已。而另一樁在中國官方傳媒上渺無蹤影的事件,我卻認為必將凝結在歷史上。這就是:民間維權浪潮。

有鑒于此,2003年,對中國意味著——權利。可以恰當地把它稱為中國的“民權年”,或用國內學者的語言叫“新民權運動”年。而杜導斌、劉荻、蔣彥永、鄭恩寵、孫志剛、孫大午……,這些名字勢將載入2003年史冊。

中國大陸的學人近水樓台,已經察覺到了民間的這一涌動,并訴諸筆墨。于是,我們看到了大陸內部此伏彼起的維權案例,看到了《新聞周刊》年終特刊“新民權行動”…..。海內海外,所謂“心有靈犀一點通”,此之謂也。

國內學人在論述這种“新民權行動”時,把它与1949年以來的中國的其他民間運動比較,敏銳地觀察到了它的几個嶄新特點:

1.個体型而非群体型。
2.自發性、案例型,意識形態淡化。
3.注重憲法權利,凸顯法治主義。
4.訴諸司法過程。
5.尋求一百多年以來的近代傳統資源。
6.与中國各類不同區域和族群的權利訴求相呼應、相激蕩:如香港、西藏的維權示范作用与內地的交相激勵。
7.維權活動的公開化透明化。
8.网絡的關鍵作用導致維權行動全球化,网絡成為無權者權力的具体象征。
9.公共知識分子的重新出現和參与,网絡簽名所激發的社會驅動力。
10.法學家逐步取代經濟學家的舞台中心位置。

以上种种,可以在《觀察》發表的“2003:“新民權運動”的發軔和操練(王怡)”和“‘新民權運動’元年(秋風)”兩文中發現其詳盡脈絡,也可以在國內外几封聯署公開信和宣言中發現其實踐蹤跡。筆者以為這些特征的描述大体上是精當的。

筆者在這里想補充的是,誠然,司法与政治是相對獨立的,而古典自由主義在邏輯上也有非政治的特征。然而訴諸歷史,從長程眼光看,司法与政治的互動關系仍是彰彰在目的。即使在普通法系的國家也照樣如此。因此,在當下中國,司法過程如何演化為政治過程,司法實踐如何轉化為政治后果,就是我們必須考量的核心問題之一。這里,通過個案的聲援達成的某种精神集結,通過网絡聯署達成的某种堂堂正正的公開群体效應,恐怕是達成上述轉化的關鍵渠道之一。在這一問題上,除了西方的歷史經驗之外,我們也并非沒有傳統資源可供后援精神支撐的。東林、复社、公車上書、蔡元培長北大時期……,都是鮮活的自家歷史脈絡。

像明末的東林書院,清名遠播,全國各地學人一致仰慕,聯翩來集,皆以東林為歸。其學風鼎盛之時,人才涌涌,致使書院宿舍容納不下。東林首領顧憲成強調“實學”,其對聯:“風聲雨聲讀書聲聲聲入耳,家事國事天下事事事關心”,提倡關心國是、体閔民生疾苦、開放言路、實行改良。由于東林清流名聲卓著,朝野矚目,同時也導致權奸迫害。宦官魏忠賢專政時期,閹党對東林党人實行血腥鎮壓,東林党多人被殺害。直至魏死,東林党得以平反昭雪,并成為中國歷史上書生結社論政革故鼎新的典范。

复社,作為江南士大夫繼東林党之后發起的文人組織,主張改良政治。复社領袖張浦以“興复古學,務使為用”為宗旨,集郡中名士,并聯絡江、浙諸省文人,將全國16個文社合并而成复社,聲勢浩大,規模堪稱讀書人聚集之最。

開近代中國變法之端的是“公車上書”。1895年3月18日,康有為偕弟子梁啟超赴北京參加會試,時值中國甲午戰敗,与日本所訂的《馬關條約》的喪權辱國內容已傳到北京。當時云集京師的舉人義憤填膺。起初是各省舉人分別向都察院提出要求,但效果不顯。于是,康有為倡儀18省舉人聯名共上一書,向清廷提出強烈要求。眾人推舉康起草。于是他起草了一份長達1.8万余字的《上今上皇帝書》,就是有名的《公車上書》,亦為康有為《上清帝第二書》,此舉為戊戌變法拉開了序幕,從此,中國的現代改革与革命就一發而不可收拾了。

往后延伸,公車上書20多年后,蔡元培長北大,延攬人才,廣納賢士,致使古今中西的各類才俊,云集紅樓:胡适、陳獨秀、周氏(樹人、作人)兄弟、梁漱溟、李大釗、辜鴻銘、劉師培……濟濟一堂,互相辯難、切磋,天下響應,風起景從,興起新文化運動,開辟了中國是非糾結恩怨纏繞的歷史格局。

上述事件,雖然意識形態色彩較重,但其權利啟蒙之功,卻不宜抹殺。否則,當今的民權訴求,就成無根之木,無源之流了。因此,當今之世,如何使司法与政治聲气相求,互為援手,相互平衡,是當代中國人的重要課題。

──轉自《北京之春》2004年二月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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