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安強調續審杜導斌案 學者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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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8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齊之豐報導) 中國官方的新聞媒介星期二報導說,中國湖北省公安機關在繼續審理互聯網作家杜導斌案件。早些時候,湖北省檢察機關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把杜導斌退回公安機關。但是,中國官方的新華社報導說,湖北省公安機關強調,杜導斌的言論不是對國家機關的善意批評,而是惡意的造謠誹謗,因此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評論家指出,中國湖北當局試圖以意圖而不是以事實來給杜導斌定罪,是中國法制的反動。

*杜導斌因網上文章受迫害*

杜導斌先前在互聯網上發表文章,呼籲中國實行政治改革和民主。杜導斌去年被中國湖北當局逮捕的消息,在中國國內外引起了強烈的反響。批評者普遍認為,這是中國當局決心在互聯網時代繼續嚴厲打擊中國公民表達自由的信號。

湖北公安機關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杜導斌,並且把杜導斌案件提交給湖北檢察機關。湖北省檢察機關早些時候以證據不足為理由把杜導斌退回公安機關。星期二,中國官方的新華社報導說,湖北省公安廳發言人再次重申杜導斌的行為已經觸犯中國“刑法,”涉嫌刑事犯罪。

*公安並沒提出新罪證*

湖北省公安廳這位發言人並沒有提出杜導斌的新罪證,只是說,“事實表明,杜導斌的行為並非履行公民的正當權力,善意地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批評,而是惡意地採取造謠誹謗的方式,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其行為已經觸犯了中國的‘刑法’…,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以所謂動機而不是事實定罪*

香港開放雜誌的執行編輯蔡詠梅說,中國湖北公安機關以猜度人的內心心理來給人定罪的做法,是開中國法制的倒車:“他拿不出事實,只好要‘誅心之論’了。來挖你的動機,他說你心裡想害人。他拿不出事實來,就猜想你的心理。說你不是‘善意的’批評,而‘惡意的,’你的內心懷有一種惡毒的目的。法律本來應當非常客觀,應當以事實來量刑。但現在現在卻講人的動機了,我覺得這完全是以前‘文革’的時候,毛澤東時代的那種想把你說成是什麼樣就是什麼樣的做法。”

*中國依然以言治罪*

批評者普遍指出,從杜導斌發表的文字來看,杜導斌的問題屬於典型的言論自由的問題,杜導斌在互聯網上發表的文章,無非是鼓吹中國應當實行民主,中國應當有言論自由,新聞自由。許多評論家認為,杜導斌被 逮捕的事件,典型地反映出中國現在依然還是以,中國還沒有走出殘酷陳舊的文字獄時代。香港開放雜誌的執行編輯蔡詠梅說,湖北公安機關的宣布,顯示出公安機關濫用權力,蠻橫無理:

她說,“當初他們抓人的時候,他們是按照一種傳統的方式去抓人捕人,但是沒有想到時代變了。時代變了,人的觀念也在變。現在在整個中國大陸大家都講法。講法制就要有一個客觀的標準。如果說人家說你證據不足,你就去收集證據。如果你收集不到,你就應當放人。就應當承認這個人是無罪的,應當放。現在收集不到證據,沒有別的辦法了,就乾脆來個‘誅心之論,’說你的動機不好,是惡意的。”

就在中國湖北公安機關表示將繼續努力給杜導斌定罪之前的幾天,設在紐約的人權組織[中國人權]曾表示,由於檢察機構表示證據不足,杜導斌有可能被釋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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